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利芬,原是山東臨沂市某機械廠職工,今年50歲,1997年因身體原因接觸了法輪功,經過一段時間有規(guī)律的運動后,楊利芬自我感覺身體好多了,原來的腰腿疼毛病減輕了,精神也舒爽了,由于他不知道那是通過動功鍛煉的結果,更不知道法輪功的動功是李洪志挪用了禪密功和九宮八卦功,她受的益是氣功的益。因此楊利芬就認為法輪功很神奇,李洪志是有特殊功能的神人,從此,堅信李洪志說的沒錯,堅持修煉李洪志創(chuàng)立的法輪功不僅能“消業(yè)祛病”,還能修煉“圓滿”,過上要什么有什么的神仙生活。
帶著這種強烈的意愿,楊利芬不僅擠出一切時間、學法、練功,更重要的是楊利芬堅信李洪志的“放下名、利、情,圓滿上蒼穹”的要求,不再關心家人,盡家庭的責任。當時楊利芬正上小學的兒子需要她照顧生活,但她經常把孩子獨自放在家里,有時連飯都顧不上給孩子做,小孩只好到地攤買些零食充饑。當楊利芬的丈夫發(fā)現了他不給孩子做飯的情況,指責她不該為了練功不管孩子,楊利芬很不在乎的說,我現在是大法弟子,大法弟子是修煉人,當我修成了我就能當神仙,你和孩子都能過上好日子,丈夫聽了楊利芬莫名其妙的話,勸誡楊利芬說,那都是傳說,哪有什么神仙?現在孩子這么小,正處在長身體的關鍵時期,照顧好孩子是當務之急,修煉等以后再說吧。楊利芬已經鬼迷心竅,自認為李洪志的法輪功是能帶她升入天堂的一個好途徑,根本聽不進丈夫的規(guī)勸。
更令人傷心的是,楊利芬為了躲避丈夫的規(guī)勸,她竟時常以回娘家為由,不住在家里,而住在功友家,以便學法練功,丈夫無可奈何,就以離婚要挾,并發(fā)動楊利芬的娘家人看在年幼的孩子的面上,勸她不要丟棄家庭,楊利芬迫于壓力,收斂了一段時間,不再外出,但是她對孩子、丈夫仍然漠不關心。
直到1999年國家依法取締了法輪功,楊利芬的丈夫似乎看到了希望。然而一心想消業(yè)、圓滿的楊利芬,根本不把國家法律看在眼里,她說國家法律是“常人”制定的,取締法輪功更是錯誤的,為此楊利芬不顧丈夫的苦苦規(guī)勸,1999年7月底和當地功友一起到天安門打橫幅。被抓遣返回臨沂后,楊利芬沒有吸取教訓,相反還認為自己上了一個層次,但是迫于法律的震懾,楊利芬從此練功轉入了地下,在家偷偷學法練功,并利用一切時機搞法輪功宣傳活動,丈夫看著無可救藥的楊利芬,曾幾次想與她離婚,但考慮到孩子當時還小,就把離婚的念頭壓了下去。就這樣丈夫堅持不懈地規(guī)勸楊利芬,希望能通過親情挽回楊利芬。
沒想到的是2000年10月份,楊利芬再次去北京天安門鬧事,丈夫給她提出再次繼續(xù)修煉法輪功就與她離婚的通牒,但已經不再看重親情的楊利芬哪管這,她很堅定的告訴丈夫,她早想離婚了,無奈丈夫只能與楊利芬離婚。離了婚的楊利芬沒有了約束,更加專注于法輪功,以至為了修煉法輪功楊利芬經常耽誤工作,甚至曠工,單位多次教育規(guī)勸無效,最后于2001年開除了楊利芬。
為了法輪功丟家失業(yè)的楊利芬,根本沒有吸取教訓,相反她認為這些正好是消除了她升天的障礙,可是,為法輪功付出如此代價的精進大法弟子楊利芬,仍然沒有得到圓滿,得到的是眾叛親離。
為此看來,明慧網說中國政府迫害楊利芬純屬造謠,事實面前誰迫害了她一清二楚,若沒有法輪功,楊利芬是一個安分守己的好職工,她的家也充滿幸福,可現在這一切都已化為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