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中葉以來,國際范圍內(nèi)涌現(xiàn)出了一批走上極端異常瘋狂的邪教組織。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有美國的“人民圣殿教”、“天堂之門”(又稱“天門教”)、“大衛(wèi)教派”、“上帝之子”,散布于歐洲的“太陽圣殿教”(又名“國際太陽圣傳騎士團”、“玫瑰與十字會”),以及日本的“奧姆真理教”。其中,“人民圣殿教”于1978年11月18日,在圭亞那的熱帶叢林深處制造行了震驚世界的914人的集體自殺;“天堂之門” 于1997年3月26日,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圣迭哥縣的一所西班牙式豪宅制造了39名信徒的集體自殺;宣揚世界末日的“大衛(wèi)教派”在其頭領大衛(wèi)·考雷什的帶領下,在同聯(lián)邦執(zhí)法人員對峙51天后,于1993年4月19日用一場大火把89人活活燒死;“太陽圣殿教”自1994年以來,在加拿大、法國、瑞士先后制造了多起教徒集體死亡事件,總共有70余人死于非命;日本的奧姆真理教 1995年3月20日在東京地鐵制造了投放“沙林”毒氣事件,造成5500多人受傷,10多人死亡。邪教組織制造的這些事件無不震驚了世界。
“法輪功”與國際上這些邪教組織是否具有一致性呢?答案是絕對可以肯定的。
首先,在對社會的態(tài)度上具有一致性。宗教組織普遍倡導信徒融于社會,服務社會,造福民眾,維護社會和諧。國內(nèi)外一切邪教組織則完全相反,他們的價值觀、信仰和行為等都是反主流文化或反傳統(tǒng)的。雖然他們也會盜用宗教的一些術語,但本質(zhì)上卻是反社會,極力蠱惑煽動成員危害社會,仇視社會。“法輪功”的反社會表現(xiàn)在竭力詆毀社會和破壞法律秩序。“法輪功”不僅不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組織,而且還到處煽動鬧事。從1998年到1999年被取締前,“法輪功”以“上訪”的名義,“靜坐”的方式,組織策劃練習者沖擊新聞單位,圍攻黨政機關就達幾百次,直至圍攻中南海。這樣做的目的就是妄圖“以教干政”、“以教代政”,表現(xiàn)出明顯的反政府、反社會的特征。
李洪志到處散布:“現(xiàn)在社會問題層出不窮,哪個政府也解決不了。民族問題,國家與國家的問題,民族之間的矛盾,許許多多社會犯罪各方面的原因,哪個政府都頭痛,誰也解決不了?!敝挥兴軌蚪o人們 “上天的梯子”。為了極力否定法律在保障公民權利、維護社會穩(wěn)定和增進全體人民共同福利方面的作用,他說:“人類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機械地限制人,封閉人,……人都像動物一樣被管著,沒有出路了,誰也就想不出辦法了。” “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人在傳正法。”并惡毒地詆毀 “人類社會已經(jīng)敗壞到極點了”??梢娝麑ι鐣某鹨曔_到了何等地步!
