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曾對弟子許諾練功能夠“地獄除名”,能夠修煉成“佛道神”,為早日進入“法輪天國”,弟子對師父的“輪理”言聽計從。然而,未曾聽說有人得道“地獄除名”,但見“精進”路上喪命的弟子不止一人,但見法輪冤魂一大群。細他們誰最冤?
林逸明最冤:大把捐金買不到“地獄除名”
早在2006年的《洛杉磯市法會講法》中,李洪志就對弟子承諾有他負責為弟子“地獄除名”,他說“早期我就對你們講過,我把大法弟子每個人都在地獄里除了名了,常人人人都在那里的名冊中有名。大法弟子以前在地獄名冊中的名字我都給你們勾銷、叫地獄除名,那里面沒有你們的名。”為早日得到“地獄除名”的“福報”,自1997年起,林逸明的家族平均每年都要向法輪功捐出上百萬元之巨,論其“捐”款的數(shù)量和持續(xù)時間,林逸明不愧為是李洪志的親信和金主。按說,如此“精進”的林逸明應該是“得道者”,即使得不到“佛道神”,最起碼應該得到“地獄除名”吧?然而,林逸明還是死了,且生病期間還得到師父的親自“發(fā)功”??v觀林逸明練功,失去的是近千萬的金子,得到是百無一用的模范。清明節(jié),“天國”“輪鬼”誰最冤?林逸明最冤:大把捐金買不到“地獄除名”。
蘭多最冤:贊歌不休換不來“消業(yè)祛病”
李洪志宣稱,修煉界不講病,所謂“病”都是“業(yè)力”,有病是“消業(yè)的一種狀態(tài)”。他還鼓吹吃藥不僅不能治病,還是在“積攢業(yè)力”,只有煉功人的功在“自動消滅病毒和業(yè)力”。洋弟子蘭多生前專門師從芝加哥生命復蘇公司(Life Rising Corporation)的中醫(yī)大師郭博士,并擁有中醫(yī)持照資格多年,他利用他的中藥療法幫助了許多人。他患有慢性疾病,在同修的妻子戴安娜的建議下,放棄吃藥,改用“飲食療法”醫(yī)治自己的慢性病。同時,他對法輪功組織更是奉獻頗多,蘭多父女利用音樂特長支持法輪功,創(chuàng)作并在全美的集會上表演歌曲;還創(chuàng)辦了個人網站,專門宣傳、推廣法輪功,并上傳了包括他親自創(chuàng)作或女兒演唱的《北京搖籃曲》、《得度》、《傲雪尋梅》和《讓他們自由》等十余首歌曲和視頻,甚至拖著病體與女兒莎拉一起登臺演唱。但是,“精進”的蘭多因突發(fā)心臟病去世。蘭多練功期盼的是“消業(yè)祛病”,但得到的是“輪界出名”,不但得到了挽歌,而且也得到了募捐,這在“輪界”是絕無僅有的,一時蘭多成了“輪界”的名人??v觀蘭多練功,失去的是常人的理念和生命,得到的是法輪功的挽歌和募捐。清明節(jié),“天國”“輪鬼”誰最冤?蘭多最冤:贊歌不休得不到“消業(yè)祛病”。
全判烈最冤:百無一用是“發(fā)正念”
在法輪功“發(fā)正念”、“集體練功學法”、“法會交流”等內部儀式中,“發(fā)正念”是其中很重要一環(huán)?!睹骰劬W》刊載的“弟子”“交流文章”中涉及到“發(fā)正念”的文章比比皆是,數(shù)不勝數(shù)。就連“宇宙主佛”李洪志也篤信這招。2007年12月,韓國法輪功元老級人物全判烈遇車禍后,李洪志為了挽救其性命,也親自帶頭“發(fā)正念”,并號召法輪功弟子集體為全判烈“發(fā)正念”,想用“大法”的威德來挽回其生命,但終因全判烈腦部出血過多,“發(fā)正念”也未能奏效,經醫(yī)院全力搶救無效死亡。全判烈的身份非同尋常,他系韓“法輪功”元老級人物,辦有數(shù)家企業(yè),經濟實力雄厚,資助過韓“法輪功”大量金錢,且“學法精進”,“弘法”更是不遺余力。作為“8歲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運、定物、思維控制、隱身等功能”,五巴掌拍直“羅鍋”,擁有“跺腳治病”、“穿墻取書包”、“推遲地球爆炸”、“斗敗蛇仙”……的“宇宙主佛”李洪志,不但不能給親信骨干全判烈以“法身保護”,而且居然在全遭受車禍受傷后,親自出馬給其“發(fā)正念”也無能為力,看來全判烈的大量金錢是白資助了,“學法”、“弘法”也是枉費了心血。清明節(jié),“天國”“輪鬼”誰最冤?全判烈最冤:百無一用是“發(fā)正念”。
此外,最冤的還有李大勇:“大法勇士”原來是“修的不好”;還有李繼光:假“輪寶”害人六親不認;還有封莉莉:"醫(yī)學博士"、"免疫學教授"等諸多閃亮的頭銜騙死人不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