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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嵐是大法弟子嗎?

作者:徐 慧 · 2012-01-12 來源:凱風網

  “王嵐”何許人也?——今年元旦這天剛剛病亡的那個王嵐,凱風網1月5日報道的那個王嵐。

  王嵐是“大法弟子”嗎?

  凱風網記者厲潔的報道很清楚,此王嵐是“云南省昆明市法輪功癡迷者”,“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起就習練法輪功”,“1996年12月,李洪志親自到云南任命王嵐為云南省法輪功總站頭目”。

  ——我承認這也許是真的,但也不能排除這不是真的??墒欠ㄝ喒γ襟w對她也是這樣介紹的:“王嵐,一九五四年出生,云南昆明人,曾從事護士、醫(yī)生、機關干部等工作,二零零二年退休。一九九五年開始練法輪功,是云南比較早修煉‘法輪大法’的人,曾擔任云南省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br>
  但我還是懷疑王嵐到底是不是“大法弟子”?

  你這人真不可理喻,權威資料擺在面前還抬杠,你說王嵐可能不是“大法弟子”,根據何在?——太好了!就等著你這句話呢。這樣吧,剛才都是你問我答,現在調換一下,主要是我問你答。

  好哇,我奉陪到底。

  以下就是我與上面那位“假想讀者”的繼續(xù)對話,雙方分別簡稱“甲”(本人)和“乙”(假想讀者)。

  甲:“師父”在1998年3月的《北美首屆法會講法》上說過:“你是不是我的弟子,得我承不承認你是弟子?!边@可是白紙黑字,對不對?

  乙:對。但李洪志既然“欽點”王嵐為云南輔導站站長,不就是承認王嵐是弟子了嗎?

  甲:道理是如此。但李洪志要求弟子拒醫(yī)拒藥,在這個問題上如果不“信師信法”,就沒資格當“大法弟子”,這事你總知道吧?

  乙:知道啊。李在《洛杉磯市法會講法》中就說過“一個神仙怎么能叫常人看病呢?常人怎么能看了神的病呢?這是法理?!挥袃煞N選擇,或是去醫(yī)院放棄過關,或是把心一放到底像個堂堂的大法弟子,無怨無執(zhí)、去留由師父安排,能做到這一點就是神?!鄙仙健胺ɡ怼备叨?,明擺著就是以拒不拒醫(yī)來劃分是否是弟子的界線。

  甲:好,在這一點上我們沒有分歧。然而據法輪功網站說,王嵐自述她“被迫害”后,“腰無法伸直,一頭白發(fā),臉腳浮腫,走路搖晃,心律每分鐘只有四十六次,必須靠吸氧維生”?!捌群Α钡恼f法固然有些可笑,反正法輪功媒體所說的“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修煉者經常死而復活,“被迫害致殘”的學員也多是健全之身。但這“吸氧”算不算接受了現代醫(yī)學的治療呢?如果算,那李洪志就有理由不承認王嵐是弟子嘍。

  乙:這也是迫不得已呀,不吸氧不是等死嗎?真正因為拒醫(yī)拒藥而死了,是不是“大法弟子”又有何意義呢?再說了,李洪志和女兒李美歌在大陸看病的數十張病歷、報銷憑證等都說明,“師父”和他修煉法輪功的親人也像“常人”一樣求醫(yī)問藥,他自己還做過闌尾手術。“大法教主”自己都上醫(yī)院、看醫(yī)生,這又作何解釋呢?

  甲:說好我問你答的,怎么你又問上了?也罷,“只容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可能也是“法輪家法”吧。這事咱就不糾纏了。我要告訴你的更重要的一點,即使拒醫(yī)拒藥,也不一定就是“大法弟子”。

  乙:此話怎講?

  甲:慢慢用嘴講,而且我敢拍胸脯說“講必有據”。還是在《北美首屆法會講法》中,有這樣一段“大法”師徒的答問:“弟子:據說國內有一個學法不長的學員死了。死前他堅持不吃藥,像這樣生死都不怕,怎么還能死呢?師:一個病人心里是為了叫我給其祛病,不吃藥,或堅決的把自己當作煉功人,表面上能看的出來。一個常人得了要命的病了,他就堅持死也不吃藥,他死不死呢?他不就死了嗎?該他死就死了嘛。因為他是常人,常人怎么能隨便給他延長生命呢?他說他煉功了,大家想一想,是不是你今天煉了法輪功了,也看了書了,就是大法弟子了?你沒有精進,你沒有真正按照我告訴你的標準去做,怎么能是我的弟子呢?”不知你聽沒聽懂,李洪志定下一條規(guī)矩,不管你是不是習練法輪功的,也不管你是否拒醫(yī)拒藥,只要你死了,你就是“常人”。王嵐病死了,就說明她不是“大法弟子”。

  乙:這不是混賬邏輯嗎?試想,如果一個老師先是說“我教出的學生沒有一個不出色的”,當別人指出他(她)的某個學生如何的不行甚至十分不堪,該教師再臨時定一個根本不是標準的“標準”,說“誰不出色誰就不是我的學生”,那么,這樣的人還算是老師嗎?

