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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精神控制的手段剖析(上)

作者:秦瓊山 · 2009-08-03 來源:凱風網
  邪教教主利用其精心設置的特殊封閉氛圍,以謊言、巫術、心理暗示、社會催眠、誘導、恐嚇等手段,瓦解信眾的意志和原有的認知基模,灌輸教主悖于常理的價值觀念,使信眾徹底改變對自我、信念及對家庭的看法,重建有利于某個組織的全新認知基模,從而使信眾依賴于邪教組織和教主,成為這個組織或教主利用的工具。

  縱觀所有的邪教組織,實施精神控制或洗腦都需要一定的特定條件。美國心理學家利夫頓(Robert Jay Lifton)分析了邪教的精神控制的8個條件①:環(huán)境控制、神秘控制、要求純潔、徹底懺悔、神圣的科學、賦予詞語特殊的意義、教義高于個人、分配生存權等。

  ——環(huán)境控制:控制信徒信息來源和與外界通訊交流,甚至控制信徒的思維,一切對教主、教義產生懷疑的想法是絕不允許出現的,產生了這些想法就是罪惡的體現,是邪惡、魔鬼的征兆。這樣,信徒就不會也不敢懷疑邪教組織提供的信息,更不會產生反抗意識。

  ——神秘控制:宣稱任何一個隨機或偶然事件都是在邪教的神秘力量控制之下,都是在按照神的意志為著更高的目的服務。

  ——要求純潔:宣布極端純潔、美滿的境界和一些不可能達到的高標準,教主對這些標準具有惟一的裁判權,使得每個信徒都覺得自己不完美,產生罪惡感和羞恥感,從而喪失自尊和自主性,使信徒覺得現實世界的丑陋和墮落,不敢離開邪教,從而被教主控制甚至奴役。

  ——徹底懺悔:要求信徒對組織徹底暴露自己,不能有自己的任何隱私。使信徒在這一過程中喪失自我及個性,徹底融化在組織之中。而信徒在懺悔中坦白的個人隱私又被教主和邪教組織用來控制信徒。

  ——神圣的科學:邪教的教義被認為是絕對的真理,具有道德和科學上的完美性,是任何現在的智能所不能評價的,更不允許有任何懷疑的空間。這更進一步限制了信徒的個人思考、自我表達及創(chuàng)造性的行為。任何個人體驗只能在邪教教義的框架內加以解釋。

  ——賦予詞語特殊的意義:邪教教義會賦予一些言語特殊的意義,這些意義在邪教信徒之間傳播和理解。限制了一個人的語言,就限制了一個人,這些術語加強了信徒之間的交流,增加信徒與社會中的其他人交流的困難。對于這些特殊的語言,只有邪教教主具有解釋權和發(fā)展權,因此,邪教教主具有控制邪教組織和邪教信徒思想及交流的能力。

  ——教義高于個人:邪教組織的教義和信念具有最高的權威和真實性,而個人的思想、個人的經歷和體驗,社會中的其他價值觀、制度及要求,都是虛幻的,不真實的,不重要的。這樣,信徒的個體性消失,而由邪教教主設計的邪教人格成為了每個信徒的自然選擇。

  ——分配生存權:邪教組織及其成員是最高級的生存者,他們將被拯救或者要拯救世界;而不加入組織的人則被認為是“邪惡的”,是“人渣”,是“垃圾”,他們將要受到懲罰,或者被消滅。

  利夫頓認為,通過上述8個方面的不斷灌輸和逐漸溶入信徒的日常生活及其思想體系,信徒就逐漸為邪教所控制,成了邪教組織的傀儡。

  李洪志及其創(chuàng)立的“法輪功”組織,盜用宗教和氣功的名詞,宣傳末日將至,人類即將毀滅,鼓吹只有他能拯救宇宙及人類,練習“法輪功”能白日飛升、成仙成佛,度人進天堂,引誘人們加入練功的行列;利用歪曲宗教專有名詞,欺騙練習者和催眠、暗示等手段,激發(fā)信眾的好奇心、虛榮心和好勝心,使他們自覺加入“學法”行列;發(fā)展出一套內部術語和交流方式,讓信眾用于交流和思考,以強化對所倡導理論的灌輸,并增加他們與正常社會的隔膜;強調李洪志是創(chuàng)世主,要求“法輪功”信眾必須“以法為師”,也就是只能聽李洪志的話,不斷做好三件事——學法(聽李洪志的話)、講真相(宣傳“法輪功”)、發(fā)正念(每天重復一種詛咒的巫術),將會免除隨著地球銷毀的噩運,并升入李洪志提出的“法輪世界”,成為“佛道神”,達到“圓滿”,李洪志反復在他的信眾中強化以上言論,要求他們反復學習、背誦、實行,從而強化對“法輪功”信眾的精神控制;利用“修心性”、“向內找”、“思想業(yè)”、“重在悟”、“去掉執(zhí)著心”等教誨,強迫“法輪功”人員自我內省、懺悔,導致思想禁錮和封閉,形成單向思維模式;李洪志嚇唬懷疑大法和背叛“大法”者被將會“淘汰”、“毀滅”、“形神全滅”,要求信眾只能將“大法”作為宇宙真理,終身信奉。通過精神恐嚇,使信眾們終日惶恐;李洪志還利用網絡發(fā)布“新經文”,不斷提出新要求,描繪自己許諾的“圓滿”、“成仙成佛”等美好前景,批評由于學員自己的缺陷,總是不能實現這些美好愿望,使學員覺得自己愚蠢、墮落,慢慢變得抑郁、焦慮、喪失獨立思考能力和正常社會交往能力。亦步亦趨,按照李洪志意志行事,成為精神附庸:

