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成員對邪教教主盲目崇拜及身陷邪教不能自拔,根本原因在于邪教教主的自我神化。在狂熱的教主崇拜的支配下,不少邪教成員唯教主是從,對其頂禮膜拜絕對服從,甚至心甘情愿地為教主而生而死。受到邪教教主精神控制后的邪教成員,喪失判斷是非的基本能力和正常理智,最終迷失自我,陷入一種極度憂慮和極度渴望的癡迷狀態(tài),成為任由邪教教主擺布的工具。
從某種意義上說,邪教成員的癡迷狀態(tài)正是其大腦正常思維的被抑制狀態(tài),這時他們對外界事務的認知已嚴重退化到僅有感覺、知覺和印象的感性認識階段,他們已經(jīng)“忘記”思考任何問題而不自覺地廢棄人腦區(qū)別于動物腦的重要功能,他們只能用嘴被動地“復制”邪教教主的聲音和用手、腳機械地執(zhí)行邪教教主的指令。
此時開展幫教,如果僅從剖析邪教成員業(yè)已根深蒂固的“法理”入手,妄圖從冥頑不化的邪教觀念上撕開缺口并進而動搖邪教信仰的整個根基,其難度可想而知。實現(xiàn)幫教目標的重要途徑應該是,不能僅局限于就事論事的說理,更要通過誘導其自我啟發(fā),喚醒其自我意識,復蘇或教育邪教成員學會認識外界事物的正確方法。正所謂“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
將“邏輯思維”理念引入幫教實踐,現(xiàn)實價值在于賦予幫教工作更豐富的內涵,為幫教方法提供更大的改進空間。當然常用的“求證式”幫教方法不能被否定,即先有談話結論,然后圍繞結論展開多方論證。如果運用“推導式”幫教,即先不預設談話結論,幫教者引導幫教對象運用邏輯常識,共同推導出結論,或許能使幫教工作更有說服力。二者的區(qū)別在于:前者重點關注談話結論的合理性,幫教者是指導者,邪教成員是被動接受者。后者重點關注幫教過程,幫教者和邪教成員都是參與者。
“邏輯思維”適用于幫教工作的最大優(yōu)勢,在于其說理內容的客觀性。幫教者與邪教成員在邪教歪理邪說細微末節(jié)的對錯糾纏時,雙方在認知、觀點、態(tài)度等方面的反差,極易引發(fā)當事人情緒上的對立乃至對抗,進而導致溝通受阻。而邏輯形式及其基本規(guī)律具有客觀性,由之衍生出的邏輯學科僅是一門工具性質的科學,它沒有階級性,沒有政治色彩,對各個階層的社會群體或個體都一視同仁,平等公正。運用邏輯思維展開幫教分析,更容易為受助者所接受。因此,將“邏輯思維”運用于幫教工作實踐,更有針對性和實效性。具體優(yōu)點如下:
首先,最大的差別在于,“求證式”幫教過程始終關注的是邪教法理“內容”本身,試圖從邪教紛繁復雜的大量文字語言信息中,找到其內容的不合理性成分,并力圖作為“證實”邪教邪性的有力證據(jù)和強迫邪教成員予以接受的事實依據(jù)。然而,區(qū)隔于上述普遍化模式,“推導式”幫教過程關注焦點為邪教法理“之間”的邏輯關系,通過揭示其邏輯矛盾,揭露其邪教本質,以期使邪教理論的不合理性詮釋更加充分和有說服力,并試圖促使邪教成員對于邏輯思維方法的掌握與運用成為常態(tài)。以此為基礎,“求證式”幫教者經(jīng)常使用的話語是:什么是邪教?邪教的本質是什么?什么是構成邪教法理的具體“教義”?而“推導式”幫教者則以嶄新的視角拓展幫教工作的視野空間:它為什么會成為邪教?為什么說這是邪教的本質內容?此邪教為什么會提出這樣(而不是那樣)的“教義”內容?以探求表象的背后秘密。
其次,同一切唯心主義者根本否認邏輯形式和邏輯規(guī)律的客觀性一樣,一切邪教都是反邏輯的。雖然它常常會用詭辯有意識地為其歪理邪說作論證,偽裝后容易使人受騙上當,但它始終會因漏洞百出和難以自圓其說,被批駁得千瘡百孔甚至體無完膚。這是所有邪教的共同軟肋與致命之處,也是否認客觀規(guī)律的一切邪教的終結命運?!扒笞C式”幫教習慣于以理論證實或批駁理論,往往使教育顯得蒼白無力。而“推導式”幫教則發(fā)揮理性思維的邏輯力量去痛擊邪教致命軟肋,使邏輯工具成為犀利的戰(zhàn)斗武器,進而使邏輯思維成功作為方法論,成為“武器的批判和批判的武器”,最終使一切邪教現(xiàn)出原形和無處藏身變?yōu)榭赡堋?
