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凱風網(wǎng)再爆猛料,通訊員朱迪以翔實的資料披露了李洪志2006年在美國因違反交通法規(guī)受到法律制裁的事實,其中最令人稱奇的情節(jié)是李洪志簽署了認罪書。堂堂“主佛”居然向“常人”認罪,這不免令人驚嘆,而透過“主佛”的認罪,人們發(fā)現(xiàn)的是更多的實情:
“主佛”認罪道出“大法”不及“人法”
“大法”與“人法”何者更強歷來是一個頗具爭議的話題。李洪志曾在多個場合反復拋出他的“大法例外論”,聲稱法律只能管“常人”的事,“大法弟子”是“超常人”,因而不能用“常人”中的“理”來衡量。正是在這一荒謬的論調(diào)下,法輪功人員非法宣傳、非法滯留、非法集會、非法斂財……上演了一幕幕踐踏法律的鬧劇。
當然,違法亂紀的法輪功人員幾乎無一例外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本身就顯示了“大法”在法律面前的無奈,而此次“主佛”的認罪則更將“大法”不及“人法”的事實坐實。從李洪志認罪事件的整個過程來看,起初,“主佛”也曾想通過撒潑耍賴、拖延搪塞。他先是假意要求電話聽證,后是拖延不肯出庭,勉力為他教主的臉面做最后支撐??勺罱K當新墨西哥州法院發(fā)出拘傳令以后,“主佛”所有的防線失守、黔驢技窮,最終不但簽署了認罪書,還支付了罰款,承擔了訴訟費用
可見,“大法例外論”不過是騙人的謊話,連堂堂“主佛”在人間法律面前都不得不低下“高貴”的頭,普通弟子又豈能逍遙法外呢?
“主佛”認罪道出“輪德”不及“人德”
李洪志一直將道德命題作為法輪功虛假宣傳的重要方式,他一方面攻擊現(xiàn)實社會的“世風日下”、“道德淪喪”,另一方面吹噓“大法”道德崇高,更高舉“做好人”的幌子,拉攏弟子的“輪心”??衫詈橹具@位“道德楷模”的表現(xiàn)又如何呢?從李洪志此次認罪伏法的事件上,我們至少能找出三處極為不道德的表現(xiàn):一是駕車不系安全帶,違背交通法規(guī),這是對他人生命財產(chǎn)的漠視;二是搪塞規(guī)避出庭,這是缺乏誠信、逃避責任的表現(xiàn);此外,如果我們將“主佛”此次交通違規(guī)同2008年的駕車超速行駛聯(lián)系起來,則還可以發(fā)現(xiàn)“主佛”在交通違規(guī)問題上反復犯案、屢教不改,足可以用怙惡不悛來形容。對于這些不道德的行為,李洪志向來是矢口否認的,但他在法律面前的認罪卻最終這種否認徹底擊潰。因為法律行為的背后往往伴隨著道德命題的拷問,違背道德的行為未必違背法律,而違背法律的行為卻必然有悖于道德。從這個意義上講,李洪志在認罪伏法的同時,也就承認了自己道德上的卑劣?!斑^馬路走橫道,乘車船要買票”,這是連小學生都懂得的道理,可“主佛”卻使這最基本的道德標準演變?yōu)檫`法亂紀的行為,足見“輪德”遠不及“人德”。
“主佛”認罪道出“神力”不及“人力”
“主佛”認罪,“罪”字最為怵目驚心。法輪功在“法理”的構建中,很大程度上剽竊了基督教的“原罪說”,宣揚弟子帶“罪”而生,為消“罪”而來,唯一不同的是在表述上將“罪”用“業(yè)力”來進行表述。而李洪志能夠為弟子免“罪”、消“業(yè)”也就成為其種種“神力”的集中體現(xiàn)。無論“地獄除名說”還是“善解說”,其核心都是向弟子宣揚“主佛”能夠幫助弟子消除“罪惡”(“業(yè)力”),達到“圓滿”的彼岸。
按照這個邏輯,無論是“師父”還是“大法弟子”,到現(xiàn)在都應該是無“罪”的,即使有罪也可以被“主佛”消解??墒聦崊s是連弟子們前生所犯的命案都能“善解”的“主佛”,偏偏就“善解”不了自己的交通違規(guī),還被迫簽了認罪書,這難道是“主佛”“業(yè)力”未盡?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所謂“神力”根本就不存在。
這還只是李洪志“神奇”不顯的一個表現(xiàn)方面。面對“主佛”的認罪,人們實在有著太多的疑問:如果“主佛”有隱身的“功能”,為何會被交通警察逮到?如果“主佛”能未卜先知,為何非要在2006年2月27日出行?再如果“主佛”有“法身”無數(shù),為何到現(xiàn)在既沒有清除他的違章記錄……當年周錦興曾三番五次邀請李洪志進行“神通”大展現(xiàn),最終都因為“主佛”的緘默而無果而終?,F(xiàn)在看來,美國司法部門同李洪志在交通違規(guī)問題上的較量,不正是代周氏完成了一場人、“神”之戰(zhàn)嗎?這一次,“神仙”輸?shù)靡凰俊?br>
“主佛”認罪道出“大法”交情不及“主人”需求
李洪志逃亡海外以后主要是靠美國庇護而生存的,因而大敘與美國主子的哥們關系則是一件“必修課”。他曾經(jīng)牌拍馬屁說;“美國是國際警察,是維護正義的”,更曾無恥吹捧:“不是美國人就應該特殊,是因為神安排了它”,每到美國需要在人權等問題上向中國出難題的時候,法輪功組織都會第一個躍出來做撕咬長吠。
這幾乎給人們造成一個假象:法輪功組織和美國主人關系很“鐵”??蓮睦詈橹?006年和2008年的兩次違規(guī)受罰來看,二者的關系遠沒有李洪志吹噓的那樣瓷實。美國主子不會不知道讓一位邪教教主受罰會對其影響力造成損傷,同時,美國給予重要人物網(wǎng)開一面的司法豁免的例子也不是不存在,可為什么偏偏就是不給李洪志這個面子呢?細思起來,一方面這是因為在美國眼中,李洪志終究人微言輕,而且還是個破落了的教主,犯不上給予司法豁免的高規(guī)格優(yōu)待。另一方面,美國畢竟是以法律立國,以法律維護社會秩序,與法的精神相較,又豈會因一個小小的仆從而有損法律尊嚴呢?
在李洪志的一派馬屁聲中,人們曾經(jīng)在恍惚中聽到了“此間樂,不思蜀”的聲音。但殘酷的現(xiàn)實證明,“主人”對他的庇護也是有限的,李洪志唯一能任意所為的樂土恐怕只能是他的“法輪世界”,只可惜他和弟子們至今還滯留凡塵。
一封認罪書,道盡“主佛”難。法輪功組織天天都在講“真相”,今天,筆者也要告訴他們一個真相:“主佛”也得認罪,“主佛”也是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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