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被中國政府認定為邪教。法輪功(法輪大法),是由李洪志于1992年在中國大陸傳出的。1999年4月25日,法輪功信徒1萬多人圍攻中共首腦機關中南海,7月中國政府取締了法輪功。法輪功在中國制造了多起信徒自殺、自焚、殺人等血案,截至目前,法輪功已導致1700多人死亡。
目前,李洪志和法輪功主要在國外圍繞反對中共開展一系列活動,鼓動在中國境內(nèi)的學員采取多種形式與中共對抗。盡管法輪功被中國政府認定為邪教,在國外發(fā)展空間也越來越萎縮,但仍能繼續(xù)生存和發(fā)展,自有其原因:
西方國家從無放棄“西化”“分化”中國。西方一些國家出于反共反華的政治需要,縱容、慫恿、支持中國境內(nèi)外反華勢力,全力扶持李洪志和法輪功。其支持各種反華勢力與支持“法輪功”的目的,與其批評中國人權狀況、實施經(jīng)濟制裁等政策是一脈相承的,醉翁之意不在酒,西方國家的唯一目的是標榜西方的制度比中共更加民主自由,引導人們對現(xiàn)實政治環(huán)境的不滿和對西方民主、自由的渴望與憧憬,進而實現(xiàn)對中國的西化,而宣揚李洪志的法輪功只是幌子而已。
法輪功投靠了西方反華勢力。李洪志及法輪功的反共性容易與臺獨、藏獨等民族分裂勢力以及民運等沆瀣一氣、狼狽為奸,形成暫時聯(lián)盟,這與國際反華勢力的主旨不謀而合,而組織的廣泛性和新異性使其容易成為反共的急先鋒。明確的反對中共、反對中國政府意識對于西方反華勢力來說頗具誘惑,這也是李洪志及法輪功組織為西方反華勢力最為看中的。李洪志及法輪功也就順勢而為,抓住這根救命稻草,極力與境內(nèi)外反共勢力勾結,彰顯自己尚且有被利用的價值。
法輪功鉆了西方國家“宗教自由”政策的空子。法輪功在美國、加拿大和歐洲一些國家立足與這些國家普遍存在的宗教信仰背景息息相關。法輪功之所以隱沒在邪教充斥的西方世界,主要是李洪志不同于一些已經(jīng)失去理性的邪教教主,他利用自己的東方式的欺騙手法,學會了在西方適應和生存,學會保護自己。法輪功被中國政府定性為邪教之后,李洪志立即發(fā)表聲明說,“法輪功既不是教,也不邪”,極力避免與邪教的瓜葛,以適應西方社會宗教自由的氛圍。
在西方國家法輪功是依法注冊的組織。由于李洪志以投資移民的方式成為美國公民?!胺ㄝ喒Α苯M織按照美國有關法律依法得以注冊。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組織就具有了美國合法的身份和地位,并受到美國現(xiàn)行法律的保護。西方國家一般不對邪教進行定性和宣布予以取締,邪教組織的設立一般也并不違法,只是在其活動觸犯法律時才可以依法處罰。只要活動不違法,無論多惡劣的邪教組織,西方國家在絕大多數(shù)情況下也只能聽之任之。在西方除非某些個人或團體侵犯了其他人、其他社會組織或國家利益,有違法行為,否則,一般不禁止他發(fā)表自己的言論、建立自己的活動團體或對其進行制裁和懲罰。
外國公眾對法輪功不了解。中國開放較晚,西方媒體對中國的報道負面大于正面,中國發(fā)展面臨的國際輿論環(huán)境十分惡劣,世界對中國的了解不多、不深、不透,許多人對中國的印象還停留在80年代。東西方文化的客觀差異性導致一些外國人對中華傳統(tǒng)文化、中華宗教文化缺乏足夠了解,法輪功打著弘揚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幌子,包裝宣傳自己,迷惑世人,而中國有關李洪志及法輪功的對外揭批宣傳相對較弱,以至于部分西方國民對法輪功不了解,甚至持同情態(tài)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