   第一步:李洪志和“法輪功”隱瞞真實身份和真實企圖,以滿足人們的非理性心理需求為誘餌引誘社會弱勢群體練習“法輪功”

  上世紀末,中國正處于經濟、社會轉型時期,一些人對此不適應而在政治上、經濟上、文化上處于弱勢地位或者成為邊緣人群:面對諸如對下崗、失業(yè)、分配不均、腐敗等社會問題不滿而產生強烈的失落感、憤懣感和挫折感;在身體上、愛情上、事業(yè)上、家庭上遭受挫折、坎坷與不幸,心靈受到創(chuàng)傷,感到孤獨而有缺憾;有性格上和思想方法上的缺陷,內向、自卑、孤僻、壓抑、思維單向,自感抑郁和懷才不遇;因市場經濟導致意識形態(tài)多元化、貧富分化而產生心理上的空虛、迷茫;因退休后,時間寬裕、壽命增加、生活水平提高,社會保障機制不健全等原因而產生的對健康的關注、企盼……,正是一些社會弱勢群體的創(chuàng)傷心理、個人缺憾、孤獨困惑、性格和思想方法上的缺陷,加上因氣功、特異功能熱而導致產生的獵奇心理、宗教知識缺乏而產生的盲目崇拜,致使他們對邪教缺乏免疫力,成為邪教的易感人群。李洪志正是抓住了易感人群的一些弱點和不切實際的心理需求,打著氣功、佛家功的旗號,以強身健體、往高層次上帶人、圓滿成為佛道神為誘餌,通過隱瞞真實身份、隱藏真實企圖和精神控制的欺騙伎倆,瘋狂叫賣他的一套歪理邪說,引誘人上當。

  (一)李洪志隱瞞真實身份,神化自己。

  吉林省長春市人李洪志出生于1951年,初中文化,1972年參軍,1982年從部隊退役后,分配到長春市糧油供應總公司工作。本是一個平淡無奇的普通人,但李洪志為了神化自己,將自己吹噓成“宇宙主佛”、“宇宙的主宰”、“宇宙的創(chuàng)世主”。在其1993年編造的個人簡歷中稱:“本人1951年5月13日出生于吉林省公主嶺市,童年開始由佛家全覺大師傳授獨傳修煉法門,8歲時修煉圓滿”,“12歲時,道家?guī)煾赴藰O真人找到我傳授道家功夫”,“1972年又由道號真道子的師父傳授大道所學”,“1974年又由佛家?guī)煾競魇谛逕挻蠓ㄖ钡匠錾健薄T谒M織編寫的《李洪志先生簡介》中又稱:“李洪志8歲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運、定物、思維控制、隱身等功能?!薄肮α_極高層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預知人類過去、未來”,“宇宙大沒有我大”(《北美巡回講法》),“我用人的話講白了吧,法是我造就的。洪大穹體中,你只要是宇宙中的一物,什么都包括了,不管你是有還是沒有、空啊、無啊,你只要是物,你就是這法造就的,你就在這個法開創(chuàng)的生存環(huán)境中?!保ā?003年元宵節(jié)在美國西部法會上的解法》)

 ?。ǘ├詈橹纠么祰u手段,將“法輪功”鼓吹成“宇宙法則”和絕對真理。

  1988年,李洪志跟隨氣功師李衛(wèi)東學練“禪密功”,參加了兩期學習班。隨后在李衛(wèi)東開設的氣功門診部幫著用氣功給人看病。此后,又跟隨氣功師于光生學練“九宮八卦功”。李洪志以這兩種功法為基礎,摻雜一些泰國舞蹈動作,制定了一套動作,輔助李洪志本人編造的一系列理論,稱為“法輪功”。這種七拼八湊的功法,一開始就被李洪志冠以“世界上一切學說中‘最精深的’”、“‘最玄奧、超常的科學’”(《轉法輪》),是“宇宙創(chuàng)世法則”:“人類社會也是大法開創(chuàng)的一個層次?!保ā洞蠓ㄊ菆A容的》)、“這宇宙非常地龐大,因為正法造就了三界,因為正法造就了人類社會”(《在大紐約地區(qū)法會的講法和解法》)、“我那天講了,長功的關鍵是我們修煉了心性,同化于宇宙的特性,宇宙的特性對你不進行制約了。”“這個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真、善、忍,它就是佛法的最高體現,它就是最根本的佛法。”

