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的“追查國際”組織,全稱為“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這個既無立法權又無執(zhí)法權的烏合之眾,自成立起就以反華反共為主業(yè),搞了諸如“活摘器官”、“殺人封口”等所謂“迫害法輪功”的多種“調(diào)查”。其手法就是無中生有、造謠生事,以栽贓中國政府。他們揚言,要“在全球范圍內(nèi)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嚴懲兇手,警醒世人”,其用心可謂兇險,其面目可謂猙獰。
近日,這個組織又把滋事的目標鎖定到了北京奧運上。
11月12日,法輪功《追查國際就北京奧運新聞中心主任反法輪功言論的追查通告》,并在其各媒體網(wǎng)站上以醒目標題刊出。
這個通告說,“2007年11月8日,北京奧運新聞中心主任李湛軍表示,中國當局允許信仰主要宗教的運動員和游客在奧運期間攜帶自用的宗教物品入境。北京奧運村將設立基督教、天主教、穆斯林、猶太教、印度教和佛教的宗教服務設施。但是,這一政策不適用于被當局禁止的法輪功團體”,“李湛軍還稱,‘我們不承認法輪功,因為它是邪教。因此,任何涉及法輪功的文字和活動在中國都是被禁止的。外國人到中國應該尊重和服從中國的法律’”。
為此,這個通告把李湛軍和北京奧組委常務副主席劉敬民、北京奧組委顧問何振梁、北京奧運安保指揮中心軍隊工作部部長田義祥等人列了入了法輪功的“黑名單”,“理由”是他們把“對法輪功的政治迫害引入北京奧運的申辦和籌備活動中去”。
“通告”并沒有分析為什么“中國當局允許信仰主要宗教的運動員和游客在奧運期間攜帶自用的宗教物品入境”?為什么“北京奧運村將設立基督教、天主教、穆斯林、猶太教、印度教和佛教的宗教服務設施”?為什么“這一政策不適用于被當局禁止的法輪功團體”?“任何涉及法輪功的文字和活動在中國都是被禁止的”是否符合中國法律?“外國人到中國應該尊重和服從中國的法律”是否符合國際準則?他們不能、也不敢這樣做,因為這恰恰說明了中國政府尊重宗教信仰,恰恰說明了北京奧運舉的是人文旗幟,恰恰說明了如此對待法輪功于法有據(jù)。
法輪功是邪教已是不爭的事實。不僅中國政府這樣給法輪功定性,聯(lián)合國際世界佛教總部也把李洪志確定為邪教人士;泰國佛教組織發(fā)表聯(lián)合聲明,揭露法輪功邪教面目,嚴正聲討李洪志玷污佛祖尊嚴;韓國媒體認定法輪功是邪教;不久前墨爾本市市長蘇震西宣布“墨爾本歡迎任何人,除了法輪功”……法輪功的邪教面目已被世界越來越多的國家和人民所看清,“追查國際”不對世界輿論進行自我反省,反而誣蔑北京奧組委“迫害法輪功”,甚至把北京奧組委的領導成員列入“黑名單”,予以通告,簡直是是非顛倒,囂張之極!
“追查國際”的做法與法輪功“人權圣火”傳遞、炮制“手銬奧運”圖案以及他們對北京奧運的一系列搗亂破壞活動是一脈相承的,它能證明的除去是“追查國際”的自我丑陋,就是法輪功對北京奧運的蓄意破壞了。有理不在聲高,“追查國際”的叫囂,絲毫無補于法輪功的頹敗,反而更顯法輪功的無奈與虛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