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讓我們來看看法輪功是如何公開教唆造假的。據(jù)筆者粗淺的研究,《原則》向眾同修呈示了輔導“真相資料”造假的四個步驟。
第一步:舉例說明什么是“造假有漏”
《原則》原文引錄(一):
有一篇題材不錯的作品:說主人公“頸椎粉碎性骨折”、“雙手麻木失靈”、“四肢關節(jié)全部脫節(jié)”,后面又說“她臨終時留下的親筆信”,中間沒有說明過渡,使人實在想象不出都這樣了手怎么還能動?有可能是漏掉了證實大法神奇的地方。
如果這個“真相不真”的問題不能改善,流傳出去是有負面影響的,這正是可能被鉆空子的地方。
評析:這里,《原則》指出“一篇題材不錯的作品”存在極重要的“造假之漏”,那就是因果鏈條脫節(jié),很難想象,一個“頸椎粉碎性骨折”、“雙手麻木失靈”、“四肢關節(jié)全部脫節(jié)”的“她”能夠執(zhí)筆寫字,“臨終時留下親筆信”?!对瓌t》認為這是講故事的人“有可能是漏掉了證實大法神奇的地方”,可大家心知肚明:如果真有能夠證實大法的神跡,原文作者怎么可能“漏掉”呢?《原則》妙用“漏掉”的言下之意,無非是暗示那些編寫“真相資料”的作者,不必太過老實,完全可以不顧事實編造一些“證實大法神奇”的細節(jié),諸如讀了《轉法輪》后就怎么樣、請了法輪功護身符后怎么樣、禱告師父保佑后發(fā)生了何種奇跡之類。以便最大限度地欺騙世人?!对瓌t》的作者為某些輪民的文章“真相不真”產(chǎn)生負面影響被“鉆空子”(就是遭到揭露和鞭撻)而著急,殊不知,只要法輪功的邪性不改,其媒體信息以及各種活動資料“真相不真”的問題是永遠不可能改善的。
《原則》原文引錄(二):
看過一個劇本《明真相地震死里逃生》,某教師是接受了真相的常人:說她震前“突然心悸”,“打算到綿陽城里去走一圈”,因為提前走出去而獲救……在常人理念上:絕對看不出這和大法、和明白真相有什么關系。
常人理念看:“突然心悸”是地震前對地磁異常的病態(tài)反映?!巴蝗恍募隆倍际窍胩上蚂o息一會兒,不可能“打算出去走一圈”。
評析:這里,《原則》的作者(未署名)指出劇本《明真相地震死里逃生》兩處“造假之漏”,一是細節(jié)不合常情常理:人在“突然心悸”一般都是想躺下靜息,不可能想著“出去走一圈”;二是原劇本在寫接受真相的常人(身份是教師)地震中“死里逃生”的免災神跡時,沒有交待此事與“大法”和“明真相”的關系?!对瓌t》認為,這樣的“真相資料”,“‘論證不嚴謹’,不但不合乎人的理念,還會使證實大法變得模棱兩可、似是而非”,并引用李洪志《二零零三年亞特蘭大法會講法》的話,指出應該“用符合人的理念去講”,否則“起的作用就是反的”。由此看來,某些法輪功弟子的胡編亂造,漏洞太明顯,編謊水平之低,造假手法之拙劣,連他們自家人也都看不下去了。總之,通過舉例指“漏”,明慧網(wǎng)想告訴弟子,造假要造得像,要推敲一下是否符合“常人的理念”,不能讓常人一眼就看出破綻。
可能有的讀者要問了:在常人看來不合情理的謊話,難道用法輪功的“法理”看就真了?當然不是,因為邪教編謊的目的是欺騙常人支持法輪功,為李洪志的邪惡政治服務。至于大法弟子,當然知道這是造假,只不過出于自身的利害權衡,他們很少會去破這個謊罷了。
第二步:實例說明如何補漏以期“弄假如真”
《原則》原文引錄(三):(請注意,此處所引緊承前面引錄(二)的內容)