 ?。ㄈ├詈橹揪o緊抓住一些社會弱勢群體和邊緣人群不切實際的病態(tài)心理需求來宣傳和推銷他的理論。

  心理學的社會知覺理論告訴我們:人們注意的對象總是和當時人們的某種心理需求有關。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于1968年提出了他的需要層次理論。他認為可以把人的需要分成五個層次,即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愛和歸屬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實現的需要②。人們的行為也往往被其心理需求所驅動。

  弗洛依德認為人性本能“有趨利避害、趨樂避苦、趨生怕死”的三大弱點。③這些弱點隱藏在人的潛意識里,而這些潛意識又決定著本人信念和構成信念的欲望、需求、動機及心理行為。自然科學不能完全解決“三趨弱點”,也就是說人人都有被需求所誘惑的可能。

  對于心理健康的人來說,當個體的需求與社會規(guī)范或既往知識、經驗相悖時,個體會依據社會規(guī)范或既往知識、經驗調整自己的需求及滿足方式,不會給個體造成嚴重的心理沖突,從而保證個體的價值觀與主流社會的文化要求相一致,個體與社會是和諧的。李洪志和“法輪功”所宣揚的那套“業(yè)力積蓄”、“三花聚頂”、“白日飛升”、“現世現報”等歪理邪說,對于一個身心健康,受過正規(guī)教育,具有一定的科學文化常識和判斷能力,能夠通過正常的渠道滿足和解決自己需求的人,是不會引發(fā)過分關注和興趣的。

  而有心理缺陷的人正好與此相反。當個體的某種病態(tài)心理需求與社會規(guī)范和主流價值體系相悖時,會體驗到嚴重的心理沖突和難以忍受的高度心理壓力,他們往往感到憤懣、委屈、無所適從,沒有歸屬感。從理智的角度說,他們認識到自己的需求不符合社會規(guī)范或客觀規(guī)律,是錯誤的;但從需求未被滿足所導致的強烈情緒后果來看,則強烈希望自己的需求是正確的,能夠得到滿足,以解決內心沖突所導致的心理緊張與消極情緒的困擾。這時,個體的情緒會引導他們的認知,通過歪曲現實的方式,去構建一套適合他們需求的觀念體系和行為方式,以平衡認知失調的內心沖突。這樣,個體就會形成常人難以理解,與主流社會的社會規(guī)范和文化傾向相悖的種種理想、信念、價值觀及行為方式。使病態(tài)心理需求已成為個體的主人,難以被個體的自我所控制與調節(jié)。

  在特定的社會背景下,社會供給難以滿足公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人們的心理需求容易被忽視,更容易被誤導。李洪志深諳“話不說大點沒人信”,“說一個人一口氣喝一桶水沒人信,但說一個人一口氣喝一江水卻可能有人信”的道理,利用一些社會弱勢群體和邊緣人群心理缺陷和不切實際的心理需求,為他們量身定做了一套荒誕理論,特點是大言不慚,你需要什么他就吹噓能提供什么,通過吹噓和編造唬人的噱頭吸引他們的注意,招攬信眾:

 ?。?)、宣傳末世論,宣稱能為信眾提供無成本、終極的安全方案。

  針對一些社會弱勢群體和邊緣人群對社會的多元化發(fā)展、腐敗現象、道德下滑等社會問題,以及個人遇到的收入不確定因素增加、收入差距拉大等矛盾,感到焦慮、沮喪和抑郁,加上身體不好,沒有安全感的心理現狀,李洪志宣揚“末日說”,宣稱“有一次我仔細地查了一查,發(fā)現人類有八十一次完全處于毀滅狀態(tài)。”(《轉法輪》)“目前整個宇宙已經發(fā)生了一種很大的變化,每次發(fā)生這種變化的時候,整個宇宙中的生命全部處于毀滅,完全處于毀滅狀態(tài)?!保ā掇D法輪》)使一些對前途悲觀失望的聽眾感到生命受到威脅,產生了恐懼的心理。