  甲:對于一個慣于耍賴的人來說,有什么不可以嗎?李洪志就是這樣的“教主”。他曾定過一個十分寬松的弟子標準:“中國大陸當時手里拿《轉法輪》看的就是一億人,他已經得法了,我已經在管他,你不能說他不是大法弟子?!保ā抖懔闳暝?jié)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解法》,2003年2月25日)后來,李就根據自己需要隨意給“弟子標準”加碼了。

  乙:這不是言而無信嗎?

  甲:你問我,我問誰去?我看你這才是“腦殘”呢!你見過有邪教教主講信用嗎?

  乙:那你的意思就是,王嵐是不是“大法弟子”,全憑李洪志一張嘴,要怎么說就怎么說嘍?

  甲:也不盡然,還是有一定的客觀標準的。

  乙:加引號的“客觀”吧,不管怎么說,我愿洗耳恭聽。

  甲:我還是堅持“言必有據”。在《2010年紐約法會講法》中,有這樣一段師徒答問:“弟子:大陸學員見到病重的親人或朋友,就叫念‘法輪大法好’,并保證說病一定會好。師父:從目前大陸情況來講,如果這個人在那個邪惡的環(huán)境中真敢念,甚至念出聲來,他就會好。(眾鼓掌)”你知道我引出這段“經文”是什么用意嗎?

  乙:我可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蟲,別賣關子了,有話快說!

  甲:這里所說的大陸學員的親人或朋友實際上指“常人”。你想啊,一個“常人”得了重病,念一下“五字真言”念出聲,尚且能夠“一定會好”,如果是“大法弟子”呢?

  乙:他們念一聲“五字真言”當然更加“一定會好”了。

  甲:對。如果說,“大法”學員的親人或朋友知道念“法輪大法好”能治重病,是“大法”學員告訴他們的。那么,本人就是“大法弟子”,用不著別人告訴吧。換言之,真正的“大法弟子”總不會不知道念“五字真言”能夠治病救命啊。

  乙:是啊。你到底想說什么?

  甲:我想說的是,王嵐如果是“大法弟子”,她將“五字真言”念出聲,什么重病都能治好。現在她因病死掉了,這就反證她不是“大法弟子”。

  乙:這……這……這……,怎么說著說著就被你繞進去了。你太狡猾了!

  甲:不是我狡猾,是我“學法”比你學得好。如果你有時間,我還能列出許多理由,來證明王嵐不是“大法弟子”。你信不信?

  乙:反正是著了你的道兒了,就再聽你胡謅一會兒。

  甲:李“教主”說了,修煉法輪功是不允許有病的,誰要真想修煉,他會給“清理”身體,保證從此不再得病。王嵐是病死的,僅憑“有病”這一點就可反證她不是“大法弟子”。李“教主”說了,法輪功是“性命雙修”,能夠延長壽命,現如今王嵐只活了57歲,她能算“大法弟子”嗎?要知道,大陸人的平均壽命是73歲呢。還有……

  乙:別說了——讓我來給你補充吧。修煉“大法”的人,“師父”都要替他們在小腹部安裝“法輪”,這東西據說是你不練功,功練你?!掇D法輪·法輪大法的特點》中的原話是:“法輪是宇宙的縮影,具備著宇宙的一切功能,他能夠自動的運轉、旋轉。他在你小腹部位永遠要轉下去,一旦給你下上去之后,不再停了,常年永遠這樣轉下去?!蹦阆?,如此轉動宇宙功能的“法輪”,不停地在“大法弟子”身體內轉個不停,身體哪能不健康,壽命哪能不長。王嵐死了,說明她身上沒有“法輪”,這也反證她不是“大法弟子”。

  甲:對呀。你瞧你,咱倆這不是說到一處去了么?

  乙:不好,我上了大當,全被你繞進去了。李洪志親自任命的“大法”云南輔導站站長怎么可能不是“大法弟子”呢?難不成神通廣大,能夠洞曉天機、重造乾坤的“宇宙主佛”也會誤認弟子?

  甲:倒也是哩。所以我前面說的是“王嵐可能不是‘大法弟子’”,只是“可能”而已。雖然我把你說胡涂了,實際上我自己也有點胡涂了,但你我應該都不是“腦殘”。

  乙:看來,怕是只有那些癡迷的“大法弟子”才是“腦殘”吧。

  甲:你終于開竅了,這可是一語中的??!至于誰是“腦殘”,“腦不殘”的人心里都明白著呢。

  我與假想讀者的對話到此結束。不好意思,啰里啰唆的,請各位網友批評指正。當然,我更希望“宇宙主佛”能夠撥冗賜教,至少也該回答一下:王嵐究竟是不是“大法弟子”?

 

【責任編輯: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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