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月23日發(fā)生的震驚中外的“天安門自焚”事件已過去十一年了。這起事件具有不凡的意義,對大多數(shù)中國人來說,這是他們認識法輪功的一個標志性的符號,而對法輪功癡迷者而言,是一個絕對不能承認甚至正視的事件。
關(guān)于此事,當我曾經(jīng)癡迷于法輪功時,面對別人的詰問,我只會用法輪功媒體中所謂“真相”來辯駁,實在難以解釋時就用“他們不是真正的‘大法弟子’”來推托,因為這一事件恐怕還是超過絕大多數(shù)法輪功癡迷者心理承受能力的,并且觸及《轉(zhuǎn)法輪》中要求“不殺生”(包括自殺)的基本認知。只有當對李洪志代表世界最高“真善忍”道德標準的“光輝形象”,在與其人其事的比較下轟然坍塌后,理性自主的思維重新回到自己身上時,我們才會認同“天安門自焚”事件中法輪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首先,我們會問一個問題:“天安門自焚”事件是不是真的?這個誰也不能否認,包括法輪功組織,否則就是挑釁全世界人民的眼睛了。
其次,“天安門自焚”事件的參與者是不是法輪功學員?法輪功組織雖然矢口否認,但我的回答是,這幾個人不但是法輪功弟子,而且他們是絕對的癡迷者。從對王進東等人的采訪中,我能感受到極端熟悉的氣息,因為我與他們都有十分類似的心境與情感投入,那不是誰都可以偽裝的??吹疥惞?、王進東等人的慘象時,我知道這需要多大的勇氣和決心,那需要對李洪志“宇宙主佛”絕對的崇拜、信任和狂熱的驅(qū)使下,才可能毅然決然踏出這一步。我從自己面臨唾棄、開除、離婚,到險些家破人亡的懸崖邊緣,再到最后走回正常的社會家庭生活中的經(jīng)歷,回味在李洪志的鼓動下,要“破除一切名利情”、“放下生死”、“走向最后的圓滿”。一方面是“形神全滅,大淘汰”的威壓,另一面是“自救與拯救世人”的虛妄等等,這些極富煽動性的言語,在長期洗腦的“弟子”心目中影響是旁人無法想象的,最終釀成“天安門自焚”慘案,也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事情。只要走出法輪功邪惡的精神控制的人,都會有一種深深的恐懼和后怕?!耙皇ё愠汕Ч藕?,再回頭已百年身”。
從法輪功的癡迷中走出來的人都是幸運的,只是一些人與事為此付出的代價無法想象。法輪功癡迷者們曾經(jīng)把李洪志視為導師,視為“父母”,而李洪志將這些人帶向何方,這才是法輪功最害人之處?!疤炀W(wǎng)恢恢,疏而不漏”,李洪志借用佛教的“因果論”,不知是否對自己未來也有所預期?那些依然執(zhí)迷其中的人們,我想大概如我曾經(jīng)的那樣對“天安門自焚”采取“不聽、不問、不想”的三不,你可以否定這樣,否定那樣,但我能肯定的是你們不會認真聆聽、甚至根本不敢去聽王近東們對事實的陳述,對心路的剖析。諸多“美麗”的謊言20年來一一落空,法輪功實質(zhì)就是一種邪惡性的精神控制術(shù)。
李洪志的“光環(huán)”漸漸散去,法輪功組織日漸式微。歷史上任何邪教都不會存在太長時間,極端的東西都沒有持久的生命力,這是一種歷史現(xiàn)象的規(guī)律,但歷史上任何邪教同樣不會自甘沒落,只有親歷其中的人才會明白邪教最后可能蘊含瘋狂的危險。
李洪志及其法輪功作為一個歷史事件,成為中國21世紀交替之際時代的邪教樣本??陀^剖析其成因與現(xiàn)象,防患于未然,降低現(xiàn)在及將來各種邪教的社會造成的傷害,是成熟社會與政府的責任。
【責任編輯:陸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