  此時李洪志不失時機地說他宇宙“大覺者”,是帶人類脫離地球“垃圾站”,進入極樂世界做法王的唯一“宇宙主佛”:“在大覺者們看來,當人不是目地,人的生命不是為了做人,就是讓你返回去。人吃多少苦,他認為吃的苦越多越好,加緊還債,他就是這個想法。(《轉法輪》)”“在國內外,真正往高層次上傳功,目前只有我一個人在做?!邔哟紊蟼鞴?,大家想一想,是什么問題?那不就是度人嗎?(《轉法輪》)”“每一個大覺者都有他自己組織的一個天國,他的很多弟子生活在里面。”“極樂世界樹是金的,地是金的,鳥是金的,花是金的,房子也是金的,連佛體都是金光閃閃的。(《轉法輪》)”“只要是真修弟子,一進來我就要給你清理身體,達到無病狀態(tài)”(《轉法輪》)、“真修的人沒有病,我法身都給去掉了,該做的都給做?!保ā斗ㄝ喆蠓x解》);“我的根都扎在宇宙上,誰動了你,就能動了我,說白了,他就動了整個宇宙?!保ā掇D法輪》)“功成圓滿佛道神。”(《見真性》)“因為我有無數的法身,具備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現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轉法輪》)“你去香港、你去美國,你跑到月球、太陽上去都沒關系,我的法身都能保護?!保ā掇D法輪法解》)“大法弟子的圓滿,不是一個普普通通的生命跳出三界就完了。……當你回去的時候,他們真的把你當作是他們的主、他們的王,無限的敬仰你,因為你救度了他們,你為他們付出了,你給予了他們一切?!保ā侗泵姥不刂v法》)

  李洪志自稱是“唯一真正往高層次帶人的”大覺者,修煉“法輪功”可祛病健身,包治百病、圓滿升天、永生不滅,為他們的人生安全提供一種萬能、低成本、終極的解決方案,這樣就恰恰迎合了這些人缺乏理性的安全需要,使他們狂熱地去追求“法輪功”。

 ?。?)、貶低人類社會,宣傳超越現實的絕對道德追求。

  針對轉型社會中的弱勢群體,由于適應社會不良,精神焦慮,憂心忡忡,忐忑不安,不知所措,希望依附強者來擺脫心理困擾,求得內心的安寧。李洪志全面否定人類社會及人類道德,稱“人類由于墮落從天國掉到地球這個宇宙垃圾站”,“人的道德水準都發(fā)生了變化,有的人唯利是圖,只要能弄錢,什么事都干”“人類道德標準都扭曲了…什么同性戀、性解放、吸毒亂七八糟等等都出來了?!保ā掇D法輪》)“人類道德急速的向下滑,已經在危險的邊緣了?!保ā掇D法輪·卷二》)“整個的人類社會,都是在一個層次當中。掉到這一步上來,站在功能角度上看,或者站在大覺者角度上看,本來這些生命體是應該銷毀的。”(《轉法輪》)

  李洪志一再貶低人類現實生活的真實性,否定人對現實生活的美好追求,誤導信眾放棄現實、追求虛無“圓滿”目標,目的是通過不合理比較,貶低現實生活,夸大社會不公,進行不合理歸因,造成被操縱者的恐懼喚醒,形成無助狀態(tài),使信眾產生尋解脫心理。

  李洪志進而借“法輪功”,強調他的信眾掌握著“真善忍”這種宇宙特性,在道德上高于“常人”,誘導練習者追求一種脫離現實、絕對的道德優(yōu)勢?!翱諝馕⒘?、石頭、木頭、土、鋼鐵、人體,一切物質中都存在著真、善、忍這種特性?!保ā掇D法輪》)“真善忍這種特性是衡量宇宙中好與壞的標準。”“作為一個人,能夠順應宇宙真、善、忍這個特性,那才是好人;背離這個特性而行的人,那是真正的壞人。”“作為一個修煉人就得按照宇宙這個特性去要求自己,不能按照常人的標準去要求自己?!保ā掇D法輪》)憑借“真善忍”、“做好人”的空洞表白讓那些對現狀不滿、苦苦尋找解脫的人,輕易找到了心理上的道德優(yōu)勢,擺脫了弱勢群體的自卑心理,使信奉者獲得了道德自信和心理滿足。

 ?。?)、李洪志冒充宗教又貶低正統(tǒng)宗教,自稱“宇宙主佛”,利用現實修成,成仙成佛吸引弱勢群體的信仰需求。

  針對許多社會弱勢群體感覺社會主流的信仰和追求對他們來說可望而不可及,渴望借助超自然力量實現自我心理平衡、解決終極關懷的問題。李洪志在傳功初期打著“宗教”的旗號,宣稱“法輪功是佛家功”、“法輪大法是佛家8萬4千法門中的一法門”(《轉法輪》),“我們這是佛教修煉大法,當然就是修佛的”(《轉法輪·氣功就是修煉》)。他還剽竊佛教的“卍”和道教的太極符號,摻雜進了“法輪功”的標志中,導致許多對佛教、道教一知半解的人,錯把“法輪功”當成了宗教信仰,但隨即李洪志又通過偷換概念,將“佛法”與“佛教”分離。他刻意在整個《轉法輪》中盜用佛教的術語及相關言論的同時,對宗教進行了詆毀:“由于原始正教走入了末法時期,不能度人了。”(《轉法輪·卷二》)“釋迦牟尼說的法是為二千五百前那種層次極低的常人說的”,“僧人的解釋使佛法面目皆非,根本不是釋迦牟尼所傳的法”、“到末法時期,寺院中的僧人都很難自度,何況居士,更沒有人管了”。(《轉法輪》)

