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風網(wǎng)2月3日消息,通訊員:藍暖】2017年1月11日,新疆阿克蘇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對在公共場所懸掛法輪功條幅宣揚邪教的牛子喜進行宣判,被告人牛子喜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3000元。
牛子喜,男,1963年12月出生,漢族,初中文化程度,安徽省臨泉縣人,1999年在原籍開始習練法輪功。2016年5月12日下午16時許,牛子喜與路成海(另案處理)先后在阿克蘇市世紀廣場過街天橋、人民醫(yī)院家屬院、東大街友好家屬院、地區(qū)棉麻公司家屬院,懸掛“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三退保平安”等法輪功邪教條幅。2016年5月15日凌晨,牛子喜在阿克蘇市南工業(yè)園區(qū)浙能熱電廠工棚內(nèi)被阿克蘇市公安局抓獲歸案,并在其住處查獲《法輪佛法》、《北美巡回講法》、《轉(zhuǎn)法輪》等6本,聲援征簽3張,翻墻光碟3張,手機2部。
阿克蘇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牛子喜無視國家法律,在明知法輪功是邪教組織被國家取締后,仍跟隨他人在公共場所懸掛法輪功條幅宣揚邪教,破壞國家法律實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具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其行為已構(gòu)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依照刑法有關(guān)規(guī)定,判處被告人牛子喜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