那么,這個題材該怎么寫?首先要放下自我,拿出最能證實大法的實例來,比如選用:“地震中喊大法好,墻突然向外倒塌,閃出通道,人們逃生”(明慧上有這個實例);說該教師明白真相,還幫助傳播真相,大地震前幾分鐘,突然一種奇異的感覺,讓她出去走走……后來她明白了,是她傳播了法輪大法好的福音,所以也有李大師的法身保護……
評析:《原則》要求上面提到的“造假有漏”者首先“放下自我”,即不要總是死守“真”觀念,一切要從“證實大法”的角度來選材。同樣的題材,如果讓《原則》的作者來寫,他(她)會告訴人們,是因為“喊叫大法好”,地震中的墻才“向外倒塌(而不是相反),閃出通道”,這就體現(xiàn)了法輪功“九字真言”或“五字真言”的神威。再有,光說這位常人教師明白真相還不夠,必須加上她“幫助傳播真相”,這才能夠在“大地震前幾分鐘”突然產(chǎn)生“一種奇異的感覺”,促使她想到“出去走走”。這樣整個邏輯鏈條就接上了:“她傳播了法輪大法好的福音”是“因”,得到“李大師的法身保護”是“果”;“李大師的法身保護”是“因”,她能夠在地震中鬼使神差般躲過一劫是“果”。這樣一“加工”,一切皆有因緣果報,決不會讓讀者“誤以為”那位女教師在地震中沒死沒傷只不過碰巧“提前走出去而獲救”——因為這種現(xiàn)象幾乎在每次大災中都有,實在與法輪功搭不上界。
明慧網(wǎng)就是這樣以具體的實例和細致的筆觸,向大法弟子傳授著造假手法。筆者讀文至此,毫無“不讀不知道,一讀嚇一跳”的少見多怪,有的是習慣性的一聲淡笑:法輪功媒體公開演示造假,還用得著驚奇嗎?
第三步:說明如何進一步迎合常人標準以達到“化假成真”
《原則》原文引錄(四):(請注意,此處所引緊承前面引錄(三)的內容)
如何解決上述較為普遍的問題?建議在每份作品的后面附上參考資料,最好是當?shù)氐牡谝皇仲Y料,并注明引用的資料的出處(常人文章對參考文獻是有很嚴格的標準的)。這樣大家可以依據(jù)真實素材來共同修改、完善作品,法理的指導和眾人的智慧,能彌補寫作基本功的不足。
評析:《原則》所稱“較為普遍的問題”就是部分輪民“守真”的觀念太“保守”,造假技術太差以致所編謊言沒有可信度的問題。在《原則》的作者看來,要使謊言編得活像真的,除了上述憑空添加“證實大法神奇”的細節(jié)以接上斷裂的邏輯鏈條外,還得“在每份作品的后面附上參考資料”,這簡直就是正規(guī)學術論文的做派了?!对瓌t》的作者儼然一副嚴謹“學者”的面孔,請看,他(她)還提出“最好是當?shù)氐牡谝皇仲Y料,并注明引用的資料的出處”,因為“常人文章對參考文獻是有很嚴格的標準的”。問題是,如果“第一手資料”本來就沒有“證實大法神奇”的細節(jié)呢?有辦法,明慧網(wǎng)告訴弟子,要靈活掌握,完全可以“依據(jù)真實素材來共同修改、完善作品”,道理很簡單——“法理的指導和眾人的智慧,能彌補寫作基本功的不足”。稍微聰明一點的輪民應該讀懂了,這是用含蓄的語言暗示同修集體造假呢。對于編謊“基本功不足”者,可以發(fā)動“大家”來幫忙嘛,運用“眾人”的造假智慧一起對那些過于老實的真相資料文本進行“修改、完善”,直到它符合邪教的“法理”為止。如此“化假成真”的妙法,真的很適合在各個法輪功資料點普及推廣。
然而,假的就是假的,手法再奸詐狡滑,假的也永遠真不了。似這等在所謂“第一手資料”基礎上胡添亂加生產(chǎn)出來的“真相資料”,還可能有一絲“真”氣嗎?絕對不可能!