  李洪志借助宗教反宗教,聲稱其他宗教的“神”都不可以信賴,“都變異了”、“都撒手不管了”,無依無靠的蕓蕓眾生只能指望法力無邊的“宇宙主佛”“李大師”大發(fā)慈悲拯救;他聲稱自己高于釋迦牟尼、老子、耶穌,能主宰宇宙,是降臨在當今地球上的唯一救世主,只有他能把“不可救藥”的人類“度”到另外的“美好世界”去;“法輪功”是唯一能夠度人上天的梯子,修煉“法輪功”的最大特點現世現報、現世修成,能夠在“叫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體的,都帶著身體飛上天,不要身體的在空中虹化掉,然后飛走。這樣會造成一種歷史上從來沒有的輝煌,給人留下一個深刻的教訓。”(《北京國際交流會講法》)成為“就是光焰無際的神、佛、道,具足一切佛法神通的偉大形象。”(《北美巡回講法》)與傳統(tǒng)宗教相比,“法輪功”通俗易通、簡便易行、神通廣大、回報驚人,自稱能夠滿足人的一切需求:“祛病健身”、“消業(yè)”、“圓滿”、“百日飛升”、“長功”、“出功能”、“人不煉功功煉人”、“一人練功、全家受益”、“免墮六道輪回”、“一個普普通通的常人都會成為一個大的神”等,并允諾為弟子們提供“清理身體”、“法身保護”、“消除病業(yè)”、“絕不會出偏”等無所不包、無所不能的服務。在李洪志的嘴里,練習“法輪功”是百利而無一害,甚至除了一個“信”字外不需要投入其他任何成本。

  在一般人看來,這種無需什么特殊才能、特殊勞動、特別投資手段,只需要“練功”、“學法”就可獲得“現世現報”、“成仙成佛”、“圓滿做法王”超額回報的承諾是不可信的,只有騙子和傳銷組織者有如此承諾,因此而不屑一顧。然而對少數有病態(tài)心理需求的人來說,他們渴望不出力而成仙成佛、擺脫這個冰冷世界的束縛?!胺ㄝ喒Α彼麚P的這個東西,正好迎合了其特殊心理需求。因此,他們把對虛幻的“法輪世界”的追求,超越了對現實生活的利益追求,將圓滿、飛升作為追求目標,不顧一切現實規(guī)范約束,赴湯蹈火、在所不辭。

 ?。?)、組織、制造亞文化圈子,滿足弱勢群體和邊緣人群愛和歸屬的需要。

  現實社會中,一些人由于學業(yè)、事業(yè)、戀愛、婚姻、家庭等方面受到了挫折,心靈受到創(chuàng)傷,但又缺乏心理健康知識,不掌握心理調節(jié)的技能,不能正確面對現實,無法正常融入社會,深感孤獨和苦悶,希望尋求群體的認同與支持。當社會中出現了一種與他們的病態(tài)心理需求相一致的滿足方式時,這些易感人群個體的病態(tài)需求會受到強烈刺激、誘發(fā),對亞文化的觀念迅速接受、認同、內化,進而相互之間產生強烈吸引力,形成亞文化群體。

  李洪志利用半神半人的“修煉人”狀態(tài)來吸引邪教易感人群。這種“修煉人”群體,實際上是一個亞文化圈子。練習“法輪功”,使他們擁有共同的師父——“宇宙主佛”;擁有共同的稱謂——“大法弟子”;擁有共同的矛頭指向——“邪惡政府”;擁有共同的追求——“圓滿”;擁有共同的未來世界——“法輪世界”。在練功的“同修”小群體中,練功者之間由于沒有現實社會中存在的利害矛盾,不同文化層次,不同地位,不同職業(yè)的練習者可平等相處,相互間的精神鼓勵和互助也使一些人感到群體的關懷。也正是有了這種歸屬感,使他們互相產生了特殊的親和,以此來滿足其愛和歸屬的需要。

  由于需求難以滿足,社會弱勢群體和邊緣人群容易產生精神迷茫,更容易幻想尋求超世脫俗的環(huán)境和方法來改變自己的現狀。李洪志正是抓住了他們的弱點,以往高層次上帶人等無所不包的承諾為誘餌,無限制調動人的私欲,表面上滿足了部分心理缺陷和病態(tài)心理需求人群對道德信仰、祛病健身、社會交往和生命歸宿的心理需求,鉆了他們自我意識薄弱的空子,拉起了“法輪功”練功隊伍。實際上,他們只要對李洪志叫賣的這些說法感興趣,接受了李洪志以上任一要約,實際上就已經進入了“法輪功”的精神陷阱。

   第二步:編造虛假事實,采用欺騙手段和傳銷方式發(fā)展成員和組織

  李洪志在全國各地巡回辦班,極力推銷他的理論,而實際上他的推銷方式和傳銷完全一致:依靠一本萬利、不切實際的虛幻目標吸引人,完全依靠組織者口若懸河、神乎其神的煽動、蠱惑、欺騙,給成員“洗腦”來維系存在,根本不具備任何服務機制,他們所表現出來的對于新人的關懷、照顧,只是為了吸引他人加入的手段。組織者依靠口傳口,人傳人,層層發(fā)展成員獲利,最終給除組織者以外的人帶來深重的損害。