最后,幫教者以參與者身份進行平等交流能使溝通取得最佳效果,但實踐中往往是幫教預期與現(xiàn)實結果造成沖突并形成落差,嚴重時甚至直逼幫教者信心底線,原因在于幫教者充分發(fā)揮主動權在內的談話優(yōu)勢資源,使受助者因劣勢地位而易于產(chǎn)生被動、弱勢、抵觸、不配合及對抗心理。以“邏輯思維”為背景則展現(xiàn)不同情景,即試圖避開邪教純理論性糾纏,促進幫教者變談話為“談判”,并主動放棄優(yōu)勢心態(tài)和閑置談話優(yōu)勢資源,有利于交流雙方搭建共同平臺和擁有同一起點,使交流公開表達思想、具有充分自由度和更充分醞釀機會,推動雙方特別是邪教人員參與全面深入的討論并盡可能性地達成部分意見的一致。
“邏輯思維”同樣也主要面向心智健全的人,邪教成員也往往只是暫時放棄思考或“忘記”用腦。在解開邪教成員迷惑或苦悶的嘗試中,“推導式”幫教決定性因素在于:“邏輯思維”站在啟發(fā)內省和自覺的高度,激發(fā)邪教成員闡述看法和提出新建議,并試圖看向未來去解決問題。
就邏輯思維在邪教成員轉化過程中的實踐問題,應當注意把握好以下三點:
第一,在教育資源上,不要將邏輯學科知識視為脫離生活實際的高深莫測的學問。雖然文盲或半文盲的豐富閱歷者犯邏輯錯誤的概率最高,但是在父輩傳承和社會大眾的長期學習及生活實踐中,他們也能掌握邏輯思維方面的個別知識,只是這些知識零散和無意識。邏輯知識系統(tǒng)中也有高等知識和初等知識之分,所以初步的邏輯常識本身就在人們日常生活中,也能為一般人群所擁有。幫教者可以有意識地進一步學習或臨時向邪教成員傳輸一些邏輯常識。當然也可利用邪教成員現(xiàn)有知識展開幫教,也許更能使幫教者厚積薄發(fā),游刃有余。
第二,在工作手段上,邪教“教義”中自相矛盾和作詭辯之處比比皆是,“邏輯思維”就是要更加突出“以子之矛,陷子之盾”在幫教中的適時運用。要強化“邏輯思維”的方法論意識,提高主動運用的自覺性,在堅持真理、捍衛(wèi)真理和同一切邪教詭辯作斗爭中,加強邏輯工具的學習與掌握,用好這一批判的武器以反駁謬誤,揭露邪教。
第三,在轉化后的幫教鞏固期,通過一些輔助性措施和社會面后續(xù)教育,繼續(xù)引導和強化邪教成員學習及運用正常的邏輯思維方式,更能有效地防止反復。同時,以人文關懷和人性關愛營造輕松愉悅的社會氛圍,構建和諧融洽的人際關系,并幫助其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使邪教成員盡快融入社會生活。
即使邏輯思維在幫教中早有運用,也不過處于朦朧階段和從屬地位。將“邏輯思維”運用于轉化,其現(xiàn)實意義在于進一步拓展幫教工作視野,能將自發(fā)行為變?yōu)樽杂X行為,更好地提高其運用價值,并以獨特的視角拓展幫教研究領域。同時,其創(chuàng)新精神本身所蘊含的,正是堅持邏輯思維的必然選擇。(作者系樂山師范學院邏輯學專業(y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