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在個體無意識中,“自我”只是諸多情結之一,絕不是人格的全部,不同之處在于,它是一個起到統(tǒng)一、協(xié)調與中心作用的獨特情結。當意識自我減弱或其他無意識情結增強。這些意識情結就會“像魔鬼那樣糾纏住意識,或以一種無意識方式影響語言和行動”(榮格:《決定人們行為的心理學要素》),個人便會不自覺的陷入某種情緒或思想中無法自拔。無意識情結過度強化將會導致病態(tài),即自我不再是人格的唯一中心,而會出現(xiàn)兩個或多個人格中心。
無意識情結以幻視、幻聽等各種幻覺和妄想形式無法控制地自由發(fā)作,與意識自我共同主宰個人的行為思想,這時神經癥或精神分裂癥便發(fā)生了。這種情況繼續(xù)發(fā)展,心靈完全被無意識情結支配時,個人便會徹底癲狂毀滅。
由上所述,人類心靈結構具有潛在的分裂可能,如對此不了解,隨便以各種方式引發(fā)無意識內容而又處理不當,必然給個人心靈帶來滅頂之災。
李洪志要求“法輪功”修煉者刻苦打坐入定每天至少4個小時以上。他說“歷代的功法都教人練功時要惚兮恍兮,什么都不想,然后深度入定,定到最后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了”(見《轉法輪》271頁)。
李洪志說的這種精神狀態(tài),正統(tǒng)佛法稱之為“邪定”。因為當意識什么都不知道時,深層次無疑是自主情結依然在活動,會趁機以幻聽幻視方式表現(xiàn)出來占據人的意識層。此時,意識已失去辨別力,不知其從何來因何而生,自己又無法主宰,便只能認為是某種外在神靈的作用:它們可以左右自己的頭腦,因而是更高級的存在(此種狀態(tài)正統(tǒng)佛教稱之為“愚癡”,乃佛教所說的“無明”根本)。意識的這種無知又進一步增強了無意識情結的自我顯現(xiàn):在個人為神佛不斷向自己顯圣感到欣喜時,他逐漸被自身根本無法把握的無意識情結控制。一切行為皆聽命于他自己認為是的一個外在神靈的命令或啟示,從而喪失了自我意志。
進而,“法輪功”修煉者把內心感受外投到現(xiàn)實中,便很自然地將其與引發(fā)它們的李洪志聯(lián)系起來,于是李洪志順理成章地成為他們內心涌現(xiàn)出神佛的外在代表;李洪志的這種外在形象,又內投到修煉者的內心,在進行所謂“打坐入定”,缺乏意識覺照的情況下,以一種活生生的內在神佛面目呈現(xiàn),由此便進一步激起修煉者對李洪志的絕對信仰和崇拜,以至于在他面前完全喪失自我辨別能力,把他的每一句話都當成絕對真理,包括那些在平常無論如何都不會接受的缺乏常識、違背邏輯乃至公然胡說八道、殘害生命的內容也堅信不疑。
對大多數(shù)“法輪功”修煉者而言,每天“打坐”4小時以上“什么都不想”,至少會有如下效果:思維意識減少,表層意識對生理功能的限制和壓抑降低,人體因之可按照本然生理規(guī)律自行運轉,實現(xiàn)自發(fā)的調節(jié)恢復功能,健康狀況相應得到改善。但這一過程與人體睡眠中人體自動消除疲勞相似,并無神秘處。睡眠是人體最自然的修養(yǎng)解乏方式,常人經驗即知人真正“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了”是熟睡而無夢時。
因此,李洪志說“定到最后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了”時,極有可能此人“打坐”到了一定程度睡著了而且沒有做夢。因睡姿不同,醒來還以為自己剛才曾入“深定”。但如果一個人僅僅是每天多睡幾個小時,除了導致大腦僵化、辨別力日益低下、癡呆型身體健康以外,也不會有太大損害。當然,對李洪志的胡言亂語的識別力會隨之降低。