  傳銷術之一:通過煽情授課調動欲望。

  在炮制一系列荒誕理論后,李洪志開始周游全國,大肆辦班,不僅以“氣功”、“佛法”招攬信眾,而且宣傳從“祛病健身”起步,通過修煉提高心性、凈化道德,直至使其“返本歸真”、“白日飛升”成為“佛道神”等等虛假宣傳手段,無限制調動信眾成仙成佛的私欲,非法發(fā)展“法輪功”組織成員。

  原“法輪功”修煉者之子宋念原在《一封寫給法輪功人的公開信》中對李洪志的第一次傳功的體會是④:“這次來聽講的很多都是禪密功學員。李洪志(當時他還很瘦,沒有現時這樣珠光寶潤。)當時講的內容就很亂、很玄,關于科學部分有很多我是知道的,一些世界之迷‘瑪亞人文化’、‘史前文明’之類,都是科普雜志或小報上的一些報導,我也看過的(當故事聽很有趣);關于佛教方面的知識,就明顯的離經叛道了,一方面盡量往佛教上靠,說了一些佛教的普通道理(我接觸佛教比接觸氣功還早,煉氣功后接觸的道家功),隨后開始說自己的功很高,比佛還高,可以把佛隨便抓,隨便綁,甚至可以隨便殺,說他自己是大佛,比釋迦牟尼等小佛高幾十倍,法身多多等等,當時我一聽就大起反感,知道他對此方面知識根本不懂。關于氣功方面他講他的功是高級的功,是給大家拔高的功,不同于普通功法,直接站在高起點等等。他講完后就開始教功,……隨后在煉功時我發(fā)現此功的很多動作是我所熟悉的,是派生于一些當時早有的功和李衛(wèi)東老師教過的動作。”

  傳銷術之二:精心物色、發(fā)展新成員。

  在“法輪功”組織中,發(fā)展“下線”被稱作“弘法”、“度人”。什么人最容易成為物色對象呢?“懷才不遇”者、下崗失業(yè)者、氣功愛好者、精神抑郁者、慢性病患者、離退休人員、家庭主婦、離異人士是“法輪功”最感興趣的。這些人多數對現狀不滿,對健康和未來世界的渴望遠比一般人要高。在“法輪功”人員那里,“五同四友”(同學、同宗、同事、同鄉(xiāng)、同好;朋友、病友、功友、室友)因為彼此熟悉,防范心理較弱,最容易成為他們欺騙的對象。

  不少人練習“法輪功”之后,感覺自己恍然大悟,找到了“通向天堂的梯子”,還積極向他人“傳功”,向親人、朋友、鄰里推銷李洪志和他的功法,使一些自己親近的人陷入圈套。為了避免初學者因用自己理智思考對他心存疑惑,李洪志組織集體練功,實際上造勢宣傳,一些人主動向路人和熟人推銷,宣傳“法輪功”的神奇功效,說“法輪功”是義務傳法,不收任何費用。一些人見不收錢就放松了警惕,而且看到有那么多人練功,受從眾心理影響,更何況沒有組織,并且想來就來,想走就走,就算是假的對自己也沒多大的害處,不如試試,就當是早起鍛煉身體了。相當一部分人就是在這樣的心理下走進了“法輪功”。

  “洗腦”術之三:營造溫情氣氛,培養(yǎng)心理依賴。

  “法輪功”人員互稱“同修”,從加入“法輪功”起,“大法”和“同修”的關心就無微不至:“同修”給你送來書、錄像帶,給你宣傳練習“法輪功”的好處。甚至沒有人問你要書費,令失意者備感“溫暖”;輔導站和練功點經常組織“交流會”,鼓勵你改變一些身上的缺點。你如果害羞或膽怯,其他人為你鼓掌、鼓勁;功友之間還談心,互相打氣,交流“心得”,特別是由一些“精進”者談自己的“修煉”體會,使你增加信心;從那一刻起,功友就無微不至關心“新學員”、“新得法者”,大家不論出身,噓寒問暖,相互幫助。在這充滿“人情味”的家庭氛圍中,初學者不由自主地放松了警惕,對“大法”和“師父”推心置腹,經常向負責人匯報自己的心理以及參加活動的情況,接受輔導員或者協調人的指點。

