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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身”再次成笑柄

作者:千鈞棒 · 2011-05-10 來源:凱風網(wǎng)

  李洪志自詡的“法身”不能保護弟子,已經(jīng)不是什么新聞了。江慶貴、佐藤美津子、佐藤貢、朱賢溢等“精進”弟子不治身亡,龍泉寺主管韓振國病死在李洪志的身邊,這些事實就是鐵證。至于法輪弟子破壞法律方面,如黃才華和蔡永水在新加坡受到法律制裁;越南法輪功人員武德中和雷凡譚因在河內(nèi)非法架設無線廣播,被越南警方逮捕;法輪功“未經(jīng)授權進行廣播并擾亂了鄰近的頻段”,印尼“新紀元調頻廣播電臺”經(jīng)理卡托·馬查理(Gatot Machali)可能被判六年監(jiān)禁等,也都說明了李洪志的“法身”是無能無力。

  “法身”在保護弟子方面完全落空,那么,“法身”能否保護李洪志這位“宇宙主佛”自己呢?

  美國多維論壇刊載“李洪志在美國違法犯罪受罰”一文,稱“2008年1月6日,在美國弗吉尼亞州史密斯縣轄區(qū)高速公路限速路段(65英里∕小時以下),李洪志以每小時79英里的速度超速行駛,受到美國司法部門的處罰。”這則消息在法輪圈內(nèi)無疑可以引發(fā)一場地震,弟子們怎么也不敢相信擁有著無數(shù)“法身”的“師父”,竟然斗不過人間的法律?可事實確鑿無疑,因為弗吉尼亞州法庭管理辦公室(Defendand/criminal VA Admini Strat ive office of the Courts)出具的違法記錄顯示:李洪志(LIHONGZHI),男,1951年5月13日出生,亞裔黃色人種,記錄類型:犯罪。事實千真萬確,違法者確實是號稱“宇宙主佛”的李洪志本人。這就太奇怪了。李洪志不是有無數(shù)“法身”嗎?遇到麻煩之時,那根本不需要“有難的時候,喊一聲李洪志老師,我的法身馬上就到”的預想,李洪志的“法身”肯定施展過特殊手段。再說,李洪志“大師”“具大神通”,有“思維控制”、“隱身”等四大功能,按理說他能輕而易舉地避開人間的法律,怎么還讓人家抓了個現(xiàn)形呢?可見,李洪志的“法身”又一次成了笑柄。

  “法身”保護成笑柄

  據(jù)李洪志自己說,他是“宇宙主佛”,能把整個宇宙給“正法”了,小小地球,實在是不值一提。試想他開車出行,是如何風光,攜“法身”無數(shù),車頂還有大“法輪”保駕護航,就算不想顯示給“常人”看,也該避開受“常人”處罰的尷尬境地吧!可是,李洪志竟然不知美國弗吉尼亞州史密斯縣轄區(qū)高速公路限速行駛的法律條文,也沒有任何“法身”、“法輪”保護可言,他被捉個正著。

  曾幾何時,李洪志對其“法身保護”總是侃侃而談,自吹其有無數(shù)“法身”,每個“法身”都同自己本人一樣“神通廣大”、“無所不能”。李洪志說:“你跑到月球上去,跑到哪去,我都能保護得了你?!薄耙驗槲矣袩o數(shù)的法身,具備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現(xiàn)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誰也不敢來輕易動你的,而且你有我的法身保護,不會出現(xiàn)任何危險?!保ā掇D法輪》)然而,在整個違章過程中,不見李洪志“法身”施展神通,卻見“主佛”連個“常人”也不如?!俺H恕边€懂得交通法規(guī),“主佛”的神通原是臆想,受困時全都失靈。原來“法身”像李洪志本人一樣,在“常人”面前也只能示弱,徒添笑料。

  “法身”斗科學成笑柄

  李洪志憎惡科學技術,對之恨之入骨。他說:“這個科學在整個龐大的宇宙當中是極小的‘小兒科’?!保?998年5月,《歐洲法會講法》)李洪志還把科學技術和外星人硬扯在一起,污蔑說:“現(xiàn)在說曼哈頓這些大樓和天上一樣,不一樣,因為這是現(xiàn)代科學帶來的,現(xiàn)代科學是外星人帶來的。”(《2004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自己的“法身”如何了得,它與“主佛”同在,是李洪志“無邊巨大的集合體”。他說:“我有無數(shù)的法身,具備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現(xiàn)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薄拔业姆ㄉ矶嗟貌荒苡脭?shù)字來計算,數(shù)不過來。多少人我都能管,全人類我都能管。”并且,李洪志還說自己的“法身”曾顯示過功法,“天目打開的學員”卻能夠看到“李老師的一個大法身轉動著法輪帶動一輛大客車緩緩前行”,“客車沿著盤山道緩緩地行駛了一千多米,一直開到山頂上,并按照工作人員指定的位置停放整齊”。(《盤山路上客車出險,法輪引導直達目的》)

  不料,李洪志的身份、超速行為、路段全都被科學技術之監(jiān)控器記錄掃描下來,和其他的“常人”沒有任何區(qū)別,可見李洪志的“法身”在科技面前不值一提。原來李洪志稱“法身”“有的時候他變得很大,大到看不到法身的整個頭;有時候會變得很小,小到比細胞還小”,在他自己身上都顯示不出任何能力,可見完全是在吹噓。記得魯迅曾說,“科學能教人明白道理,能教人思路清楚,不許鬼混,所以自然而然地成了講鬼話的人的對頭?!贝苏Z正好點明了李洪志憎恨科學技術的根本原因。

  “法身”斗法院成笑柄

  李洪志違法記錄寫的明白,敢于處理李洪志的部門是弗吉尼亞州史密斯地區(qū)法院(Smyth General District Court)。此類法院都是“常人”所開,執(zhí)行的全是“小道”“機械地限制人”、“是限制常人的”的法律。想當初李洪志在大陸的時候,組織過多次圍攻法院、檢察院的先例,有豐富的斗“常人”經(jīng)驗,難道還怕一個法院嗎?“我的法身已經(jīng)多的無法計算了”,派其中一個“法身”前往,就可以實現(xiàn)“諸多法身的保護,使其不受外部邪惡的侵害”的目標,或者干脆將法院的主審法官“形神俱滅”(李洪志語)。再說,法院審理“主佛”,聞所未聞,還要交罰單,更是觸痛了李洪志經(jīng)濟利益的根本。種種原因,逼得李洪志非派出“法身”不可。

  可結果卻是讓人大跌眼鏡,李洪志完敗。交了罰單,受了警告,還偷偷摸摸地隱瞞事實。像人老了他還偷偷買隱形眼鏡一樣,做個“常人”還要帶個假面具。要不是內(nèi)部弟子抖出內(nèi)幕,說不準還要隱瞞一段時間呢,多讓世人郁悶呀!

  原來,“法身”同樣不能保護李洪志本人。這個長著“卷卷的藍頭發(fā),很藍很藍的,翠藍”的“法身”在哪里呢?弟子喊,“法身”不在;師父有難,“法身”不出來;周錦興等“常人”邀請,“法身”還是不在。哎,這“法身”是李洪志忽悠人的東西,純屬虛構,是“禿頭上的虱子——明擺著”的事情。

 

【責任編輯:一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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