“法輪功”的反社會還表現(xiàn)為貶損宗教和反宗教。李洪志打著佛法的幌子,盜用一些宗教術語,對宗教進行惡意歪曲和貶損。把他的所謂“法輪大法”稱為“最高佛法”,是凌駕于一切宗教之上的“正法”。說什么:“本世紀所產(chǎn)生的宗教,何止是本世紀,前幾個世紀在世界各地有許多新教產(chǎn)生,這些大多都屬于假的。”認為,別的宗教都不能度人,只有“法輪功”是真正能夠度人的。
李洪志的言行和其他邪教教主一樣無不具有反社會性,他不僅否認人類社會的基本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的價值,否認人類的文明進步,而且把自己與現(xiàn)實社會嚴重地對立起來,并煽動信徒擾亂和破壞社會秩序,給國家的和人民的幸福生活造成巨大的損害。
二是,在教主崇拜上具有一致性。宗教信仰和崇拜的對象是各自固定不變的特定的神。宗教絕不允許任何個人自比神明和自吹具有“神力”。法輪功和其他邪教組織一樣,都把教主本人設為崇拜對象。為了蒙蔽信徒,邪教的頭子總是冒用神的名義,或把自己虛構成是神的“化身”,吹噓自己具有各種超常、特異的功能,從而使信徒產(chǎn)生神秘感和敬畏感,達到對其頂禮膜拜和精神控制的目的。李洪志和國內(nèi)外其他邪教的頭目一樣,也是千方百計神化自己。為了把自己打扮成“神”,他首先在改出生日上做文章,把原本1952年7月7日的出生日硬是改為1951年5月13日,以便與佛教經(jīng)典記載的釋迦牟尼的生日(中國農(nóng)歷四月初八)相一致。其次,編造“幼年得法”的虛假經(jīng)歷,聲稱4歲入佛門,8歲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運、定物、思維控制、隱身等功能……功力達到了極高層次,已經(jīng)能夠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預知人類過去和未來。12歲時“得道”于“八極真人”,21歲時又“得道”于“真道子”等等。與世界其他邪教教主的目的一樣,李洪志虛構這一神奇虛假經(jīng)歷的目的都是為了欺騙迷惑信徒,達到對他們進行精神控制的目的。再次,李洪志和國外其他幾大邪教組織的頭目一樣,也是用明目張膽的造假來蒙蔽群眾。李洪志見諸于法輪功書目和宣傳物上的所謂“法像”,竟然是借助戲劇服裝和美工道具拍攝出來的。所謂法輪功的功法動作,也是通過盜用其他傳統(tǒng)功法動作再加上一些舞蹈動作拼湊成的。卻極力鼓吹“法輪功”是他多年苦修的獨傳大法,是經(jīng)“上師確定準予弘揚”后才由他傳播人世的。李洪志和國際其他邪教組織的頭目一樣,都是靠騙術和明目張膽的造假起家的。
三是在制造世界末日歪理邪說上具有一致性。在宗教的典籍中雖然也有“大災大難”、“世界末日”之類的說法,但這些宗教典籍從未把世界末日作為眼前可能發(fā)生的事情,而是看作是遙遠的未來。宗教更關注民眾現(xiàn)實的生活,希望給人們以精神慰籍,讓他們生活得更加美好。而國內(nèi)外一切邪教的教主卻是千方百計刻意渲染劫難的恐怖性和現(xiàn)實性,不斷制造聳人聽聞的歪理邪說,甚至杜撰劫難和世界末日的具體時間,用以攪亂人心,制造恐慌,騙人為躲過劫難而入教??梢哉f,“世界末日論”幾乎是所有邪教賴以立教的一種邪說。美國的“人民圣殿教”、“大衛(wèi)教”、“上帝之子”等概莫如此。邪教教頭子所以刻意制造這種歪理邪說,一個共同的目的都是為了對信徒實現(xiàn)精神控制,從而達到其險惡目的。李洪志不僅完全效法國際邪教教頭的這種卑劣做法,而且有過之而無不及。李洪志一會兒說,地球已經(jīng)毀滅了81次了,一會兒說已經(jīng)毀滅了9次,一會兒又說已經(jīng)毀滅了8次了,并恬不知恥地說,本來地球在1998年就應該毀滅了,是他讓地球毀滅推遲了30年。制造出這樣的神話后,李洪志這個“大神仙”自然就造出來了。他總是不擇手段地力圖讓人們相信他是救世主,人們要想躲過劫難,只要跟著他修煉法輪大法,就能夠得到上天的梯子,從作為“垃圾站”的地球升到宇宙的高層次中去,即所謂“法輪世界”。為了和人們的現(xiàn)實生活結合起來,他千方百計地向信徒灌輸,修煉他的法輪大法不用求醫(yī)吃藥也可以強身健體,甚至還能修成佛體、金剛不壞之身,返本歸真,回到天國。為了達到對信徒控制的目的,他極力想讓信徒相信他的所謂法身無處不在,每時每刻都能夠洞察信徒對他和他的歪理邪說是否三心二意。李洪志的這些卑劣手法與世界其他邪教組織教頭的做法是何等相似呀!