  李洪志進一步要求“法輪功”組織抽象為一個統(tǒng)一的概念。李洪志在1994年12月的北京輔導員會議上說:“所以我認為,有些人做完好事了,人家問你:你貴姓?。磕悴恢?,不留名也不記報,我們求的是功德嘛。我想你也不要吱聲,你說:我是修煉法輪功的,或者說我是法輪大法的修煉者。這樣對社會上的影響,對洪揚我們大法有好處?!睘榱藬U大影響,中國各地的“法輪功”組織先后舉行了大規(guī)模的集體練功、學法活動。他們掛著橫幅,穿著統(tǒng)一的黃色服裝,言行整齊劃一,并用隊形的變換展示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組織的理念。這些活動通過照片、錄像或航空拍攝,在各地流傳。李洪志發(fā)動“法輪功”成員集體練功的結果是,“法輪功”組織成員被抽象為統(tǒng)一的“法輪大法”概念:集體練功時身著黃色服裝;李洪志的“經文”成了他們統(tǒng)一的口號;“法輪功”組織的徽章、標志、護身符隨處散發(fā);懸掛著李洪志的畫像。

  傳銷術之四:善用“帶功報告”、“調查報告”、“神跡”宣傳,展示高回報率。

  與其他任何邪教和異端相比,“法輪功”的最獨特服務是“安裝法輪”,這種服務完全是一種虛幻的精神暗示。李洪志利用信眾氣功、科學、醫(yī)學等方面知識的缺乏,聲稱為每一個練習者裝上“法輪”,使練習者相信“法輪”可以吸發(fā)能量,已經下到他們身體內(“我們這套功法是在小腹部修煉一個法輪,我親自給學員下…在你的小腹部永遠轉…會自動從宇宙中吸取能量”“我的法身也可以直接下法輪”《轉法輪》第36、124頁),一旦練習者受到暗示,信以為真,誤信李洪志已經下“法輪”,自己身體內有能夠開功得功的“法輪”,就等于是讓李洪志把精神控制的遙控器裝在了自己身上。

  李洪志緊緊抓住信眾“向往、渴望健康,不健康的希望健康,健康的希望保持健康”這個心理特點,宣稱“唯一真正要尋找你舒舒服服的沒有病,能夠達到真正解脫的目的,就唯有修煉!叫人修正法,才是真正的普度眾生?!掇D法輪》”,“法輪功看病就是針對那個靈體下手,把生病的根本東西拿掉,而且在有病部位下個罩,不使病再侵蝕進去?!保ā斗ㄝ喒Α罚┧Q有了病,不用上醫(yī)院,只要按照他所說的,認真修煉“法輪功”,他替他們清理身體,病就會自動消失,不僅對自己身體好,對親人、朋友也有好處。李洪志深知誘使人們開始練“法輪功”的第一步十分重要,想方設法制造“法輪功”祛病健身的假象,并假借調查手法,炮制了5篇所謂的調查報告,竭力宣揚:通過練“法輪功”,一些病人“癥狀消失或明顯好轉”,一些人甚至“在練功后不再求醫(yī)問藥,一些難治重癥患者一修煉‘法輪功’便奇跡般地康復”。為了進一步神化“法輪功”的“祛病健身”效果,李洪志還親自出馬,向一些練功者講述練了“法輪功”后汽車撞不傷等“神跡”。而包括“明慧網”、“大紀元時報”、“新唐人電視”等在內的龐大“法輪功”宣傳機器更是不斷地炮制、發(fā)布諸如“車從腿壓過,明真相的兒子連皮都沒破”及“心生善念,腫瘤消失”、“練法輪功艾滋病消失”等假新聞,推波助瀾,誘導和麻痹練習者。李洪志還通過互聯網不斷發(fā)布“經文”,要求信眾不斷背誦、學習、執(zhí)行,強化精神控制。

  傳銷術之五:及時“答疑解惑”,強化“洗腦”效果。

  李洪志定期不定期通過舉辦法會“講法”,在互聯網(明慧網等)上發(fā)表的各種“經文”,給信眾答疑解惑、灌輸新的思想、行為模式和態(tài)度!每逢重要節(jié)日、重大事件及敏感日,李洪志就通過發(fā)表經文,對信眾和思想和行為進行遙控指揮;他還利用以“大紀元時報”、“明慧網”、“希望之聲廣播電臺”、“新唐人電視”、“博大出版社”、“神州電影制片廠”等為核心的完備的立體宣傳體系,宣傳的是“弘法”、“解體黨文化”、“講真相”、“退黨”等負面文化概念,制造亞文化氛圍,煽動練習者“走出來”鬧事,控制“法輪功”信徒的精神和行為。

  “傳銷”術之六:秘密發(fā)展組織和成員。

  邪教的成立不在于它的理論,而在于它的組織性,如果沒有相應的組織,它最多算是一種異端邪說而已?!胺ㄝ喒Α眱炔恐贫艘幌盗小兑蟆?、《規(guī)定》、《標準》、《須知》等規(guī)章制度,使其非法活動組織化、規(guī)范化、權威化,李洪志每到一地辦班,就從聽課的學員中挑選有一定地位、有組織活動能力、對“法輪功”比較癡迷的人為各地“法輪功”輔導總站和輔導站負責人,讓他們回去發(fā)展組織(李洪志辦過班的地方,基本上都叫總站,他沒辦過班的地方都叫輔導站),當地負責人再逐級建立練功輔導站和練功點,建立“法輪功”研究會、輔導總站、輔導站、片(大的輔導站就分成片)、練功點等五級網絡,像傳銷一樣發(fā)展組織,使“法輪功”組織短期內迅速膨脹。表現突出的,還可以越級得到提拔。

