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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炮制“善惡報應”網(wǎng)文的目的

作者:盧國梁 · 2008-07-18 來源:凱風網(wǎng)
  明慧網(wǎng)是法輪功造謠惑眾的宣傳機器,這是不爭的事實。在多如牛毛的明慧網(wǎng)垃圾網(wǎng)文中,有一類包藏著很深的陰暗目的、極具蠱惑性、欺騙性的“對比”網(wǎng)文,多以人遭遇同一件事時的不同結(jié)果,講述“天方夜譚”式的故事,試圖想向人說明如果相信法輪功就無所不能,誰要不信或者抵制法輪功就報應。筆者稍加梳理,并進行了深入剖析。

   一、“善惡”對比網(wǎng)文的類型

  一是信與不信法輪功結(jié)果不一樣。例子一,《四名落水女孩的生死抉擇》(附注1),講“二零零六年初的一天,湖北鄂東某地四名女孩不慎掉進大水塘中,兩名女孩子在落水的瞬間喊了‘法輪大法好’,神奇地浮出了水面后被路人救起。而另外兩名落水女孩因為拒絕喊‘法輪大法好’,而沉入水底死亡。”

  這樣的例子還有,《兩個高中生的不同命運》(附注2),講述一個“女大法弟子”有兩個鄰居都有女兒,同在一高中學習。一個因為戴護身符、考前念“九字真言”,結(jié)果零七年高考突放“衛(wèi)星”,考上一南方重點大學;而另一個因為不相信法輪功,“準備參加高考時突然鼻子流血不止,確診為‘白血病’,現(xiàn)病魔纏身”。

  二是退與不退結(jié)果不一樣。明慧網(wǎng)發(fā)一《四名初中生的兩種選擇》(附注3),講述東北四個初中生,兩個由家長辦了“三退”,結(jié)果榜上有名,一個考得全市第三名,大法弟子A的兒子考得全市50多名,數(shù)學滿分;而另外兩名沒辦“三退”的孩子全部落榜。

  三是是否有“善”念結(jié)果不一樣。有一篇《同一個村子里的悲喜劇》網(wǎng)文(附注4),講一個村子里的兩對夫妻,一對因心存“善念”,認為“法輪功好”,妻子患乳腺癌神奇“痊愈”;另一對夫妻不信法輪功,心中對法輪功總有惡念,丈夫在自家地里干活的時候掉進溝里摔死了。

  四是行動上是否反對法輪功結(jié)果不一樣。如《發(fā)生在四川眉山東坡區(qū)的真實故事》(附注5),將幾個沒有太大聯(lián)系的事扯在一起:講三個人的故事,兩個人明真相“三退”后得福報,一個躲過了工傷,一個下崗婦女居然上了崗;另一個人,發(fā)現(xiàn)“真相”傳單后破口大罵法輪功人員,并將“真相”傳單扔入溝中,沒過幾天,那人騎摩托車撞了人,自己也撞傷了。

  還有《同是車禍 結(jié)果不同》(附注6)。進述兩個干部的事,一個姓孫的年輕干部,駕一輛豪華轎車以160公里/小時速度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車時撞在一輛大貨車上,發(fā)動機擠進駕駛室里,小轎車報廢,因為“珍藏著大法弟子給的護身符”,全家還退出共產(chǎn)邪惡組織,所以孫某只是頭上破了點皮,全身其它部位都沒事。而一個姓王的鄉(xiāng)副書記,因為“參與迫害法輪功”,駕一輛舊摩托車行駛在鄉(xiāng)間公路上,與大貨車相撞,當場死亡。

   二、炮制“善惡”對比網(wǎng)文的目的

  很多風馬牛不相及的事,明慧網(wǎng)為什么偏要把它們扯在一起拼湊成對比網(wǎng)文?筆者認為,明慧網(wǎng)有著明確的、不可告人的陰暗目的。

  目的之一,控制癡迷者。近年來,法輪功加速走下坡路,“信眾”日益減少,李大師影響日益削弱,這是法輪功核心層非常傷腦筋的事。搞神韻演出、人權(quán)圣火、“三退”等常人活動,不僅沒有達到聚人氣、擴大影響的目的,反而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搞得人心渙散、內(nèi)部分崩離析。沒有了演員還怎么唱戲?為了鞏固其群眾基礎(chǔ),他們只得強打精神,強化“神跡”報道、通過“因果報應”之類的對比網(wǎng)文來哄騙癡迷者,從精神上控制癡迷者。這些網(wǎng)文都以李洪志的歪理學說作為立論的依據(jù),特別是以“李洪志……具大神通,有搬運、定物、思維控制、隱身等功能……功力達極高層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預知人類過去、未來”,還有《輪法輪》說“有時你遇到魔難,喊我名字,看見我在你眼前,也許不幫你,那是因為你應該過的一關(guān)。但是你真正遇到危險時是會管你的……”等作為這些對比網(wǎng)文的依據(jù),目的確是想從思想上、精神上控制住癡迷者。

  目的之二,恫嚇反邪教者。對世界上的反邪教志愿者和與法輪功作斗爭的一切力量,法輪功算是“刻骨仇恨”,大紀元、明慧網(wǎng)上面威脅謾罵的文章連篇累牘,但這類文章過于露骨而被很多人,包括海外華人、甚至是法輪功內(nèi)部人員詬?。晃鞣饺艘膊灰詾槿?。所以,明慧網(wǎng)采取這種陰招,即將幾個事疊在一起說,使事件絕對化,盡量聳人聽聞:不信邪教的人,不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不戴護身符,你就要招報應,結(jié)果有的是成績考不好,有的是遭遇車禍,有的得病,有的落水,有的失去工作;如果你明確反對法輪功、反對邪教,對不起,你的結(jié)果會更慘,基本上都要付出生命的代價。這實際上是一種赤裸裸的威脅和恫嚇,無非是想叫不信法輪功的人乖乖聽話;叫反邪教志愿者和旗幟鮮明反邪教的人不要與法輪功為敵。

