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方曉娟,女,1962年出生,赤峰市寧城縣芒農(nóng)鎮(zhèn)農(nóng)民。我有一位患精神病的母親叫尹素琴,1938年生人,聽奶奶說她在姑娘時代起就患有精神分裂癥,雖經(jīng)多方治療也沒有治愈經(jīng)常犯病,嚴重時瘋瘋癲癲的連衣服都不穿。為治好母親的病,父親是費盡了力,花盡了錢,但始終沒有放棄。
1996年,我的父親因病去逝,照顧瘋媽媽并尋求治好她的病的重任就落在我的肩上。失去父親的創(chuàng)痛和治不好母親病的煩惱,加之身體狀況又不怎么好,我經(jīng)常頭暈、渾身無力,精神幾乎到了崩潰的邊緣。1998年初,我們村信奉“門徒會”的張某得知我的情況后,認為這是拉我入會的好時機,如能勸動我加入“門徒會”,他就能得“福報”、提“神職”。于是,他就以種種理由來找我嘮家常,向我傳授“如果信神禱告,死人能復活,癱子能走路,啞巴能說話”等邪說,并說“信了‘三贖基督’神,有病治病,無病健身,你母親的病不用吃藥進醫(yī)院就完全能治好,神還能保佑全家平安”等。他還送我一面“紅十字”會旗,讓我掛在家里,告訴我要堅持禱告。我原來也根本不相信那一套,可最后還是沒有抗住他對我反復的蠱惑,在好奇心的驅(qū)使下我走進了“門徒會”的大門。
為治好母親的病,在他的指導下,我按照“門徒會”教義的要求,每天禱告祈求“神靈”保佑把母親的病治好。丈夫知道我信“門徒會”后,對我反復勸說,叫我要相信科學,千萬不能相信那些騙人的鬼話。已經(jīng)癡迷的我,根本聽不進他對我的勸說,不顧一切地一門心思堅持禱告,還經(jīng)常向村民們“傳福音”、“講見證”。有一次,丈夫打工回家后,發(fā)現(xiàn)家里亂得連下腳的地方都沒有,本以為我會做好了飯給他接風,沒想到廚房里攢了好多鍋碗都沒有洗,本來好脾氣的丈夫被我的所作所為氣壞了。接下來的日子里,我們經(jīng)常吵架,他苦悶的常常借酒消愁。我對“門徒會”如此的用心,如此的虔誠,甚至不惜付出一切,可換來的是母親的病情一直未見好轉(zhuǎn),還出現(xiàn)了一次犯病時離家走失的情況,若不是好心人發(fā)現(xiàn)的早并及時幫助送回,真不知會出現(xiàn)什么可怕的后果。
丈夫?qū)ξ业淖钃希又赣H的病又不見好轉(zhuǎn),我一度非常憂郁,有所動搖。就在我懷疑“三贖基督”是否有能力治好母親的病時,拉攏我加入“門徒會”組織的張某找到我,并勸說我要繼續(xù)信奉,還嚇唬我說地球就要爆炸了,世界末日就將到來,只有“神”才能消災避難保平安,鼓勵我要堅定信念,要相信“神”的威力,并幫我分析原因。他認為我還不夠虔誠,對“神”的貢獻不夠,必須付出更大的努力,才能夠感動‘神’靈,并為我母親治好病。為此,我一方面增加禱告次數(shù),延長禱告時間,而且有時間還要積極主動地走出去“傳福音”、“講見證”,以增加對“神”的功績,同時也想借助其他信徒的功德,幾次請張某等信徒到我家中為我母親禱告治病。
1998年12月30日7時許,我在母親的房間東屋炕上為其禱告時,迷迷糊糊的我忽然神情恍惚,鬼使神差地產(chǎn)生了“邪靈”就在我母親的小便里,拽出來她就“好”的邪念。我從我母親的陰道往外拽她腹內(nèi)的臟器,對母親聲嘶力竭的求救聲完全處于麻木不仁的狀態(tài),不僅沒有停止我的罪惡行徑,反而為了防止母親的反抗,還將母親的手腳緊緊捆住,竟慘無人道地將其胃、脾、腸、膀胱、子宮及附件拽出扔在炕上,致使剛剛60歲的母親當場死亡。
母親的死,使我受到法律的懲罰。如今母親已離世十幾年了,但我對母親的那份愧疚隨著歲月的流逝,非但沒有減輕,反而越來越像巨石壓在我胸口,讓我喘不過氣來。因為母親臨終的那一幕一直定格在我的腦海里,可一切都沒有了假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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