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張文滿,女,初中文化,出生于1964年11月22日,住湖南省瀏陽市大瑤鎮(zhèn)三元村路西片月形小區(qū),農民。
我本來有著一個幸福的家庭,丈夫自購貨車跑運輸,家里開了一個路邊小商店,在我們夫妻的辛勤操勞下,家庭生活蒸蒸日上。女兒在校讀書學習成績優(yōu)秀,夫妻恩愛,其樂融融。
1996年,法輪功傳到了我們村,看到很多村民都參與進去,我也抱著強身健體的愿望開始修煉。村里法輪功輔導點的負責人黃細友是我的姐夫,也是我的鄰舍。他送給我一本《轉法輪》。此后,我白天坐在路邊商店一邊做生意,一邊聚精會神地讀起法輪功的書來。書里講:“其功法既修性、又修命;既能通天,也能通地,還可以為練功人‘開天目’、能‘遙視’;既能通曉過去,又能預測未來,可以使人脫俗入凡,入神入化,又可以使人青春常駐,返老還童?!蔽覍@些神奇功效很感興趣,暗下決心,一定要做一個“真修弟子”,把“法”學好,把功練到家。
由于丈夫每天很早就出車,天黑才回,女兒讀寄宿,家里無牽掛,我便一門心思練功“學法”。清早就到村里廣場與“功友”一起修煉,商店到下午才開門,晚上又到功友家里聚會“學法”,三餐飯改為在餐館酒店吃,家里的鍋盤碗筷逐漸發(fā)了霉,商店的收入也一落千丈。丈夫看在眼里,想在心里,多次勸我放棄修煉法輪功,我根本就聽不進去。練了一段時間后,我覺得自己身體輕松了許多,便覺得法輪功強身健體名不虛傳。特別是后來發(fā)生的一件事,更加堅定了我“學法”練功的決心。那是1997年8月的一天,我騎摩托去村里廣場練功,不小心突然摩托一歪,我從摩托上摔下來,摔倒在路邊的沙堆上,只是腳上破了一點皮,出了一點血,沒有受很大的傷,我認為是李洪志“法身保護”的結果。因為李洪志說過:“只要你真正的修煉,我就會保護你,直至你圓滿?!蔽摇皩W法”練功更加“精進”,有時候商店干脆一整天不開門,將“功友”邀請到我家一齊“學法”談“見證”,中午就帶“功友”到對門餐店就餐,由我買單。丈夫見我放棄生意不做,與我大吵大鬧,一氣之下,他將我的《轉法輪》等書籍找出來撕爛,一把火燒了。我怒氣沖冠,從廚房摸出一把菜刀,威脅他說:“你再要阻礙我‘學法’,我就除掉你這個‘魔’!”丈夫嚇得退了出去。從那以后,他出車經常三五天不回家,我們本來十分恩愛的夫妻感情從此出現裂痕。但我不以為然,我覺得,要“精進”,要求“圓滿”,要真正成為“大法弟子”,就要按照“師父”的囑咐,摒棄“常人”的心態(tài)。
1999年7月,國家依法取締法輪功,我當時很不理解,認為肯定是政府搞錯了!我一方面繼續(xù)練功,另一方面為“師父”申冤“護法”。我按照“師父”的旨意,外出“講真相”,瞞著丈夫用我們夫妻辛辛苦苦賺來的錢買回一些法輪功資料,夜間到大瑤集鎮(zhèn)和鄰村去秘密散發(fā),被村民發(fā)現,將我送到了當地的派出所,民警規(guī)勸我不要再搞這些活動了,在家好好相夫教子,珍惜幸福生活。我口頭上答應,內心不服。
2008年7月22日深夜,我騎著摩托去外村散發(fā)法輪功資料,臨走時把李洪志的護身符裝進口袋里,心想有“師父”的“法身保護”是不會出事的。山路崎嶇,高低不平,深夜3時許,我散發(fā)完隨身攜帶的法輪功資料,騎摩托回家,一不小心連人帶車摔倒在7米高的路墈下,我眼前一黑,什么也不知道了。次日上午8點,多虧被過路的好心人發(fā)現,將昏迷不醒的我送到醫(yī)院搶救,才保了我一條命,可是我右臂部骨裂,右胸部肋骨上移,右腿粉碎性骨折,成了一個殘疾人。
住院期間,丈夫停業(yè)來醫(yī)院護理我,女兒也請假哭著來醫(yī)院看望我,反邪教志愿者給我送來鮮花和慰問金,給我講法輪功如何危害社會、李洪志所謂“真善忍”和“法身保護”的虛偽性,并列舉了大量法輪功致人傷殘及死亡的案例。在家人和志愿者的關心和幫助下,我終于醒悟了。
現在,我們一家人又和睦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村干部還為我辦理了殘疾證,每年讓我享受殘疾人的補助待遇。每當我一顛一跛走在村里的大路上,看到人們投來異樣的目光,我倍感羞愧,原因不在于殘疾本身,而是自己太糊涂,才造成現在這個樣子??!
張文滿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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