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wǎng)發(fā)起的以大陸弟子為征稿對象的“第八屆網(wǎng)上法會”遭遇了前所未有的重度難產(chǎn)。它8月15日開始征稿,9月15日截止,一直拖延到11月9日才開始選登交流稿,再一次印證了“稿源?;摹?。如今總算不得不發(fā)表幾篇以“例行公事”,截至目前,已有80余篇??v觀這些所謂“優(yōu)中選優(yōu)”的稿件,內(nèi)容無非是“頌師恩”、“反迫害”、“去執(zhí)著”、“向內(nèi)找”、“勸三退”、“學好法”、“修自己”、“救眾生”那一套,除了謊言還是謊言,只能用“冷飯重炒,味同嚼蠟”來概括。
不過,還算有一個頗為惹眼的“亮點”,那就是,很多修煉體會本意在“證實大法”,無意中卻“證偽大法”,將“證法”演繹成了“破法”??照f無憑,那就讓我們“舉例以證”吧。
例一:“大法家庭”頻遭“惡報”
一名自稱“蘭蘭”的東北大法弟子在《突破魔難走神路堅修大法》(明慧網(wǎng)2011年11月10日)中說:她1996年在女兒(大法弟子)的推薦下接觸《轉(zhuǎn)法輪》而得法,至今“修煉已有十五年”。母女倆主動出錢建立資料點,并發(fā)展成員、組織學法小組和練功點。后來,“女兒成了輔導(dǎo)員……還和縣里聯(lián)系,成立了縣輔導(dǎo)站”。法輪功被政府取締后,“女兒和‘同修’聯(lián)合起來到處講真相、掛條幅”,母親護法、弘法,母女二人被抓后拒不配合,“信師信法決不動搖”。如此精進堅修的一對母女,大法給她們的“福報”是什么呢?
是這樣一些:⑴“零二年七月,我的身體忽然不能行動,不吃不睡,好像隨時都有過去的危險”。⑵丈夫“得了腦血栓無錢治,生活不能自理”,不到60歲就死了。⑶“兒媳婦看這個家覺得沒希望了,就和兒子離婚了,房子都賣掉將錢拿走了”。如此家破人亡,哪里是什么“福報”,分明是頻遭“惡報”!
李洪志說過:“就是一個常人今天喊了一句‘法輪大法好’,師父就要保護他了,因為他喊了這句話,在邪惡中,我要不保護他都不行的,何況你們修煉的人呢?”(《大紐約地區(qū)法會講法》,2003年4月20日)可這么一個“大法家庭”竟然就得了如此“福報”,你說這是“證法”還是“破法”?
例二:“因醫(yī)救人”違背“法理”
署名“文姝”的《主動同化大法救度更多有緣人》(明慧網(wǎng)2011年11月10日)講了這樣一個“救人”故事:“一位年輕員工三個手指被劃傷,其中兩個手指的肌腱被割斷”,“我知道救人的機會來了”,“當晚買了禮物見到他的家人,表示……會盡力醫(yī)治”。“次日,我親自接他到醫(yī)院打點滴,一直陪護到中午,他的奶奶很感激,我就給他奶奶講了大法是什么。她不但做了‘三退’,還說回去給她的兒女們也退了。”“我每天都抽空去醫(yī)院陪他……停藥之后也經(jīng)常溝通……我利用了這次關(guān)照他的機會勸退了十余人”。
請注意,這里的“救人”過程,一直沒有離開過現(xiàn)代醫(yī)學。什么“盡力醫(yī)治”、“到醫(yī)院打點滴”,都是在幫助‘常人’治病,這樣做就“不在法上”了。李洪志強調(diào)過:“人在以前做過壞事而產(chǎn)生的業(yè)力才造成有病或者魔難。遭罪就是在還業(yè)債,誰也不能夠隨便改動它,改動了就等于欠債可以不還?!薄坝械娜艘詾榻o人治病是做好事,依我看,都沒有真正的把病治好,都是把病推移了,并沒有給它拿下去。真正除去這一難,就得消除業(yè)力?!保ā掇D(zhuǎn)法輪·真正往高層次上帶人》)按照“師父”的這一說法,“文姝”是在做壞事,就算一時治好了那個“年輕員工”的病,那也只是表面的,真正的病根推移了,“并沒有給它拿下去”,“業(yè)力”還在,這哪里是救人,分明是害人嘛。
“文姝”修煉體會的題目就強調(diào)“同化大法”,可自己卻在為他人治病的問題上“同化于常人”了,這不是“破法”是什么?
例三:“走出絕境”陷入“破法困境”
《沐浴浩蕩佛恩走出家庭絕境》一文(明慧網(wǎng)2011年11月10日)則講述了這樣的家事:丈夫不理解大法,反對妻子即作者修煉(婆婆也因媳婦練功與政府對著干而不滿),結(jié)果“婆婆因白內(nèi)障住院做了個小手術(shù)”,“我”便告訴丈夫,“這是婆婆得到的報應(yīng)”。后來,“丈夫突發(fā)頸椎骨質(zhì)增生……他受不了要住院治療,我主動去醫(yī)院接送、陪護。丈夫非常感動,堅冰一樣的心在融化,在一點一點的向我靠近?!弊詈?,丈夫同化大法,“我”走出了家庭絕境。
這個故事,有幾點很“不在法上”。第一,就算丈夫反對妻子練功,畢竟妻子是大法弟子,李洪志為什么要讓修煉者的婆婆和丈夫都遭報應(yīng)呢?古語說“不看僧面看佛面”,不是說“一人修煉,全家得?!眴??怎么到這兒就不靈了呢?第二,既然“我”是堅修者,在丈夫要住院治療時,應(yīng)該堅決反對。可“我”竟然“主動去醫(yī)院接送、陪護”,讓醫(yī)生(常人)將丈夫的病壓下去形成病根轉(zhuǎn)移而消不了業(yè),這既是從根本上害了丈夫,同時也毀壞了大法聲譽。第三,“我”通過對病危中的丈夫關(guān)懷和體貼,融化了丈夫心中的堅冰,這是“用情”,這種做法違背了“師父”一再強調(diào)的“去情”。這是咋啦?這篇交流稿的題目中強調(diào)“沐浴浩蕩佛恩”,可是“我”修煉十幾年,得到的“佛恩”是什么呢?用作者自己的話來說,就是:“在我的這個小家庭里爆發(fā)了一場在常人看來簡直就是不可避免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人間悲劇?!边@樣的“悲情”故事,卻不免處處“悖法”。它的客觀效果只能是:如此“佛恩”,咱消受不起。而且作者過于追求“曲徑通幽”,在編謊時只顧“藝術(shù)效果”,忽視了大法的“政治效應(yīng)”,在所謂“走出絕境”的同時更陷入了“破法困境”。
“證法”乎?“破法”乎?答案不言自明。這些精進弟子太擅長“哪壺不開提哪壺”了,李“主佛”若讀到這些勞什子,肯定會鼻子氣歪的。
最后特別說明一下,本文所引“例證”均出自2011年11月10日的“明慧法會”專欄,即同一天就刊發(fā)了3篇“破法”稿件。窺一斑可知全豹,不難想象,法輪功所謂的“大陸網(wǎng)上法會”已經(jīng)爛到何種程度了。當然,也不是毫無價值,為世人提供免費笑料,就是它唯一的“價值”!
【責任編輯:一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