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說要“以法為師”,于是每年大法弟子總試圖從“經(jīng)文”里找出新理論來指導(dǎo)“修煉”??上У氖?,今年經(jīng)過法輪功媒體嚴格把關(guān)、延遲八天才粉墨登場的“新經(jīng)文”內(nèi)容仍是含糊不清、邏輯混亂、自相矛盾,難怪其亂法之事叢生。試以“標準說”為例:
含糊不清的修煉標準
“高層生命都不符合標準了,甚至標準本身都變化了”;“修煉中有了善哪,人能有一個標準;有了惡哪,修煉人知道怎么樣去達到標準……只有在人類社會有善惡同在的環(huán)境中才有這種突出的表現(xiàn),所以才能使人修煉”。
李洪志多次強調(diào)修煉人沒有實質(zhì)的榜樣,沒有參照,只有“以法為師”。去年的《二十年講法》提及:1、“正法中的修煉標準”更新后更加嚴格;2、大法弟子與常人要達到“圓滿”的標準不一樣。然而直到《2013年講法》出臺,李洪志依舊沒有提及新標準的具體內(nèi)容以及新舊標準的區(qū)別,其產(chǎn)生的影響從兩方面看:一則令到虔誠求法的弟子不敢肯定自己是否站在“法”上,從而繼續(xù)被李洪志牽著鼻子走;二則在此等核心問題上打馬虎眼,可作為日后解釋大法弟子不能圓滿的諉過理由。
邏輯混亂的圓滿標準
“大法弟子嘛,去世那都是圓滿,肯定的,因為一個常人你們講真相中都能把他救了甚至能夠歸位,何況一個大法修煉人呢?而且是舊勢力造成非正常離世的,當然得圓滿”;“‘生老病死’那就是人的規(guī)律。這么大一個人群,幾千萬大法弟子,說都不死,都是精進中實修不怠的修煉者,那就是奇跡了,那已經(jīng)破了迷了……因為畢竟是修煉的人群,死亡率是相當?shù)偷摹薄?/p>
李洪志也許忘記了,十多年前曾言之鑿鑿說“圓滿”是要在白日飛升等壯觀景象下進行,留給世人一個深刻教訓(xùn)的,但是十多年后卻將此列為了大法弟子非正常死亡的又一條出路。另外,上述兩段引文的意思和感情色彩不一致甚至相反:第一段引文是贊揚大法弟子去世或非正常離世都是圓滿;第二段引文卻把大法弟子從天堂打落凡間,指出他們“生老病死”也是在遵循常人的規(guī)律,再次反映出李洪志的理論處于上下失守、邏輯混亂的局面,在“法理”上的鼓動已經(jīng)完全陷于守勢,無力作出很強的具有攻擊性的鼓動了。
自相矛盾的救贖標準
“舊勢力……搞出了這場所謂考驗大法弟子的大迫害,用它們的話講也是為了圓滿能圓滿的大法弟子”;“它的目地是為了使它們的安排事成,使它們認為行的大法弟子修成圓滿,但是它可不管你誰能圓滿、誰不能圓滿,它只管在這場迫害中把能行的圓滿、把它們要干的干成。”
聯(lián)系上下文,“它”指的是舊勢力,因此,引文的意思是,大法弟子能否圓滿取決于舊勢力,而不是李洪志,頓時使李洪志“圓滿一個接送一個”的承諾成為了一句空話。聯(lián)系《二十年講法》等舊“講法”,更叫人看清李洪志在此問題上含糊不清,前后矛盾:一時提出“自愿說”,即“被救度者”不自愿時大法弟子就不能圓滿;一時提出“安排說”,自詡今日種種都在李洪志的安排和計算之下,讓大法弟子跟著他走便是了;一時提出“標準說”,在不提及新標準的具體內(nèi)容以及新舊標準的區(qū)別的前提下,把不能如期圓滿的責任推給弟子??傊?,在“經(jīng)文”里,大法弟子不能救度眾生、圓滿自我,是常人的錯,因為常人不愿意被救贖;也有弟子的錯,因為大法弟子沒有屈從“不同層次主宰宇宙的王”定下的修煉標準;更加是舊勢力的錯,因為舊勢力只圓滿它們認為“能行的人”,唯獨沒有李洪志的責任。實際上,這番自相矛盾的解釋折射出“向內(nèi)找”說法的虛偽,反映了“把得穩(wěn)穩(wěn)”下“主佛”的無恥,其實質(zhì)不過是又一番砌詞狡辯而已。
孔子曰“始作俑者,其無后乎”。作為亂法始祖,李洪志其身不正的言行已無法制止法輪功組織內(nèi)部亂法頻頻的局面。多行不義必自斃,筆者與各位讀者一道等著看這場鬧劇的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