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芬桃,現(xiàn)年49歲,家住河南省汝陽縣十八盤鄉(xiāng),原鄭州市國棉四廠職工醫(yī)院職工。我前夫在鄭州機務段工作,我們有一個活潑可愛的女兒,當時的家庭幸福美滿。
命運的改變是在1998年5月。當時我長期失眠,精神抑郁,身體狀況很差。在我痛苦不堪時,朋友向我介紹了法輪功。我一口氣讀了三遍《轉(zhuǎn)法輪》,被李洪志“往高層次帶人”、“真善忍”、“做好人”的說教所迷惑,感覺找到了人生真理。接下來,我開始練習法輪功動作。由于有規(guī)律的鍛煉,加上拋開了一切煩惱,我變得樂觀自信,身體及精神狀況有較大好轉(zhuǎn)。我誤認為這是“法身”保護的作用,對李洪志更是頂禮膜拜。
1999年7月,國家依法取締了法輪功,我不理解,也不以為然,反而越來越癡迷,身陷其中難以自拔。那時,我只想著到所謂“人間的一塊凈土”上搶位,抱著“真修大法唯此為大”的信念,回避了一切社會現(xiàn)實和責任,全身心投入到“學法”練功中。單位的領導多次找我談話,讓我好好上班。我認為這是修煉過程中的考驗,嘴上答應不去北京,卻總想著如何“護法”。
2000年7月,我經(jīng)不住李洪志《走向圓滿》等“經(jīng)文”誘惑,跑到北京“正法”。臨走時我給丈夫留下了一張便條,上面寫道:“人各有志難相勸,見條后我已經(jīng)遠行離開鄭州了。”丈夫反復勸說我放棄法輪功,可我卻越來越瘋狂,常常離家到外“弘法”。丈夫天天為我擔驚受怕,傷透了心。
為了能專心練功,不受別人的干擾。2000年8月,我提出與丈夫離婚,并辭去了工作,為的是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學法”中。當時,我對李洪志講的“做好人”、“圓滿飛升”深信不疑,表示“非法輪功不練,非法輪大法不學”,甘愿為法輪功付出一切。此后,我多次到北京為法輪功鳴冤叫屈。無論家人和單位如何規(guī)勸,我都聽不進去。
2000年底,年近八旬的父親臨終前,我一直在外“弘法”,沒有在床邊盡孝。父親去世時,我不下跪。我想,自己是“未來的佛道神”,怎么能給常人下跪呢?親朋好友氣憤地罵我無情,可我卻不以為然,認為大法弟子就應該這樣做。姐姐說我自私,我認為她們都是常人思想,和我走的是不同的路,堅信自己“精進修煉”會換來最后的“圓滿”。當時,我已經(jīng)完全失去了人性的善良,變得自私、貪婪、傲慢。
2001年3月,我因嚴重擾亂社會受到了法律的懲罰。受到處罰后,我不僅沒有認真反思,反而思想更加癡迷、行為更加極端。2003年6月,我再次因從事邪教活動,受到法律制裁。2005年6月回家后,我的思想仍然處于癡迷狀態(tài),繼續(xù)游走在法輪功邪教深淵邊緣。
2006年8月,經(jīng)親戚介紹,我與河南省汝陽縣十八盤鄉(xiāng)十八盤村的一位鄉(xiāng)村中學教師重組家庭,丈夫仁慈寬厚,丈夫的一雙兒女純樸善良。2007年3月,我在村里開了一家名為“賀榮園”的小商店,生意做得很紅火,村民們都十分羨慕??墒俏覜]有珍惜再次擁有的幸福生活,在家里懸掛李洪志的法像,天天焚香合十。李洪志說讓弟子們向世人“講真相”,我哪能安于常人的生活,利用開商店的便利條件,我多次向過往村民宣傳法輪功,散發(fā)《你我有緣》小冊子、《明慧周報》、《九評共產(chǎn)黨》光碟等,講練功人“受迫害”的所謂“真相”。丈夫和孩子在得知我的所作所為時,拿著《修心斷欲》的小冊子對我說:“如果一個人沒有了情,那是什么?”我雖無言以對,卻依然我行我素,對親人的擔心和規(guī)勸置之不理。我和丈夫之間的話越來越少,從來不去理解丈夫的苦衷,只想著自己有一天能夠“圓滿”,新組成的家庭被我攪得不得安寧。丈夫承受著來自鄉(xiāng)里鄉(xiāng)親的非議,這給他帶來了巨大的思想壓力,他天天生著悶氣、擔驚受怕,拿我沒有一點辦法。
2009年7月的一天,憂心重重、筋疲力盡、滿肚怨恨的丈夫再也承受不住這樣的打擊,突發(fā)腦溢血猝死在家中。轉(zhuǎn)眼間,我新組成的家庭又殘缺了一半,曾經(jīng)幸福的家庭就這樣再次被我親手毀掉了。
如今,在反邪教志愿者的幫助下,我徹底擺脫了法輪功。噩夢醒來不堪回首,作為一個女人,我視工作、婚姻這樣的人生大事為兒戲。我把李洪志看得比親人重要,把“法輪大法”看得比工作、婚姻重要。結(jié)果生活顛沛流離、苦不堪言,修煉到頭卻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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