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0日早晨7時許,河南省蘭考縣谷營鄉(xiāng)谷東村發(fā)生了一起慘絕人寰的兇殺案,邪教“實際神”成員李桂榮用剪刀割斷自己僅有兩個月大女兒的喉嚨,將其殘忍殺害。
李桂榮,女,1975年4月10日出生,漢族,農(nóng)民,小學文化。本有一個殷實的家庭,丈夫擅長木工手藝,農(nóng)閑時出門打工,她在家操持家務,日子還算過得不錯。但是,自從信了“實際神”后,一切都改變了。
2003年夏天,一個來自山東自稱姓聶的女子到她們村傳“福音”,在家閑來無事的李桂榮也和其他幾個婦女一起去聽課。她們聽得似懂非懂,感到既深奧又玄妙。文化程度不高的李桂榮就這樣成了“實際神”的信徒,聶姓女子走時還送給她們每人一本《話在肉身顯現(xiàn)》的書,讓她們回家學習。
在接下來的日子里,又有幾個人來到她們村講經(jīng)布道。由于李桂榮丈夫不在家,這些個傳教女子都吃住在她家,并為她送來了《生命進入交通》、《神三步工作的紀實精選》等書籍和視聽光盤。李桂榮本就做事認真,加之有了這些“精神食糧”和傳福音姐妹的幫助,李桂榮很快就成了信徒中最精進的一個,得到了“實際神”內(nèi)部的認可,被任命為“福音執(zhí)事”。這時的李桂榮已經(jīng)完全深陷了進去,她常對別人說:“自己信神,不是常人,是神的人,為神做工?!苯?jīng)過幾年的折騰,她發(fā)展了一大批信徒,特別是在家留守的婦女居多,李桂榮也被“實際神”內(nèi)部再次提拔,任命為“帶領”(實際神內(nèi)部高級骨干)。
2010年11月,正當李桂榮把“信教”、“傳福音”當成事業(yè)而如醉如癡的時候,她的女兒降生了,取名耿敏杰。女兒的出生并沒有給她帶來為人母的欣喜,而是為她增加了無盡的煩惱。因為要給孩子哺乳,尤其是夜里孩子哭鬧,弄得她自己也休息不好,影響了白天外出為“實際神”做工。就這樣,李桂榮被“實際神”內(nèi)部由“帶領”降級為“執(zhí)事”,這對癡迷的李桂榮是一個不小的打擊。
2011年元旦后,深度癡迷的李桂榮找到了自己被降職的原因:女兒是小鬼,處處糾纏她,致使其沒有時間“信神”、讀書,遂產(chǎn)生了殺女的想法。
2011年1月10日7時許,李桂榮在蘭考縣谷營鄉(xiāng)中西村五組其母親的臥室,用剪刀向熟睡的女兒頸部猛刺一刀,致其當場死亡。
殺害了自己兩個月大的女兒后,李桂榮把剪刀藏在枕頭下繼續(xù)睡覺,直至家人喊她吃飯才被發(fā)現(xiàn)。
據(jù)李桂榮供述:“實際神”內(nèi)部強調神的絕對權威,要求信徒對于神只能是“絕對的服從,不能有一丁點自己的想法”。
2011年8月16日,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桂榮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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