【2013年4月9日消息,通訊員:朱暉】法輪功人員于炳龍(音,Binglong Yu)在美國申請政治庇護和取消遞解出境[i]過程中,多次碰壁,最近美國上訴法院第九巡回法庭駁回其要求重審的申請。
美國上訴法院第九巡回法庭網(wǎng)站上的一份便函(No.11-72801)顯示:法輪功人員于炳龍(音,Binglong Yu)在申請庇護和取消遞解出境時,被移民官拒絕,為此他向移民上訴委員會(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提起上訴,但被上訴委員會駁回。2013年3月19日,美國上訴法院第九巡回法庭三名法官駁回了于炳龍要求重審移民上訴委員會相關決定的申請。理由如下:
我們根據(jù)《美國法典》第1252章行使裁判權。我們重新審查了移民上訴委員會提供的實質證據(jù):“Nagoulko訴移民局案”,就此否決了于炳龍要求重審的申請。
于炳龍害怕回到中國,理由是2004年他給妻子郵寄了一本有關法輪功的書籍,中國官員沒收了這本書,并傳喚了他。即使這種說法真實可信,實質證據(jù)仍可支持移民上訴委員會的裁決,即于炳龍無法證實他對未來可能發(fā)生的迫害的恐懼的客觀性及合理性(他對未來的迫害只是猜想)。因此,他的庇護主張不合要求。鑒于于炳龍不符合申請庇護的條件,他必然無法滿足更加嚴格的取消遞解出境的要求。據(jù)此,本法庭駁回他的重審申請。
【責任編輯:蘇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