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針對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員的紅色通緝令,曾因收購號稱“中國偉哥”的壯陽藥物奇圣膠囊,被稱為“中國偉哥之父”,2001年逃往新西蘭的通化金馬藥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閆永明,在這份百名追逃名單中位列第五。而這位涉嫌詐騙和貪污罪案金額高達2.5億美元的大貪。又被曝逃到海外后,不僅以錢求得海外所謂的“民運人士”的保護,極力把自己打扮成一個持不同政見者,使其經(jīng)濟問題政治化。而且結(jié)識了葉浩等一些法輪功高層人員。并以不干凈的錢與法輪功組織前呼后應(yīng),資助發(fā)起所謂的“中國自由文化運動”等若干活動,以換取法輪功組織為自己獲得“新西蘭公民權(quán)”發(fā)起所謂的“簽證活動”。
想必這位曾經(jīng)的“中國偉哥之父”這樣不惜血本,自以為憑“民運人士”、法輪功組織和外國庇護的“救命稻草”,就可以逃過中國法網(wǎng),然而筆者卻不以為然。
“洋鬼臉”遮不了巨貪大盜真面
但凡像李洪志、葉浩等法輪功組織骨干,“民運”分子及閆永明等劣跡昭彰的中國非法外逃者,都要給自己找一個諸如“宗教人士”“異見人士”等外衣,以招搖過市,或者為西方反華勢力所利用,故兒人們將其稱為“洋鬼臉”。但畢竟這樣的“洋鬼臉”充其量只能遮丑敝羞于一時,而不能護得了其長久。如今,盡管東西方價值觀不同,意識形態(tài)各異,但是在反對極端勢力以及貪污、詐騙等方面,仍有著基本的鑒別標準。如法輪功是邪教組織已成為越來越多國家及有識之士的共識。更多的人甚至送給法輪功組織一個 “爛輪” 的雅號,并奮起抵制法輪功。如4月25日,一群法輪功人員在紐約法拉盛搞游行,慶祝所謂的“2億人退出中共” 時,當?shù)厝A人社團在法輪功游行隊伍經(jīng)過的街區(qū)打出“認清法輪功邪教本質(zhì),維護華人社區(qū)安寧”,“邪教法輪功害人害己害社會”,“珍惜生命遠離邪教”“練功不要走火入魔,自焚會送命不圓滿”等橫幅和標語牌。經(jīng)過抵制法輪功的街區(qū)時,那些收取勞務(wù)費參加游行的人表情身十分尷尬。(凱風網(wǎng)4月26日消息:《法輪功在紐約游行遭抵制》記者:厲潔)此類事例比比皆是。
近年來,腐敗犯罪逐漸成為全球性的問題?2003年10月31日,第58屆聯(lián)合國大會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聯(lián)合國反腐敗公約》,2005年12月14日,該公約正式生效,截至2013年,締約國已達到167個。據(jù)報道,閆永明出逃之后,中國警方對此案的追擊一直沒有間斷,并得到澳大利亞警方的配合。2007年11月,澳大利亞警方根據(jù)吉林省公安廳提供的證據(jù)材料,將閆永明轉(zhuǎn)移到澳大利亞的贓款283.345857萬美元返還中國。(新華網(wǎng):《中國偉哥之父將被緝拿歸國 閆永明犯罪記錄資料背景曝光》)本次紅色通緝令的公布再次引起世界普遍共鳴,《華爾街日報》23日稱,自去年中國啟動“獵狐”行動、派出警官在當?shù)卣浜舷聫撵碀矫绹?、從非洲到歐洲追捕貪官以來,華盛頓也向北京傳遞了越來越強的合作信號,就外逃人員的抓捕問題,“它已準備好與中國合作”。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wǎng)(CNN)稱,美國國務(wù)院上個月證實,中國給了華盛頓一份外逃至美國的貪官“優(yōu)先名單”,要求協(xié)助。盡管美國與中國之間沒有引渡條約,但美國國務(wù)院發(fā)言人表示,仍可將相關(guān)嫌犯移交中方。(環(huán)球時報:《“紅色通緝令”獲國際認可 各國與中國合作》)
“泥菩薩”渡不了“中國偉哥之父”
“中國偉哥之父”一逃到海外,就急忙忙投靠“民運人士”和法輪功組織的二號人物葉浩,頻頻與其結(jié)伙呼應(yīng),這并不奇怪。一是際遇相同。因其都在祖國難以為繼,用中國較為文雅的話說,正可謂“同是天涯淪落人”自然相伴為伍;二是都有共同的政治基礎(chǔ)。即甘當西方反華勢力的馬前走,在 “逢中必反” 鬧劇中扮演角色;三是互有所求。雖然海外“民運人士”和法輪功組織都有西方反華勢力的資助,但由于法輪功組織流落海外以來,不是屢屢編造謊言,便是頻頻制造事端,乃至觸犯當?shù)胤陕暥暶墙濉S绕涫瞧洹八览p爛打”的作派,就連庇護者也越來越不待見他們。為了籌集經(jīng)費,自封為“主佛” 的李洪志施出渾身解數(shù)攬財,不但親自抓所謂的“神韻”項目,甚至不厭其煩地向弟子傳授如何賣票騙錢的方法。碰到“中國偉哥之父”這樣的“寃大頭”,更是偷著樂。
而海外“民運人士”的處境也與“爛輪”無異。據(jù)《環(huán)球時報》報道,隨著中國的發(fā)展,許多國家希望與中國合作,做生意,而不想因“民運”受到影響。所以,對“民運人士”的支持大不如前。同時,中國在民主、人權(quán)和法治領(lǐng)域的成就有目共睹。可以說,“民運人士”的價值已下降到最低點。個別“民運人士”甚至當起間諜。去年,德國下薩克森不萊梅州一家法院判決一對中國夫婦必須償還德國政府約4萬歐元的社會福利費,因為他們1990年到德國申請避難,多年享受各種社會補助,卻被警方發(fā)現(xiàn)同時領(lǐng)取臺灣情報部門的匯款。(自《環(huán)球時報》:《“海外民運”哪兒給錢多去哪逢中必反遭華人唾棄》)。
綜上所述,法輪功組織和“民運人士”,如今已是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有何能耐保得了“中國偉哥之父”。至于“中國偉哥之父”甘愿撒錢,正是法輪功組織和“民運人士”求之不得的。
“小聰明”恰似荒唐的“南柯一夢”
唐·李公佐《南柯太守傳》記載:有一個叫淳于棼的人,醉意之下在大槐樹下做了一場享盡榮華富貴的美夢,夢醒后才發(fā)覺一切皆為虛幻。閆永明和被追逃的貪官大盜,盡管出逃時煞費苦心地為自已設(shè)計了一整套貌似通向榮華富貴的方案,百般尋找外國及海外“民運人士”和法輪功組織的庇護,似乎戴上西方世界“XX斗士”“異見人士” 之類的政治標簽,加上與“民運人士”和法輪功組織“抱團”,就是找到了救命稻卓,憑此就可萬事大吉,逍遙法外。豈不知,這一切不過是南柯一夢,躲藏于“蟻穴”之中的閆永明們,畢竟是做賊心虛,如驚弓之鳥惶惶不可終日。
多行不義必自斃。堅持一條道走到黑的“民運人士”和法輪功組織成員之流,無論使出何種伎倆,都將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閆永明也如中國俗語所說的“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 只有投案自首,認罪服法,或是被追捕歸案。正如中國古典名著《紅樓夢》中所言:“機關(guān)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