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5日消息,通訊員:姚遠】:3月8日,美國上訴法院第三巡回法庭駁回了法輪功學(xué)員劉保金(音譯)提出的“要求美國移民署上訴委員會(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重新審查其難民資格”的上訴。理由如下:
2007年,劉保金未經(jīng)審查進入美國,并于2008年向美國移民署官員申請庇護,稱其因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而逃離中國,美國移民署法官當(dāng)時拒絕了劉的申請。2009年9月,美國移民署上訴委員會確認(rèn)了法官的裁決并駁回了劉的上訴。
兩年以后,劉向美國上訴法院申請重新開庭審理其難民資格問題,理由為:自己因習(xí)練了法輪功而改變了生活環(huán)境。劉自稱于2011年1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他參加了法輪功的游行,有人將他游行的照片提供給中國政府。于是中國的“村干部”找到了他在中國的妻子,警告她會因為在美國參加法輪功活動而遭到嚴(yán)厲的處罰。為了證明這一切,劉還向法庭提供了照片,村干部的告示和妻子的證明。
然而,移民署上訴委員會否定了他的申請,稱:“劉保金所提供的證據(jù)不足,也無法考證真實性。”委員會還引用美國政府的報告指出:“沒有證據(jù)顯示中國政府對修煉法輪功的公民進行迫害?!?br>
如今,劉保金向美國上訴法院提出審查移民署上訴委員會判決的申請,稱自己已經(jīng)提供了足夠的證據(jù)。但是,上訴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的三名法官Fuentes, Hardiman 和Van Antwerpen一致裁決:移民署上訴委員會的裁決未違反美國法律,駁回劉保金的上訴申請。
原文網(wǎng)址:http://koclub.cn/kfxx/201303/t175588.htm
【責(zé)任編輯:周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