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風網(wǎng)2月6日消息,通訊員清風】據(jù)《新西蘭先驅(qū)報》2014年12月16日報道,新西蘭高等法院發(fā)出禁令,禁止一耶和華見證人信徒帶領(lǐng)年幼的子女參加耶和華見證人教會活動,允許他們參加生日派對及圣誕慶?;顒?。
法官布倫丹·布朗表示,之前孩子的父母因分居曾上訴家庭法院要求申請孩子的撫養(yǎng)權(quán)。而他的裁決將會減輕他們母親的宗教信仰對于兩個孩子的不良影響。布朗表示這個裁決肯定會和孩子們的意愿存在沖突。
禁令中稱:2010年,這對父母分居后,母親成為一個虔誠的耶和華見證人信徒。在父親并不知情的情況下,母親竟然介紹兩個孩子,一個四歲、一個五歲加入耶和華見證人教會。
家庭法院法官保爾·蓋根下令孩子的父親應(yīng)承擔主要監(jiān)護責任,并對孩子參加耶和華見證人教會的活動作出限制。 孩子的父母上訴要求明確有關(guān)孩子參與宗教活動的具體要求。孩子的母親對法官宣稱,她不會參加與其中一個孩子有關(guān)的音樂會,因為這個音樂會是在一個浸信會教堂舉行。她也不會參加另一個孩子的足球頒獎活動,因為那個活動也是在教堂舉行的。
孩子們在庭上告訴布朗,如果他們不準參加耶和華見證人的事奉活動, 他們會“憤怒”和“傷心”的。
布朗表示:“孩子們有權(quán)利去接觸父母的宗教信仰,完全將他們與母親的信仰隔離開來也是不現(xiàn)實的,這樣只會適得其反,極有可能對阻止他們參與母親的宗教信仰產(chǎn)生破壞性的結(jié)果?!?/p>
但是他認為兒童參與的程度要縮減:“兒童不宜參加耶和華見證人的教會活動和聚會,包括研討和見證等。我意識到,這樣的裁定與孩子們的愿望會存在一定沖突。然而有證據(jù)說服我,為了孩子們的幸福和最佳利益,應(yīng)該減輕他們母親宗教信仰對于孩子們的影響?!?/p>
布朗認為,他們可以和母親在家里閱讀圣經(jīng),看影碟,閱讀《守望者》刊物。當然他們也可以去參加生日派對、復(fù)活節(jié)和圣誕節(jié)的活動,而那些都是耶和華見證人信徒所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