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凱風網又披露了法輪功的兩樁惡行:2012年5月10日11時,海南省瓊中縣營根鎮(zhèn)嶺頭村氣象預報大喇叭被境外法輪功通過網絡電話侵入,播放法輪功內容,歷時4分45秒。2012年8月27日下午6:15左右,湖南省婁底市新化縣油溪鄉(xiāng)前進村的山洪災害預警喇叭被境外法輪功邪教組織非法啟動,播出宣揚法輪功的內容。
盡管人們對于法輪功的邪惡本質已經認識的十分清楚,對其所作所為不會抱任何希望。但是,法輪功組織的這種瘋狂行徑,依然不禁讓人無比憤慨與痛恨。因為這種完全不顧大多數人生命財產安全的瘋狂破壞預警喇叭的行為,已經超越了人類道德的底線,是對人間一切規(guī)則和人性的踐踏。
——瘋狂的破壞行為踐踏了人間的法律。1999年10月31日通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國家依法保護氣象設施,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損毀或者擅自移動氣象設施?!薄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條規(guī)定:“違反國家規(guī)定,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臺(站),或者擅自占用頻率,經責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干擾無線電通訊正常進行,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薄吨腥A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干擾無線電業(yè)務的”,“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或者地方無線電管理機構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給予警告、查封或者沒收設備、沒收非法所得的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或者吊銷其電臺執(zhí)照”。氣象預報大喇叭和山洪災害預警喇叭屬于國家的氣象設施,也屬于無線電設施,都是為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而建設的公共設施。法輪功的破壞行徑,不但是占用、破壞了氣象設施,而且嚴重違反了國家有關無線電管理的規(guī)定,是對我國法律的直接破壞和踐踏。
——瘋狂的破壞行為踐踏了社會道德。俗話說不告而取謂之盜,說的是沒有經過主人同意而拿別人東西、用別人東西就是盜竊,即使算不上犯罪,也是一種違背道德的行為。中國人從小的道德教育就告訴我們,不能拿別人一針一線。然而,法輪功組織瘋狂的插播行徑,沒有經過任何人的批準,更沒有得到任何主管部門的同意,就私自使用國家的設施,從本質上說,就是一種不告而取的盜竊行為。哪怕退一萬步講,即使它還不能構成犯罪,但它也是一種十分卑劣的、踐踏中國傳統(tǒng)道德的惡行!
——瘋狂的破壞行為踐踏了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眾所周知,氣象大喇叭和山洪預警喇叭的最主要目的就是要在自然災害到來之前給人們警示,以盡可能地提前預防,避免生命財產損失。在海南省,5月份正是臺風、熱帶風暴頻繁的季節(jié);8月份,也正是湖南省洪災嚴重的季節(jié)。就是在這樣的季節(jié)里,預警喇叭的作用更是非常重要,任何一次漏報都可能給人民的生命財產帶來嚴重的危害,哪怕短短幾分鐘時間,在預防災害中都顯得無比寶貴。然而,法輪功組織為了一己之私,私自插播自己的宣傳內容,假如這個時候正需要播報災害信息,因為他們的插播而遲報了幾分鐘,將可能造成無數人失去生命,無數家庭損失辛苦多年積累的財產!法輪功的這種瘋狂行徑,是對他人的極端不負責任,更是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粗暴踐踏。
——瘋狂的破壞行為踐踏了人民的智慧。仔細分析法輪功的瘋狂插播行徑,其背后的動因只有一個,那就是宣揚其歪理邪說,妄圖通過這些宣傳來擾亂人們的思想,博取人們的同情,進而達到給自己正名的目的。這種行為隱藏了法輪功組織的一個前提假設,即,人的思想可以通過宣傳來改變——哪怕這種宣傳是虛假的,也就是通常一些人所說的謊話重復一千遍就成了真理。不過,存有這種想法的人顯然是在一廂情愿的自欺欺人。在短時間內,似乎謊言重復多了就會有人信。但是,事實是,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再美麗的謊言,在強大的、鐵一般的事實面前,也終有現出原型的時候。法輪功組織的邪教本質,不是中國政府強加給它的,而是它無法抵賴的特性;法輪功被人們所唾棄,不是宣傳的結果,而是全國人民依據種種事實清醒認識到了它的邪惡本質自發(fā)的行動。法輪功邪教組織恰恰是不愿、不敢甚而是害怕看到這一點,只能自欺欺人地相信謊言重復一千遍真能變成真理,于是實施了種種瘋狂的插播活動,妄想這些宣傳能夠改變人們對它的態(tài)度。這種無聊無恥的行徑,是想拿廣大群眾當猴耍,實實在在是對人民智慧的一種踐踏。
當然,法輪功的這些可笑伎倆是沒有任何市場的,早已被人們識穿。上帝欲使其滅亡,必先使其瘋狂。法輪功的瘋狂行為,恰恰是它們即將走向滅亡的先兆。
【責任編輯:曉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