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一直強調(diào)“不二法門”,可法輪功偏偏是“輪界多門”,“照片門”、“光盤門”、“惡報門”、“秒殺門”、“超駕門”、“艷郵門”……幾乎成了“造門公司”。日前,網(wǎng)上又曝出了“盜播門”,說的是法輪功“新唐人電視臺”因盜播大陸國產(chǎn)電視劇被版權(quán)方告到了美國加州法院。雖說案件正在審理中,但可以肯定,這場官司邪教媒體輸定了。
“盜播門”出了法輪功媒體的丑,丟了李洪志的臉,擊碎了“主佛”的諸多歪理邪說。
首先,擊碎了“法律不能管神說”
李洪志對人類社會的法律是徹底否定的,這方面李散布了多重歪理:一是說法律不能解決層出不窮的社會問題,只能“封閉人”;二是說因為法律根本無用,它本身“最后就沒出路了”;三是說“法輪大法”遠(yuǎn)遠(yuǎn)超越人間法律,常人法律不能管超常的大法修煉人。(以上參見《舊金山法會講法》、《紐約座談會講法》、《美國東部法會講法》、《轉(zhuǎn)法輪·大根器之人》等)其核心是“法不管神”。然而,這一次“新唐人”盜播《雪山飛狐》等大陸電視劇,版權(quán)方泰盛娛樂公司在多次通過律師交涉未果的情況下,一紙訴狀,以“侵犯知識產(chǎn)權(quán)”的罪名將“新唐人”告到了美國加州法院。該法院已于5月11日向“新唐人電視臺”發(fā)出傳票,“大法神”只能乖乖接受審理,這回是人間法律第N次管“大法神”了。
其次,擊碎了“人神道德落差說”
邪教往往喜歡打道德牌,以偽善著稱的法輪功豈能例外?李洪志講道德、法輪功談崇高,就如同婊子講貞操、貪官談廉潔。李“主佛”極善偽裝,他拋出了“人神道德落差”說,一方面指責(zé)人類“處于道德極其敗壞的情況下”,“唯利是圖,只要能弄到錢,什么事都干”,“到了一個極其危險的境地上來了”,“現(xiàn)在這個人類真是十惡俱全”(以上均見《轉(zhuǎn)法輪》);另一方面則是把自己和法輪功標(biāo)榜為道德楷模和救世主,什么去除“名利情”嘍,什么“做好人”嘍,并觍顏自我貼金:“作為修煉的人是不求世間得失的”(《2003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唯有在我們法輪大法這塊兒,是個絕對干凈的凈土……這是人間僅剩的唯一的一塊凈土。”(1999年《加拿大法會講法》)李教主還指責(zé)他人“口說為人心向善、回歸凈土,心必邪惡假善,所求必是名與利”(1996年9月《大法金剛永純》)。
事實如何呢?“凈土”內(nèi)部集資騙錢成風(fēng),“雙修”淫穢成風(fēng),現(xiàn)如今法輪功媒體又上演了為人類所不齒的盜播“好戲”。從“盜播門”中,我們看到了法輪功的道德墮落。其一,“盜”是失真無誠的陰暗行為。此處的“盜”與“偷”、“竊”同義,是所謂“不告而取”,暗鬼不敢見陽光也。第二,“盜”的動因是不勞而獲、不付而得。若不盜播,就得花銀子從版權(quán)方購買播映權(quán),可法輪功又舍不得破費,于是就想到了“盜”。第三,“盜”后死頂硬扛,全失廉恥之心。孟子云,“羞惡之心,人皆有之”,可法輪功就沒有。今年4月,法輪功媒體繼2月起盜播《鹿鼎記》中途夭折后再次盜播《雪山飛狐》,版權(quán)方泰盛娛樂公司多次發(fā)律師函與之交涉,法輪功媒體居然置若罔聞,繼續(xù)盜播,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潑皮姿態(tài)。如此死頂硬扛,哪還有一絲羞恥之心?
再次,擊碎了“輪神文化優(yōu)越說”
“柔式邪教”擅打“文化牌”,李洪志就一直鼓吹“神傳文化”、“半神文化”——實際上是“輪神文化”,恬不知恥地自詡法輪功承擔(dān)著復(fù)興中國遠(yuǎn)古“神傳文化”的歷史重任。李視“輪神文化”為正統(tǒng),視人類文化特別是現(xiàn)當(dāng)代文化為非正統(tǒng)的旁門文化甚至是垃圾文化。在李洪志看來,像凡高、畢加索等人的現(xiàn)代派藝術(shù)都屬于人類文化的墮落。(以上參見《轉(zhuǎn)法輪(二)》等)。李曾在2009年的“新唐人講法”中說:“常人不是修煉人,他衡量美丑、善惡喜好是失去神傳文化中的正統(tǒng)標(biāo)準(zhǔn)的?!蹦敲词裁床攀钦y(tǒng)的“神傳文化”呢?在“輪家人”看來,當(dāng)然是法輪功的“神韻”演出和法輪功媒體主辦的“世界華人系列大賽”(共九項賽事,越搞越冷落)嘍。至于中共治下的文化,則是完全與“神傳文化”對立的“邪惡文化”了。李在最近的《二十年講法》中還說:“特別是在中國那個環(huán)境下,邪黨毀掉了中國傳統(tǒng)文化,搞了一套都是邪黨的東西,所謂的黨文化?!笨芍^齒切恨恨。
這就超級有趣了,法輪功的“神傳文化”與中共治下的文化是相互仇對的??煞ㄝ喒γ襟w竟然還盜播政敵的國產(chǎn)劇,這又該作何解釋呢?筆者以為,只能有一種解釋,那就是法輪功自知它搞的那套“神傳文化”實際上就是一堆臭狗屎,正常人見之必掩鼻而過;而被李洪志瞧不上眼的“中國那個環(huán)境下”的文化和文藝產(chǎn)品,才是為世人特別是華夏同胞喜聞樂賞的。為何說只有這一種解釋呢?因為盜播的真正目的是提高收視率以吸引商家來做廣告,從而收取廣告費。法輪功媒體自己也“創(chuàng)作”影視作品(還在螺絲殼里搞過“影視藝術(shù)節(jié)”),即使無涉教義者,無論思想內(nèi)容和表現(xiàn)藝術(shù),也都無法望大陸作品的項背。法輪功媒體要生存,要維持運行,就得拉廣告賺錢,又舍不得花錢,不盜播又能怎樣?“盜播門”徹底擊碎了“輪神文化優(yōu)越”說。
看來,“盜播門”成了李洪志歪理邪說的粉碎機。試問,面對如此郁悶、尷尬之事,“主佛”情何以堪?
【責(zé)任編輯:一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