  目的之三,欺騙不明真相者。作為法輪功的官方網(wǎng)站,明慧網(wǎng)深諳“眼球”之道,懂得“注意力”之妙,他們妄圖通過這種事件、結(jié)果的強烈對比來吸引那些不明真相者,拓展和壯大其“群眾”基礎(chǔ)。因為,它的那些歪理邪說對普通人或者說常人早就失去了吸引力,我也曾經(jīng)與很多人談到這種對比網(wǎng)文,大家均嗤之以鼻。因此,他們只能以這種東西來吸引“特定”的人群“上鉤”:包括對法輪功將信將疑者、文化程度較低且有迷信思想的人、法輪功習練者身邊的人、極少數(shù)不明法輪功真相的人。而且,明慧網(wǎng)的對比網(wǎng)文一篇接著一篇,內(nèi)容一篇比一篇“標新立異”,不由這些人不信。

   三、明慧網(wǎng)的陰暗目的能夠達到嗎

  答案是否定的,因為這些對比網(wǎng)文都是杜撰的,全都是假的。試析如下。

  首先,最致命的原因是對比網(wǎng)文的前提是偽命題。這些對比網(wǎng)文都有兩個不言而喻的前提條件,其一是李大師無所不能、法力無邊;其二是,善與不善的標準完全由明慧網(wǎng)確定。

  一個前提實質(zhì)上是個紙糊的東西,只需要看看法輪功骨干李國棟、封莉莉病死、海南8名法輪功學員“弘法”途中發(fā)生特大車禍七死一傷的例子,基本上可以戳穿。

  關(guān)于“真善忍”的標準。中國人有很多得到世界普遍承認的傳統(tǒng)美德,如真、善、美的價值趨向,只要是中國人,大陸人也好、臺港澳同胞也好、海外華人也好,都應該具備真善美的基本品德,起碼要講真話、不虛偽,要善良、不輕易傷害別人;懂得見真行善,能區(qū)分真假、善惡,追求心曠神怡的感受就是美。這種真善美,不因為你的政治立場、文化程度、宗教信仰、所處環(huán)境或是年齡大小而標準不一樣。而李洪志和明慧網(wǎng)真善忍的所謂標準,摒棄基本準則,功利性非常強,完全是以是否反對法輪功為標準,“真善忍”不過是法輪功組織的一個工具或幌子,它說的和做的完全就是兩碼子事。一個例子就是,前述《四名落水女孩的生死抉擇》,如果法輪功有起碼的善心、而“神跡”確實有的話,他們絕不會坐視其他兩個10歲左右的小孩因為不喊“法輪大法好”而見死不救。

  既然前提是偽命題,法輪功習練者基于兩者杜撰出來的網(wǎng)文,可以十分肯定地判定為假的。

  其次,虛假的東西沒有生命力。再從個案仔細分析,這些對比網(wǎng)文沒有一篇經(jīng)得起推敲和時間檢驗。這里只舉一個例子,明慧網(wǎng)登載的《善惡兩念兩種果,福禍無門人自招》(附注7),講的是在唐山某看守所犯人的故事,因為在對待大法和師傅問題上的不同態(tài)度,一個叫小余的,因為心存“善念”,背熟《洪吟》,學了《轉(zhuǎn)法輪》部份章節(jié)和部份經(jīng)文。他們夫妻只拘留一個月就放回了家;另一個叫老關(guān)的,心懷惡念,每天想著占便宜,托關(guān)系為自己開脫罪責,結(jié)果被判刑六年,還被游街示眾。我們姑且不論這篇網(wǎng)文的真假,單說結(jié)果,從法律的角度講,小余是因為非法傳播邪教,且行為較輕,所以拘留1個月是正常的;而老關(guān)事涉強奸、屬嚴重刑事犯罪,因此依法被判六年也屬正常。這兩個結(jié)果完全是適用法律的不一樣,而與是否接受法輪功沒有任何關(guān)系。而網(wǎng)文卻將兩者牽強附會地扯在一起,虛假無疑。其他雙比網(wǎng)文大抵都是如此,都是些虛無縹緲的東西,讀者如有興趣,可以試著剖析。

  虛假的東西沒有生命力。群眾眼睛也夠亮,起碼的覺悟大家都有。對比網(wǎng)文或許騙少數(shù)人騙得了一時,但絕對騙不了一世。

  明慧網(wǎng)上此類文章多如牛毛,但遭報應的對象特定,就是那些不信法輪功、不“三退”、堅決同法輪功作斗爭的反邪教人士。全世界67億人中,相信法輪功的只是極少極少一部分人。按李大師睚眥必報的性格特點,加上他“宇宙主佛”無與倫比的功力。他理應該將所有不信法輪功、不“三退”、反對他的人一網(wǎng)打盡,讓他們盡遭報應。事實上,這些人在同一個世界和平共處,什么事情都沒有。

  李大師不是不想做,而是沒有能力做到。

   附注
  1、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18/180476.html
  2、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22/174872.html
  3、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20/106560.html
  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5/146195.html
  5、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7/170488.html
  6、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3/156157.html
  7、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31/161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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