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這些年來,“李大師”一直要求“輪子”、“輪孫”們“修去名利情,圓滿上蒼穹”。然而,事實是否能如“李大師”所愿哪?筆者在法輪功網(wǎng)站的搜索引擎中輸入“亂象”一詞,得到2424個相關的結果,其中創(chuàng)收、斂財占了很大部分。經(jīng)過篩選筆者將2002年以來在“弟子”交流文章中自曝的斂財資料作如下歸納整理,結果令人啼笑皆非,可謂五花八門。
生意類。賣電子書、賣觀音像、賣香皂、賣衣服、辦培訓班、給人看病等,“弟子”為了斂財可謂思路開闊。如:“有的人在海外制作、推銷一種電子書,書中有一個女子的聲音念大法的經(jīng)文,還讓世界各地很多學員定購”;“內(nèi)蒙古赤峰市袁二姐在大法學員中以大法學員的名義到處亂竄,吃吃喝喝,談買賣,做生意,兜售所謂的‘觀音像’,售400--600元錢不等”;“黑龍江省雞西市有一個做資料的法輪功學員,把自做的大法書籍高價賣給法輪功學員,《轉法輪》賣到60元一本”;“撫順新?lián)岬貐^(qū)有一學員將自己所悟的東西整理出來,印制成書,并以5元錢一本的價格出售給其他學員”;“從廣州傳過來的一種正在學員中推銷的香皂,傳說是澳大利亞佛學會為了給神韻籌集資金,把從臺灣進口到澳大利亞的香皂再運到大陸以90多元/塊在大陸學員中銷售,已在大連學員中有所傳”;“有的學員專門以學員為市場,將多年積壓的陳舊過時的服裝向?qū)W員推銷,價格還較貴,還說什么賣衣服能講真相”;“最近獲悉,貴州鋼仁地區(qū)思南縣,打著法輪功學員的旗號,以教法輪功為名,每人收學功費1370元”;“近期落實天津地區(qū)有一部份人在同修之間亂竄,傳播所謂的出世間法,散布一些邪說,到處亂講,收取門票”;“遼寧省錦州市楊德春,給人看病、祛邪,以此騙取某個被洗腦者的財物(五萬元)”等。
傳銷類。積極利用完美、安利、松花粉、大連易健等商品進行傳銷,“弟子”為了斂財可謂手段靈活。如:“河南安陽縣李愛民、鄭海軍李愛民、鄭海軍在水冶鎮(zhèn)周圍法輪功學員中大搞傳銷,說什么師父讓吃‘完美’,吃了‘完美’就能圓滿”;“遼寧東港地有人還利用做安利直銷的機會,去大連、丹東、東港、沈陽等地,傳播亂法小冊子等假經(jīng)文”;“沈陽市鐵西區(qū)奚天左在學員中推廣‘松花粉’(一百多元一瓶),說吃松花粉可以提高層次,長功快”;“前一段時間聽說有同修讓家人加入‘大連易健’產(chǎn)品的推銷。據(jù)了解,在平度市區(qū)東部婦幼保健院附近有邪悟的人搞了一個‘大連易健體驗館’,鼓吹進此公司可以一個月掙得幾萬元”;“武漢的姚惠四處鼓動學員加盟她的公司,并收取3千元加盟費”等。
集資類。打著捐助法輪功媒體、研制購買衛(wèi)星、師父快過生日,購買價值上百萬元的設備大量印刷所謂的法輪功刊物等,“弟子”為了斂財可謂名目繁多。如:“盤錦遼河油田的曲志巒在九九年的七月之前,他就謊稱大連總站以支持氣功事業(yè)為名,在學員中征集資金,并將大連總站發(fā)下來的《論語》掛圖加價賣給學員”、“在二零零三年五月,盤錦地區(qū)開法會,不斷地變換集資謊言。據(jù)他們說:僅盤錦一地就被詐騙去幾百萬”;“最近四川地區(qū)個別原輔導站站長以‘捐助新唐人電視臺’的名義在四川部份地區(qū)協(xié)調(diào)員中散發(fā)新唐人網(wǎng)站面向社會的捐助資料,打款到新唐人電視臺指定的賬號上”;“在大陸哈爾濱市,發(fā)生了多起以向海外項目提供資金為由的集資事件。據(jù)調(diào)查,此次集資者騙取的資金數(shù)目至少在二百四十萬以上”;“近期在哈爾濱有一些人要求大陸大法弟子,特別是有公司產(chǎn)業(yè)和大量資金的大法弟子,盡快向海外項目提供資金,而且集資者還宣稱有過去的輔導站負責人向其提供了幾十萬元的資金,以此誘惑更多學員出錢”; “哈爾濱市侯某以在吉林或遼寧省的寺廟給師父塑像為借口,在大法弟子中搞集資,有受其迷惑的學員已經(jīng)給她提供了少則幾千元、多則萬元以上的資金”;“近日,和聊城市說什么新唐人電視臺因為歐衛(wèi)停止轉播信號,要從新租用別的衛(wèi)星,所以需要很多資金,慫恿大法弟子捐款,把錢存入‘指定帳戶’”;“近來武漢地區(qū)有少部份人在學員中游說、鼓動,準備集資購買價值上百萬元的設備大量印刷所謂的‘大紀元報’”;“遼寧朝陽市陳寶華,2000年以來,陳寶華陸續(xù)在朝陽各地集資20余萬元?!保弧岸懔懔晔?,李巧珍以‘海外新唐人和大紀元急需一筆資金’為名在學員中大肆集資、騙錢,所集的一百多萬資金至今仍去向不明”等。
筆者不解,“大法弟子”對斂財如此著迷的根源在哪?通過查閱“李大師”早期的資料,在《“法輪功”斂財有術》一文中“法輪功”北京總站站長湯學華揭發(fā):“‘法輪功’組織斂財有一套辦法。北京總站成立不久,1993年在北京辦班,在北京訂制的一批‘法輪功’徽章,成本價是0.45元一個,可賣給學員3元錢一個”?!独詈橹窘琛胺ㄝ喒Α睌控敗芬晃闹兄v:“通過‘法輪功’組織大量印制書籍、錄音帶、錄像帶、VCD等,以每套300元的價格在習練者中出售”?!镀凼篮θ说睦詈橹炯捌洹胺ㄝ喒Α薄窌叮骸皳?jù)有關部門初步查證,一九九二年五月至一九九四年底,李洪志本人或伙同他人以開辦‘法輪功’培訓班的名義,通過辦‘法輪功’學習班五十六期就收取人民幣三百萬元以上”、“另外,一九九六年下半年至一九九七年上半年,‘法輪大法研究會’的骨干姚某主持走私香港版‘法輪功’圖書在北京銷售,初步查實,銷售這批圖書得款五百四十萬元人民幣,匯到了李洪志在境外的法輪功書籍出版發(fā)行代理人紀烈武提供的帳上。據(jù)紀烈武介紹,海外書款全歸李洪志?!?/p>
事實勝于雄辯,李洪志通過早期賣書籍、賣徽章、賣錄音帶、賣錄像帶、賣VCD等手段斂財,現(xiàn)在在美國過上了住豪宅、坐豪車糜爛的生活,而“弟子”卻在“師父”的言傳身教下走上了斂財“亂法”的路,只因“師父”掩耳盜鈴地說:“我過去在講法中,講過不向?qū)W員收錢的法,為什么不照做呢?”(《關于集資的問題》)。筆者疑惑,在“李大師”一手抓斂財,一手阻止“弟子”斂財這樣自相矛盾、表里不一的管理模式下,這艘亂象叢生的“輪船”究竟還能“航行”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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