四是在立教目的上具有一致性。宗教不僅追求超越,也表達對民眾的終極關懷,力圖以超俗的精神來推動社會實現(xiàn)公義、道德與和諧,讓人們的精神境界得到升華。邪教教主立教的目的則完全不同,國內(nèi)外一切邪教的教主都是為了滿足個人私欲,或騙取錢財,或奸淫婦女,甚至要實現(xiàn)控制整個社會的野心。李洪志搞所謂“法輪功”也是為了滿足個人私欲,騙取錢財,進而控制社會。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它在制造各種歪理邪說神化自己的同時,打著“祛病健身”、“益壽延年”、“弘揚功法”的旗號,千方百計培植骨干建立非法組織。在很短的時間里就建立起了一套從北京到全國許多地方,有著嚴密的決策系統(tǒng)、指揮系統(tǒng)、信息傳遞系統(tǒng)的非法組織體系。通過這個非法組織體系李洪志的指令可以順利傳達到各總站、輔導站、練功點和練習者。為了使其組織更加嚴密、有形、便于控制,李洪志要求練習者每天到輔導站或練功點進行集體“修煉”,還定期舉辦各種集體活動,把“法輪功”組織變成他進行各種違法政治活動的工具。李洪志從傳功初期開始,就把非法斂財擺上了重要日程??诜Q“免費”為人“治病”,卻要擺上功德箱收斂所謂捐款,看到別人往箱里投錢少了都當面表露不滿。到了傳功的中后期,他已不滿足做這種小生意了。在宣傳其“法輪大法”的書刊、“經(jīng)文”中開始公開宣稱“有施才有德”、“小施得大德”,變?yōu)楣_索要了。李洪志通過在全國各地開辦所謂“法輪功”輔導班、功法報告會,賣書、賣圖、賣“法輪”章、賣音像制品以及練功用具等,從全國眾多的練習者口袋中騙得了巨額的錢財。事實上,李洪志的生意已經(jīng)成了具有相當規(guī)模的非法產(chǎn)業(yè)。這些從練習者身上搜刮來的錢財,都成了他為自己購買豪華汽車、住宅和逃到美國后恣意揮霍的資本。
五是在殘害群眾方面具有一致性。國內(nèi)外一切邪教組織盡管殘害群眾的形式不同,方法不同,都是殘害群眾的。李洪志除在宣揚邪教教義,采取各種邪教手段控制修煉者方面與國際邪教組織的頭目有共同特點外,也有其獨到之處。他所制造出來的“業(yè)力說”就是最容易迷惑人,也是最害人的。他極力宣揚“造成有病和所有不幸的原因是前世的回報”,“生老病死都是有因緣關系的,都是業(yè)力回報,你欠了債就得還。”“真正修煉的人是不會得病的,也不會遇到什么危險……真正要治好病人,必須是真正修煉的人?!边€宣揚,打針吃藥并不能消除“業(yè)力”,“你的心如果擺正的話,相信練功能練好,把藥停了,不去管,不去治,就有人給你治了”。正是這種歪理邪說欺騙和蒙蔽了無數(shù)練功者,使他們有病不能醫(yī),有藥不能吃,貽誤了有效的治療期,給許許多多的家庭造成了悲劇。在法輪功被取締前一年左右時間,全國已發(fā)現(xiàn)因練“法輪功”致死的就有743人,致傷致殘者不計其數(shù)。因練功導致精神失常者,更無法統(tǒng)計。盡管如此,“法輪功”邪教組織為了誘騙更多的人上當,卻故意用刻意編造、弄虛作假、張冠李戴的卑劣手法,精心炮制出許許多多祛病健身的“調(diào)查報告”,用以掩蓋罪行,繼續(xù)誘騙更多善良無知的人上當。如果不是被政府及時取締,還不知會有多少人死于非命。
綜上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出,“法輪功”絕不是一些西方勢力所說的新宗教,它與宗教毫無共同之處。從它的基本特征看,卻與世界上公認的幾大邪教組織有著完全的一致性。應該說,“法輪功”作為地地道道的邪教組織是不容置疑的。盡管這個邪教組織目前還受到某些國際勢力的庇護、豢養(yǎng)、支持和縱容,但終究逃脫不了與國際其他邪教組織一樣的可悲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