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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主佛”惱羞成怒(圖)

作者:易 水 · 2013-05-20 來源:凱風網(wǎng)

  最近,凱風網(wǎng)向讀者披露了有關李洪志的事:父親李丹的人生之路、父親李丹的四次婚姻、父親李丹和母親蘆淑珍的結合之路、李洪志修改生日的過程等??春髮τ醒腥獾睦詈橹径嗔艘环萦H近,對李洪志的坎坷人生多了一番感慨。

  然而,沒有任何傾向和評判色彩的幾篇文章和幾個視頻,卻引起了大師的大不快。5月15日,法輪功網(wǎng)站如臨大敵般地刊發(fā)題為《現(xiàn)任當權者須立即澄清對法輪大法創(chuàng)始人的誹謗》文章,予以反駁和回擊。叫囂“必須立即聲明承認所有對法輪大法創(chuàng)始人李洪志先生的謠言宣傳都是抹黑誹謗?!?/p>

  其實,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組織大可不必如此惱羞成怒、氣急敗壞。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那號稱主佛的李洪志究竟造假說話了沒?

  單就其修改生日一事就是最好的佐證。

  從李洪志父母結婚時間上判斷——

  凱風網(wǎng)刊載的《李洪志父親李丹年譜》、《李洪志父親李丹的四次婚姻》、《李洪志父母是如何走到一起的》等文章,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說到,李洪志父母李丹和蘆淑珍是在1951年初公主嶺市醫(yī)師協(xié)會培訓班上相識的,兩人確定戀愛關系是1951年5月份,介紹人是李丹表哥谷發(fā)成的同學楊兆勛的愛人梁桂清,梁桂清當時與蘆淑珍在同一個單位當護士。結婚時間是1951年秋天。十月懷胎,一朝分娩。翌年7月,李洪志出生,時間上剛剛吻合。若真如李洪志所言,他是1953年5月13日出生。那事就大了:私生子?奉子成婚?還是另有隱情?反正想象空間無限大。

  從為李洪志接生護士潘玉芳的證詞上判斷——

  李洪志的接生護士是潘玉芳老人。五十年代初,潘玉芳老人曾與李洪志的母親盧淑珍同在吉林省懷德縣公主嶺鎮(zhèn)(現(xiàn)公主嶺市)一家名為“壽山醫(yī)院”的私人診所做助產(chǎn)士。盧淑珍結婚前,倆人還曾同住一個宿舍。據(jù)潘玉芳老人回憶,1952年夏天,是年33歲的潘玉芳被請至住在吉林省懷德縣公主嶺鎮(zhèn)(現(xiàn)公主嶺市)河北三道街的李丹、盧淑珍夫婦家中,為盧淑珍接生。盧淑珍分娩時難產(chǎn),疼得難以忍受,潘玉芳不得已為其注射催產(chǎn)素。當嬰兒生下來時,已經(jīng)全身發(fā)紫。這個嬰兒便是李洪志。潘玉芳老人還說,“李洪志出生時與別的嬰兒沒什么不同”。

 

圖一:潘玉芳老人在回憶當年的情景(攝于2000年7月28日)

  從李洪志親手所填的“以工代干”人員轉干審批表、職工登記表、入團申請書、原始身份證上及涂改后的常住人口登記表上判斷——

圖二:“轉干表”中李洪志出生年月為“1952.7”

 

圖三:職工登記表中李洪志出生于“1952.7.7”

 

圖四:“入團申請表”顯示李洪志出生于“1952.7.7”

 

圖五:原始身份證顯示,李洪志出生于1952年7月7日

 

圖六:李洪志生日涂改后的常住人口登記表(出生日期上有明顯涂抹痕跡)

  從李洪志修改生日的過程上判斷——

  據(jù)《李洪志修改生日的過程》一文披露:1994年9月23日,李洪志開車到徐寅筌(時任長春市公安局指揮中心調(diào)度處副處長,曾任吉林省及長春法輪功專業(yè)委員會副秘書長)家,說當年當兵復員落戶時年齡搞錯了,讓徐幫改過來,戶口在綠園派出所。當時徐寅筌妹夫王長學正好在綠園派出所當教導員,徐寅筌當場就答應了。第二天,徐寅筌到派出所找到王長學,以李洪志身份證丟失為由補辦身份證。王長學在審批表上簽批同意,并找到警員孫莉萱辦理了相關手續(xù)。

  據(jù)孫莉萱回憶,1994年9月24日(周六),教導員王長學領著徐寅筌找到她,由徐寅筌自己填寫了居民戶口薄和《加急制作居民身份證審批表》。因當時派出所內(nèi)勤賈明山不在,孫莉萱在派出所意見欄中代簽了辦理意見。因徐寅筌說李洪志生日在復員落戶時寫錯了,就將《常住人口登記表》出生欄中出生日期由1952年7月7日改為1951年5月13日,將居民身份證編號欄中220104520707361的“20707”改為“10513”。教導員王長學在《加急制作居民身份證審批表》上簽批同意。9月26日(星期一)上班后,孫莉萱向賈明山通報了李洪志辦理身份證的情況,并告訴賈明山是王長學教導員批辦的,賈明山在《簽發(fā)居民身份證登記薄》上作了補登記載。

  徐寅筌拿到《加急制作居民身份證審批表》后,到長春市公安局三處制證所為李洪志制作了新的居民身份證,出生日期為1951年5月13日,編碼為220104510513361,簽發(fā)日期為1994年10月20日。

 

 

圖七:徐寅筌(曾任長春市公安局指揮中心調(diào)度處副處長,吉林省及長春法輪功專業(yè)委員會副秘書長)的供詞

 

圖八:李洪志的“加急居民身份證審批表”

  事實勝于雄辯,造假的“主佛”李洪志何需為“謠言”再惱怒?

【責任編輯: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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