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有所悔悟的金某坦言:肖某若是不練“法輪功”,就不會這樣死去;自己若是不練“法輪功”,也不會參與這場荒唐的鬧劇,更不會釀成這場悲劇。
為何習練“法輪功”能發(fā)生這樣的悲劇呢?讓我們看看李洪志的一些言論就知道了。還是先從“魔”講起,“魔”是干擾法輪功弟子練功的“大患”,有“魔”附體輕則影響弟子們“上層次”,重則可能造成弟子功力“全失”。
“魔”既然如此嚴重的干擾弟子們“上層次”,李洪志當然對“魔”是毫不留情。他親口告訴弟子們“大逆之魔是可以殺的”?!掇D法輪》中李洪志自撰的與蛇仙斗法故事,稱動用了一種強大的“化功”,將干擾其“講法”的蛇仙也就是一種“魔”徹底銷毀了。除了上述李洪志所謂的強大“化功”化掉之外,按“法輪功”的說法,還有其他諸如“銷毀”、“清除”、“窒息”、“鏟除”等多種“驅魔”方式。《忍無可忍》提出了“鏟除”方式:“如果邪惡已經到了無可要的地步,那就可以采用不同層次的各種方式制止、鏟除”;《窒息邪惡》則提出了“窒息”方式;《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則提出了“銷毀”方式:“邪惡在三界內以至人間被大量銷毀”;《正念的作用》又提出了“清除”方式:“大量的邪惡生命被清除掉”。
李洪志在講法中多次強調讓其弟子們做好“三件事”,其中一件就是“發(fā)正念”,美其名曰:“清除另外空間的邪惡”,實際就是“驅魔”的又一個代名詞。在《2003年元宵節(jié)在美國西部法會上的講法》中,李洪志說:“發(fā)正念哪,是清除那些不可救要的、最骯臟的生命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在《正念除黑手》中說:“所有大法弟子、新老學員,在發(fā)正念中除具體鎖定的目標外,直指這些黑手,徹底消除他們?!痹诶詈橹竟_教唆和不斷強化下,“法輪功”癡迷者由開始的“發(fā)正念”“清除另外空間的邪惡”到針對現(xiàn)實生活中的某個特定的人,以致發(fā)生了“法輪功”練習者殺人“除魔”的慘案,如新疆兩位“法輪功”癡迷者林春梅、溫玉平為“除魔”在賓館殺死服務員等。
而“法輪功”作為邪教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精神控制,主要是行為控制、信息控制、思維控制和情感控制。心理學研究證明,邪教的精神控制對信徒會產生虛弱、依賴、恐懼、人格解體、認知能力衰退、核心信念和價值觀被破壞、精神病癥狀等心理損害。被害人肖某是典型的精神病癥狀,而四名犯罪嫌疑人是典型的人格解體、認知能力衰退、核心信念和價值觀被損害的癥狀。其根源就是他們習練了“法輪功”,正是由于李洪志及“法輪功”的歪理邪說特別是“驅魔”說的“指示引導”才釀成如此悲劇,李洪志才是真正的罪魁禍首。
法律是公正的,俞某、高某、金某、王某必將受到法律嚴肅的追究和懲治,為自己的愚昧而付出沉重代價。但法律不遷就愚昧!我們應該清醒地意識到,追根溯源,被害人也罷,犯罪嫌疑人也罷,都是無辜的,都是受害者,都是李洪志的受害者,是“法輪功”的受害者,是邪教的受害者?!胺ㄝ喒Α焙θ藠Z命已有數千例之多,希望大家引以為戒,更希望那些仍然執(zhí)迷不悟的“法輪功”習練者,懸崖勒馬,崇尚科學,熱愛生命,關愛自己,關愛他人,盡早擺脫“法輪功”的精神控制,擺脫邪教的精神控制,盡早回歸人性,回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