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兵,46歲,家住鄰水縣電機廠家屬院。高中畢業(yè)后陳兵就到鄰水縣電機廠上班。1989年,他與比自己小兩歲的徐燕結(jié)婚?;楹螅S著女兒陳秋君的降生,三口之家和和美美。
1996年3月的一天,徐燕發(fā)現(xiàn)丈夫帶回來很多法輪功的書籍和磁帶,陳兵說他現(xiàn)在開始修煉法輪功了,這個東西不但可以“祛病強身”,能“得道升天”,還可以給全家人帶來好處。徐燕當時并未在意,但讓她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原本的幸福生活,卻隨著陳兵練上法輪功而發(fā)生了改變。
練上功的陳兵只要一有空,就專心致志的看法輪功的書籍或聽磁帶。為了早日“上層次”,最終獲得“圓滿”,陳兵完全按照“大法弟子”的標準練功。每天早上3:40準時起床,然后就開始放磁帶練功,晚上要練到十二點,而且聲音很大,嚴重影響了家人和鄰居的休息。但他全然不顧別人的感受,還時常說“師父”在夢境中夸他很“精進”,很快就會“上層次”的。
“修煉”的時間久了,陳兵的行為也越來越古怪:生病不吃藥,說吃藥只能治標不能治根,還會把“業(yè)力”壓回去;吃飯只吃素食,做飯也自己一個人單獨做,吃完后就蓋住,連孩子都不讓吃,說他是“上了層次”的人,自己吃過的東西常人吃了,會把自己的“功德”轉(zhuǎn)到別人身上去;穿衣服只穿白顏色的,自己的衣服單獨清洗、單獨存放,說這樣才能將自己與常人分開,不然常人的臟東西又會再傳到他身上;晚上不和妻子住一張床,說這是為了徹底“去情”;給家里買東西要記賬,孩子要零用錢不給,即使給了,連五角錢都要記在賬上,是為了省出更多錢來買法輪功的書籍、資料和外出“弘法”,以盡快提高自己的“層次”;時常故意將家里的電源弄壞不準家人看電視,說那樣會打擾他練功“精進”。
發(fā)展到后來,家務(wù)不做了,孩子也不管了,人也變得少言寡語了,平時也不與人交流,只和“同修”談法輪功。如有“同修”來家里,妻子徐燕若不好好招待的話輕則挨罵重則挨打,但自己老婆孩子是否吃飯卻一點也不關(guān)心。為了快速“精進”獲得“圓滿”,他開始經(jīng)常曠工在家“修煉”,外出“弘法”。1997年春節(jié)后,他干脆就不去上班了,專門在家練功以求增加功力盡快“圓滿”。他的怪異行為和癡迷程度使妻子徐燕再也無法忍受,只好離他而去。
1998年6月,陳兵經(jīng)人介紹與家住鄰水縣城北鎮(zhèn)獅子塆的余永芳結(jié)婚,再婚后的陳兵并未吸取教訓(xùn),反而比以前更加癡迷法輪功。
為了節(jié)約錢去買練功的磁帶、書籍和傳單等資料,在妻子余永芳剛生下孩子當天,就強制帶著妻子和孩子出了院,無論醫(yī)務(wù)人員和親戚朋友怎么勸阻都不予理睬。回家的第二天,練功很晚才回家的他自己煮了碗白水面吃后就繼續(xù)“修煉”,對妻子余永芳娘兒倆不聞不問。
陳兵練功的時候,任何人敲門都不會開。讓他帶孩子,他就把一歲多的孩子一起帶去練功或者干脆把孩子放在家中自己獨自去練功。他練功的東西是不準別人碰的,有一次妻子余永芳的侄女余歡在他的練功書上寫了幾個字,他一回來就亂罵一氣,還對年僅3歲的余歡大打出手。
為了“去情”,陳兵又和妻子余永芳分居。分居后卻總是懷疑老婆有出軌行為,成天疑神疑鬼的,連鄰居劉桂華13歲的兒子都在懷疑之列。
2006年9月的一天,妻子余永芳實在無法忍受他練功給家庭帶來的傷害,勸他不要再練功了。而陳兵為了不對法輪功造成不好的社會影響,經(jīng)常是今天答應(yīng)離婚,明天又不同意了,晚上答應(yīng)離婚,白天又不同意了,一直采取拖的辦法。后來余永芳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一紙訴狀將陳兵告上法庭,要求判決夫妻離婚。2012年3月,法院在充分了解夫妻婚姻現(xiàn)狀后判決陳兵和余永芳離婚。
就這樣,癡迷法輪功的陳兵撕碎了兩個女人的幸福,也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家庭和美好人生。
陳兵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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