第四步:勸誡較老實的作者“放下自我的執(zhí)著”任人亂改以求作品“升華”合“法”
《原則》原文引錄(五):(請注意,此處所引緊承前面引錄(四)的內容)
放下自我的執(zhí)著,寫作本身也是純凈自己、升華境界的過程……從一個執(zhí)著作品的自我,到一個為完善作品放下自我的過程,是每個作者都要經(jīng)歷的。對于沒有選上的作品,是不是因為偏離了法?或者立題、選材沒能符合法對當前的要求?對于被修改、大改得改頭換面的作品,為什么有的原作者會很失落,甚至憤憤不平?而不是認真對照自己割舍執(zhí)著呢?……大家修改定稿的作品,和原來簡直面目皆非了,但細看還是從你原作基礎上升華上去的,那還是你的作品。這是大家對你作品的共同圓容,哪里不足補充哪里,沒有自我的執(zhí)著在里邊就能配合好。那么原作者,也許正是不能割舍人間不好的、不純凈的東西。
評析:如上所述,某篇文章本來確實沒有“證實大法神奇”的細節(jié),《原則》卻想出集體加工造假的歪點子以“化假成真”。這樣一來,雖然符合了邪教“法理”,原先脫落的邏輯鏈給補上了,但侵犯了原作者護衛(wèi)自己腦力勞動成果的權利,難免會產(chǎn)生怨懟情緒,“對于被修改、大改得改頭換面的作品”,“有的原作者會很失落,甚至憤憤不平”也就毫不奇怪了??梢韵胍?,明慧網(wǎng)上有相當多的文章就是在無視原作者權利和尊嚴的情況下被改得“面目皆非”的產(chǎn)物。估計早有許多投給明慧網(wǎng)的稿子遭到了如上所述的大手術,因而引起了原作者的不滿甚至抗議。
在法輪功看來,這種“失落,甚至憤憤不平”就是執(zhí)著,就是不顧大局。于是,《原則》言之諄諄地勸說執(zhí)著者:“從一個執(zhí)著作品的自我,到一個為完善作品放下自我的過程,是每個作者都要經(jīng)歷的”,為什么獨獨就你憤憤不平呢?大家替你改文章,那是促你“純凈自己、升華境界”,那是“大家對你作品的共同圓容”。你如果還“心理不平衡”,就是沒能“放下自我的執(zhí)著”,沒能“割舍人間不好的、不純凈的東西”。如果你不愿意作品被大修大改得“面目皆非”,那就恕我們不能刊登你的文章了,因為你這樣地執(zhí)著就是“偏離了法”“沒能符合法對當前的要求”??磥?,大法弟子要在明慧網(wǎng)上發(fā)表尚留一絲之真的文章,就得任憑“大家”胡亂地“修改”“圓容”和“補充”,以最終“升華”合“法”。這也就是明慧網(wǎng)審稿、改稿的“原則”吧。
《原則》一文的開頭寫道:“當前一些作品的不成功之處,恰恰是偏離法的部份,或者是偏離了法的要求造成的?!彼^的“偏離法”,也就是不敢按照邪教的法理寫作,不敢弄虛作假。作為一篇造假輔導教材,《原則》通過列舉“造假有漏”案例、展示“編謊補漏”實例、介紹“造假如真”方法、破除“不愿造假”執(zhí)著等途徑,公開而系統(tǒng)地向弟子傳授“造假經(jīng)”,只能說明法輪功的造假行徑越來越大膽,也越來越專業(yè)化、無恥化。
而5月31日這天,明慧網(wǎng)“洪法經(jīng)驗交流”欄目下,一共發(fā)表了3篇文章,依次為《就海外活動報道向明慧投稿的建議》、《請同修寫稿時不要省略主語》和本文評析的《從法理上切磋真相資料寫作的幾個原則問題》(含(上)(下)篇),前兩篇的作者署名分別為“海外大法弟子”和“美國大法弟子”,唯有《原則》一文無署名,這“無署名”的背后是否有明慧網(wǎng)編輯部的背景,大概用不著挑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