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問大法弟子他們的“師父”李洪志的生日是哪一天,相信弟子會不假思索地告訴你是1951年5月13日,因為弟子幾乎人手一冊《轉法輪》,那本書的附錄中明白無誤地記載著,“李洪志先生1951年5月13日(陰歷四月初八)出生。”殊不知這是一個尷尬的騙局。
揭穿李洪志這個騙局的有人證,2000年7月9日,曾親手為李洪志接生的潘玉芳老人指證,“李洪志出生于1952年7月7日,而不是1951年5月13日。”除了人證外,李洪志的舊版身份證、《入團申請表》、《職工登記表》、《“以工代干”人員轉干審批表》及最近曝光的《機動車駕駛員報考審批表》等諸多項目上都清楚地載明李洪志的出生日期是1952年7月7日,而在公安機關的《常住人口登記表》和李洪志原在單位保存的《專職保衛(wèi)干部登記表》、《干部履歷表》上,則都明顯的留下了涂改過的痕跡。
關于李洪志為什么要更改出生日期?比較普遍的說法是因為傳說農歷四月初八是佛祖釋迦牟尼轉世,李洪志更改生日是為了自比佛祖釋迦牟尼轉世。那么,就近改為1952年的農歷四月初八不行嗎?這樣,李洪志雖然成了李父先上車、后買票,先嘗后買、知道好歹的產物,李洪志成了早產兒,但一床錦被遮百丑,到底情理上還能說得過去,為什么要提前一年多出生呢?這樣不是更容易被人看出破綻嗎?帶著這個問題,筆者查了一下萬年歷,原來1952年的農歷四月初八是公歷的5月1日,據《三見證人:李洪志“出山”前后》中的證人劉鳳才回憶,1992年5月,李洪志在長春小南湖公園教人練功,曾到處打聽釋迦牟尼的生日,大家都不知道,李洪志十分焦急,“我后來才知道,他要改自己的生日,準備出山?!币簿褪钦f,當李洪志意識到要選擇黃道吉日“出山”時,已經錯過了農歷四月初八這一天。不得已,在“出山”兩年多之后,李洪志于1994年9月24日在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分局綠園派出所,將自己的出生日期由1952年7月7日提前到1951年5月13日。
針對更改生日的問題,李洪志在感到難以掩蓋之后,倒也供認不諱。1999年7月23日,李洪志接受BBC中文臺記者采訪時辯解說,“有人造謠說我改過生日,這是事實?!薄翱墒?,是文革中政府把我的生日寫錯了,而我只是把錯了的生日改回正確的生日而已?!薄爸劣谡f釋迦牟尼也是這個日子生的,這與我有什么關系。也有許多罪犯也是這個生日哪!”“我也從來沒說過我是釋迦牟尼。”
李洪志的這番辯解更加蒼白無力,生日弄錯重新更改的事不是不可能發(fā)生,但是李洪志先生可能忘了,據潘玉芳老人回憶,1951年春天,李洪志的母親蘆淑珍剛剛與李洪志的父親李丹相識,正在談戀愛,怎么可能在短短的幾天內就完成受孕和十月懷胎的全過程,忙不迭地生出一個孽種呢?除非蘆母早在與李父談戀愛之前就已經大腹便便接近臨盆了。鑒于蘆母是二婚,前夫是一個偽滿警察梁某,這樣的情況也不是沒有可能,那么李洪志就可能是梁某埋下的種。但是這樣的事情又怎么可能呢?當時蘆母與李父談戀愛的時候還是身輕如燕,多少人都眼睛盯著呢,何況李父也不是甘心圖現成的傻蛋人呀,李洪志這樣不是越描越黑嗎?難道李洪志先生不覺得自己的父母于1951年春天相識并開始談戀愛、1951年秋天結婚、到1952年7月經過十月懷胎生下自己更符合常人的邏輯和倫理道德嗎?
對了,忘了李洪志先生不是常人而是“宇宙主佛”了,自然不能以常人的理來推斷。那么,為李洪志先生計,既然已經認定自己是1951年5月13日出生,而非是1952年7月7日出生,索性堅持扛到底,就說自己是“先天生的”或者“圣靈感應生的”,只知母親而不知父親是誰,如果實在要刨根問底的話,就說是蘆母與蛟龍交合而生的,當時屋內還閃出一道紅光呢。反正蘆母與李父早就離婚了,還怕他們當面對質不成?這樣,不但消除了蘆母的尷尬,而且又神化了自己的身世,豈不是一舉兩得?
尷尬人遇尷尬事,這樣解釋“主佛”的生日,“主佛”和諸公以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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