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前,2001年的1月23日,7名來自河南省開封市的法輪功癡迷人員以最極端的方式——自焚來實現(xiàn)“圓滿”,以此來證實大法,“放下生死”,希望成為“佛道神”。
那一刻,人們以一種特殊的方式記住了他們的名字。他們是:王進東、劉云芳、郝惠君、陳果、劉春玲、劉思影、劉葆榮。
那一年,王進東51歲,劉云芳59歲,郝惠君49歲,劉春玲36歲,劉葆榮55歲,劉思影只有12歲,陳果也才只有20歲。
劉春玲:當年參與自焚案的七名法輪功人員之一的劉春玲當場死亡。她的女兒劉思影,作為媽媽的“小尾巴”,在2001年的3月17日,因燒傷引起的病變和心臟病變猝死在醫(yī)院,追隨媽媽而去,將她們兩個的年齡做了永久的定格。也許,“天堂里全是金子”,她們母女正在“另外空間”苦等著師父有一天會接她們到天堂去做“法王”。
劉云芳:他是自焚案七名成員中的老大哥,自焚案的主要策劃者、組織者和參與者。在當年的自焚案中,他身纏汽油瓶,但沒有點燃。用他自己的話說,“我不自焚,那是因為‘師父’想要留下我,留下我這張嘴來說話”;“他們都比我的‘心性’高,他們自焚是真正的‘圓滿’了。我的層次還不夠,所以打消了自焚的念頭”。也幸虧他關(guān)鍵時刻當了“逃兵”,所以避免了無價值的送命。2001年8月17日,他被依法判刑。劉云芳2003年9月26日轉(zhuǎn)化后宣布徹底脫離“法輪功”邪教組織。后因身體有病保外就醫(yī),目前生活在自己的家中,享受天倫之樂。
王進東:自焚案中的主要策劃者和組織者之一,自焚案中第一個點燃“邪火”自焚的人。一場“邪火”燒得他面目全非,幸而得到了北京積水潭醫(yī)院的良好救治。到2001年7月13日,他的燒傷得到了有效的治療。2001年8月17日,他被判刑。2001年11月7日,送河南省鄭州監(jiān)獄服刑,兩個月后轉(zhuǎn)化,寫下了《愚昧·死亡·新生》一書,詳細記述了他思想轉(zhuǎn)化的心路歷程。轉(zhuǎn)化后的王進東擔任了監(jiān)獄圖書管理員,積極做未轉(zhuǎn)化法輪功人員的思想轉(zhuǎn)化工作,獲得減刑2年零6個月。2008年底,王進東保外就醫(yī),重新回到了妻子和女兒的身邊,一家人的生活又重現(xiàn)燦爛的陽光。
郝惠君和陳果母女:自焚前一個是中學的音樂教師,有著令人羨慕的職業(yè);一個是中央音樂學院的在校大學生,天之驕女,有著如花的面容和美好的前程。兩人在自焚案中雖然僥幸地存活下來,并得到了政府的全力救治,但由于傷勢嚴重,郝惠君一只眼睛因壞死被摘除,髖關(guān)節(jié)屈曲障礙;花季少女陳果雙手殘端壞死,從腕部遠端縮短截肢,美麗不再。目前,兩人在河南省開封市社會福利院得到了政府的照護。
劉葆榮:是當年自焚案的從犯,在自焚案中第一個喝下汽油,因在羈押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揭發(fā)同案犯共同犯罪的事實,被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目前,她在開封市自己的家中頤養(yǎng)天年。
此外,自焚案中涉及的另一名幕后組織者薛紅軍,這位目送7名自焚者踏上北上的火車、并相約“天堂見”的幸運者,因為自覺“自己的層次比王進東低,去了等于沒去,沒有一點意義”。所以得以躲過一場邪火的煉獄之災。2001年8月17日他被判刑,2007年7月25日,薛紅軍刑滿釋放,回到了自己的家中,從事載人三輪的客運工作。對于當初沒有去北京自焚,他在感到慶幸的同時,也對于法輪功邪教的危害有著感同身受的深刻認識。
托爾斯泰說過,“幸福的家庭是相同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八年時間,對于一個正常人來講,只不過是白駒過隙一瞬間的事情。對于曾經(jīng)參與“1·23”天安門自焚案的法輪功人員來說,那一幕是他們永遠的痛。八年的痛苦歷練,使他們明白了更多人生的道理,感受到了全社會的溫暖。對李洪志、對法輪功,他們只有咬牙切齒的仇恨。
度盡劫波兄弟在,但愿他們今后一路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