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在取締法輪功邪教組織之前,經(jīng)過長期調(diào)查取證,了解到李洪志通過辦班收費,賣法輪功書籍、光盤、磁帶、音像制品、練功服、練功墊、掛像、法輪章等物品斂取了大量錢財,聚斂了驚人的不義之錢。面對鐵的事實,李洪志裝出一副委屈又受蒙冤的面孔,一再聲稱:“我不收任何金錢與物質(zhì)報酬。”“我有一億弟子,每個人給我一塊錢,我就成了億萬富翁?!?但我不會要學員一分錢。”
下面這張李洪志在蓮花上打坐的照片,是平常的5寸照片,當時這樣的照片賣給學員每張是十元錢。
八十年代末,沖洗一張這樣的照片也就兩、三毛錢。
同樣一張照片,背面蓋上李洪志的印章后,身價立刻大增,再賣給學員是每張十五元錢。
而當時春風得意的李洪志特別喜歡照相,也是早嘗到了這條發(fā)財之路的甜頭。全身的、半身的,各種姿態(tài)、各個版本的照片用同樣的方式大量的兜售給學員,中飽私囊。
在鐵證面前,李洪志你還有臉抵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