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王軍是一個村的,自小我們就認識,長大以后,我們都沒上大學(xué),就一起外出打工。1998年我們結(jié)了婚,婚后有了女兒,為了女兒我就留在了村里,丈夫獨自外出打工。
由于和丈夫離多聚少,有時我總感到寂寞。1999年初,當(dāng)法輪功傳到我們牟平縣的時候,我就加入了其中。那時女兒很小,我婆婆還在我家?guī)兔春⒆?,我就告訴婆婆,我去鍛煉身體,婆婆是個開明的人,很支持我去鍛煉身體。沒想到,在鍛煉身體的過程中,我跟功友學(xué)起了“法”,就是李洪志的歪理邪說,我逐漸迷進去。
李洪志在《轉(zhuǎn)法輪》里說,人不能有情,放棄了情,就過了一關(guān),人也就上“層次”了,如果有情,人就會造“業(yè)”。當(dāng)我看了李洪志的這些話以后,我想自己對丈夫有感情,這不也是造“業(yè)”嗎,特別想到自己對丈夫的依戀,更覺得可怕,按照李洪志的說法,這是“執(zhí)著”,有“執(zhí)著”就會有人的煩惱,有難。于是,我按照李洪志說的放棄情。
沒練法輪功以前,我每天都盼望丈夫早回家,有時會去舅舅家給丈夫打個電話。每當(dāng)打通了電話,我心里別提有多高興,并且每次電話都有說不完的話,最后都囑咐丈夫有空回家??墒蔷毩朔ㄝ喒σ院?,我不敢再多想念丈夫,更不用說給他打電話了。記得那是1999年5月,我女兒過周歲生日,丈夫特意回家來,一是慶賀孩子的生日,二是想我了。而我看到丈夫情意濃濃地對我和孩子,我十分擔(dān)心,因為“師父”說了,夫妻的情欲是骯臟的,再一個如果不放棄人的感情,我就不能修煉了,更不用說當(dāng)神仙了。于是,我以娘家有事為由去了功友家,而疼愛我的丈夫,隨后就去我娘家,結(jié)果我父母也不知道我去哪里了。就這樣,我丈夫找了我兩天,也沒找到我,當(dāng)他無可奈何地回到單位的時候,我才回到家里。當(dāng)婆婆指責(zé)我不該不聲響地離開家,特別是在丈夫回來看我的時候離開。我告訴婆婆,我現(xiàn)在是修煉人,不能有人的感情。就這樣,我婆婆和丈夫都知道我為了修煉法輪功而不要夫妻感情了。
1999年7月,國家依法取締法輪功,丈夫堅決制止我,甚至警告我若再習(xí)練法輪功,就跟我離婚,并把我送到心理矯治中心。為了躲避丈夫的干擾,1999年9月我離家出走了,去了即墨一家酒店打工,利用晚上的時間“練功”,期間有時也會想起孩子和丈夫,但是總覺得修煉法輪功有當(dāng)神仙的好處,想見愛人只能掉“層次”。所以,我就隱姓埋名,謊稱自己死了丈夫,外出打工。
就這樣,到了2001年底,我遇到了一位河南姓黃的功友。他自稱是信陽市人,人很熱情,他經(jīng)常給我送一些法輪功宣傳品,大都是從法輪功網(wǎng)站上下載下來的。后來,他經(jīng)常帶我去吃飯,他說他也是一個人在外地,由于同是功友,也就沒有太多的戒備,就這樣,我們經(jīng)常一起來來往往,在外人看來,好像是一對戀人。
后來,這件事終于傳到了一直在找我的丈夫那兒了。2002年2月,丈夫來到即墨,當(dāng)他聽我打工的同事說我沒有丈夫時,丈夫更是火冒三丈。恰巧那天功友老黃也來到我這,丈夫以為我說自己的丈夫死了,是為了跟老黃在一起,其實我是為了隱蔽身份,也沒有跟老黃有非分之舉。可是,我丈夫就認為我跟功友老黃有染,氣得他沖到功友老黃家,同時把我硬帶回了老家。最后,丈夫看在孩子的份上,沒有跟我離婚。
這件事被反邪教志愿者知道后,在他們耐心的幫助下,我逐步醒悟。最后,我坦城地跟丈夫道歉,也說明了跟功友老黃的事,離家出走只是為了“圓滿”,根本不是丈夫想的與功友有婚外情。但作為丈夫,每當(dāng)想起我在外的那些時間,他就不舒服?,F(xiàn)在,我常常想,換了是我,丈夫在外三年,并跟一個異性在一起,我也會心中不快。
哎,美滿的婚姻就這樣有了永遠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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