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終于原諒我了,我也終于松了一口氣。
說來話長,原本我和妻子在浙江做生意,女兒跟著我父母在老家,雖然一年見不到女兒幾回,可是,我們幾乎每周都給女兒打電話,回家時總是給女兒買很多她喜歡的東西。為此,女兒的童年里充滿了幸福。可是,后來由于我們癡迷法輪功,我們與女兒的感情越來越淡。
那是2004年初,一位做服裝生意的朋友告訴我,練練法輪功不僅可以鍛煉身體,還可以做好人。當時由于忙于生意,生活沒規(guī)律,加上我那時很愛喝酒,時常感到身體不舒服。聽朋友這么一說,確實覺得鍛煉一下身體有必要,只是覺得國家已經定型法輪功為邪教,不太情愿。但我朋友勸我說,國家不了解法輪功,其實我們鍛煉沒什么害處,對國家也沒危害。就這樣,為了鍛煉身體,我就學起了法輪功。
剛開始,我每天利用早晨生意不太忙的空閑練功。練了一段時間以后,功友們告訴我光學動作不行,還要學“師父”的“法”,就這樣,我開始讀李洪志的《轉法輪》。當我讀到“師父”在《轉法輪》中說的,人身體有病,是由于前世做了壞事,積攢了業(yè)力,而只有學練法輪功,才能在修煉中逐漸消除業(yè)力。于是我就認為自己之所以身體不好,就是因為自己的“業(yè)力”太大。
為了能“消除業(yè)力”,我按照“師父”的要求,一是精進“學法”,再者積極弘法,我利用做生意的一切機會跟顧客談法輪功的好處。我是做小商品生意的,很多顧客都勸說我,別信那些東西,好好做生意掙點錢,而我覺得他們都是常人,就知道掙錢,太庸俗了。為了宣傳法輪功,我經常把進來的商品低價賣給顧客,目的就是為了讓更多的人能跟我學練法輪功。
妻子看著我的變化,覺得有些奇怪,就勸我不要練了,特別是看著生意一天天地賠本,妻子急了。她說:“咱們把孩子扔在山東老家,目的就是為了多掙點錢早讓孩子過上好日子,現(xiàn)在既然不掙錢,咱們還在外面干什么?”
我對妻子說,我練法輪功不僅不喝酒了,身體也好了,你看法輪功多神奇,如果我繼續(xù)修下去,還可以修成神仙。妻子聽了我的話,罵我是神經病。但我并沒把妻子的責罵當回事,那時覺得自己是修煉人,妻子是常人,常人就是為了名利情活著,而我是要通過修煉把這些東西都修去。
眼看著生意做不下去了,2005年底妻子氣得自己回了老家,而我為了逃避妻子的干擾,到杭州打工,在一家飯館打雜,工資很低,但我想只要能修煉,我不在乎。對于妻子女兒,我已經丟在了腦后,沒有半點牽掛。甚至經常為自己擺脫了妻子的干擾而得意。
那時女兒正上初中,她在學校里早已知道了法輪功是邪教。女兒寫了一封很長的信給我,我記得那封信主要內容寫著她很想念我,很留戀過去被我疼愛的日子……記得那時我看了女兒的信,也確實動了心,但想想自己練功將來的好處,就打消了回家看女兒的念頭。
2006年女兒考上了高中,暑假她在她母親的陪同下,來到了杭州,看到我的狼狽樣,女兒驚奇地看了我半天,最后,像大人一樣,教育我這個不稱職的爸爸。女兒告訴我爺爺奶奶因為想念我,身體越來越差,她媽媽也一直心情不好,她在學校心里也不安,希望我能看這家人的面,改邪歸正。聽著女兒句句充滿感情的話語,我心里酸酸地,眼淚差點掉下來。但轉念一想,如果我放棄了,我不就白修了嗎!于是,我表面答應女兒不再練功,心里暗暗想無論如何也不能放棄。當女兒提出讓我跟他一起回老家的時候,我騙女兒說,等我處理完事一定回家。
女兒走后,我就離開了杭州,去了上海。在上海待了兩年多,這期間,我從沒給家里聯(lián)系過,為的是逃避家人的干擾。直到2008年春節(jié),在火車上我散發(fā)法輪功宣傳品被抓,被遣返回老家。
在老家郯城縣社會志愿者的幫助下,我如夢初醒。然而,正處于青春期的女兒說什么也不原諒我。盡管我妻子多次調和,女兒總是說,一個沒責任感的人,不配做父親。就這樣,女兒上了大學以后,很少回家。直到今年五一女兒才在她男朋友陪伴下,回來看我這個曾經傷透了她心的父親。
說實話,女兒那樣對我,我知道是自己罪有應得,然而,我更想對女兒說的是,其實我是被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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