實際情況是,“法輪功”修煉者,包括李洪志本人,在所謂“打坐入定”時一般意識狀態(tài)是處于日常清醒與睡眠失去知覺之間。這時,由于表面意識減弱而顯露出的潛藏心靈深處各種被壓抑的思想、情緒,會馬上被還沒有完全失去的意識所察覺到,成為一種清晰程度不高的意識內容。
正常睡眠狀態(tài)無意識情結的內容也會在夢中呈現(xiàn),但因沒有意識參與,醒來后容易辨別其虛幻性,通常不會與現(xiàn)實生活相混淆。即便如此,如果夢中情緒過于激烈,醒來后依然會受到影響。
“法輪功”“打坐入定”時顯露出來的無意識情結,由于某種程度上立即轉化為意識內容,使修煉者感到頭腦中出現(xiàn)的東西具有明確性和不能自主性,因而弄不清它們到底是真實的還是虛幻的,似乎一下子被拋在了兩個世界:日常生活時一個,“打坐入定”時是另一個。這兩個迥然不同的世界無法統(tǒng)一,其已有知識也不能對此現(xiàn)象做出說明,加之人體類似動物預感地震一樣的生命直覺能力也會在意識程度降低時顯現(xiàn),這就更讓“法輪功”修煉者無法辨識真假,從而陷入意識危機,生活在一種恍恍惚惚的狀態(tài)。此時,任何似是而非的解釋都可能成為他信奉的真理,接下來,那些為初步的身體變化而興奮不已的修煉者怎么也不會料到,就此開始,前面等待他們的必將是身心俱焚的下場。
要繼續(xù)保持李洪志所要求的精神狀態(tài),由于健康情況改善,體能增強,同時辨別率降低,無意識情結會乘著爆發(fā)出來的生命能量以更有力的方式呈現(xiàn)出來,對薄弱的意識狀態(tài)構成嚴重威脅。如果導致無意識情結的創(chuàng)傷較深或時間較長,該情結一旦在打坐時爆發(fā),便極有可能摧毀表層意識的一致性,輕則產生人格變態(tài),重則導致精神分裂。另一方面,表面意識越薄弱,潛藏越深的本能生命能量也就越容易爆發(fā),力量也越大。這時,即使平常一般性的情緒也難以駕馭。在受到誘發(fā)過分加強的主導觀念的驅使下,個人行為就表現(xiàn)出強迫性特征,變得缺乏理性和靈活性。
對多數(shù)誠心誠意的“法輪功”修煉者而言,由于受到單一強迫性觀念如“成佛”、“圓滿”等的支配,而這種觀念又與自我理想一致,一方面,他會感受到由這一種單一性帶來的意識表面平靜,體會到一種從未有過的自我道德認同的安定感;同時他也覺察有一種來自內心的自我束縛和壓抑,感到死板、貧乏,無法享受生命本有的自由、靈明、活潑。因而,他總會自覺到自己還有某種欠缺,始終沒能達到最初的理想。因受強迫觀念束縛,他不可能真正發(fā)現(xiàn)自己的缺陷,反而認為是自己付出的誠心和努力不夠,于是更加按強迫觀念要求、壓抑自己。同時,他的人際交往也漸趨狹隘,自覺不自覺將自己限制在一個固定的生活范圍,或僅與自己觀念相似的人接觸。這種思想行為方式又更為加劇他對強迫性觀念的認同執(zhí)著,使上述心理過程不斷反復強化,最終形成極端平靜、壓抑與極端渴望自由、活潑的絕然對立,由此產生出對生命本然自在、和諧狀態(tài)的極度需要,迫使他不得不做出某種進一步選擇。
此時,如果按照強迫性觀念的思路繼續(xù)走下去,解決這一矛盾的途徑注定只有兩條:要么死亡,以期在另一個世界達成幸福、自由的愿望;要么瘋狂,在虛幻中實現(xiàn)自己“圓滿成佛”的夢想。這兩種結果都意味著個體生命的毀滅。
越虔誠的“法輪功”信徒,走向個人毀滅之途也越迅速,這正合李洪志意愿,因為李洪志實現(xiàn)個人目的所需要的就是信徒這樣一種瘋狂的自我毀滅式的犧牲精神。(作者系重慶市社科院哲學所副研究員、宗教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