  李洪志還要求一些干部、商人練習者利用其身份和資源為“法輪功”辦事,有特長的人還須參加專門小組,如“文藝活動組”、“科技人員組”等,利用專長為“法輪功”服務。并且利用這些人為自己獲取的一些非正規(guī)渠道的“榮譽”,如“明星功法”、“氣功師”等名號到處宣傳,招搖撞騙。

  李洪志和“法輪功”組織要求信眾以“弘法”、“度人”、“講真相”等教義指導下,奔赴各地傳教。他說:“大法弟子的個人修煉提高已經不是問題了,大法弟子的圓滿也不是問題了,目前要做的一件重要的事就是如何救度更多的眾生,這也是當前大法弟子圓滿過程中要完成的。這是大法弟子的使命,是責無旁貸的,必須得去做、必須得去完成的事情。”(《二零零七年紐約法會講法》)根據李洪志的說法,信眾要想達到功德圓滿,必須“度脫”若干教外人士,即引人入教。于是“法輪功”信眾們到處集體練功、弘法、宣傳、造勢,不擇手段拉人入教,這是邪教迅速膨脹的根本原因:入教、傳教,再入教,一座無限金字塔由此形成。依靠這種傳銷手段,在1992年5月到1999年7月短短的幾年內,他們設立了39個輔導總站,總站下設1900多個輔導站、28000多個練功點,秘密發(fā)展了近二百萬成員。

   第三步:采用暗示、催眠等方式實現認同

  認同(identity)或社會認同(social identity)是現代社會學與社會心理學中最為流行的術語之一。認同一詞,源于拉丁語“idem”,意為相同的事物,認同的英文概念本意就是“身份”。它直接涉及我是誰或我們是誰、我在哪里或我們在哪里的反思性理解。

  1、認同“法輪功”的心理基礎是信則靈。

  從社會心理的角度來看呢,認同本身是一個心理的過程。當人長期不被認同時,就會在心理上產生問題。而這樣的人群多起來,會反過來對社會產生負面影響,比如聾人不被社會接納,不被社會認同,他們便結成聾人團伙去做非法的事情。

  李洪志的精神控制手段發(fā)揮作用的前提是社會弱勢群體和邊緣人群的自我不完善和缺陷,他們由于在主流社會不被認可,自身存在著嚴重的自卑和不安全感,自我非常虛弱、幼稚,他們的內心往往通過幻想作用,制造各種神話,幻想著有法力無邊的神,可以接管他們、主宰他們的命運、為他們帶來好運。

  在這些易感人群的潛意識中,就存在著接受暗示、接受控制、接受操縱的渴望和需要。這樣的心態(tài)往往和李洪志的虛假宣傳一拍即合,就如同存在著默契。所以,那些沒有主見的人,那些人云亦云的人、那些依賴性比較強的人、那些比較幼稚的人、那些患了病或者遭受了精神打擊的人,往往容易成為接受李洪志歪理邪說理論的捕獲者,李洪志和“法輪功”的宣傳也主要針對這些人。這些人不愿意接受現實,更愿意相信李洪志所宣傳的各種災難和神奇功能、神奇療效和個人神化,渴望李洪志能夠幫助他們擺脫困境。升入天堂,他們自覺不自覺地對李洪志的歪理邪說產生興趣和認同。

  而李洪志作為一名身出平民、深諳人性弱點的超級騙子,具有變態(tài)而畸形發(fā)展的自我暗示和他人暗示的藝術。而一些社會弱勢群體和邊緣人群由于自身弱點,自我弱化、依賴性強、人格幼稚、主見少,容易受到別人的影響,容易受別人暗示、容易被別人控制和奴役、容易相信異端邪說、容易“走火入魔”。造神者李洪志和需要“活神仙”來接管的社會弱勢群體,是一對相互需要的病態(tài)心理互補綜合體。兩種需要匯合到一起,就形成千奇百怪的“法輪功”人群。

  信仰“法輪功”后,由于改變了一些不良生活習慣、起居有規(guī)律,或者通過心理暗示作用,帶來了情緒改善,促進一些心因性疾病、心理障礙疾病的康復,更加強化了信眾對李洪志和“法輪功”的認同。“法輪功”就故意夸大功法的神奇效果,歸結于李洪志的“法身”清理,使信眾進一步接受了李洪志所有驚世駭俗的理論,逐漸達到不加分析和批判地接受李洪志觀點的地步。

  2、在靜坐、練功過程中,利用催眠產生的幻覺欺騙練習者實現認同。

  眾所周知,做夢的機理是在人在睡眠狀態(tài)中意識與潛意識的界限模糊,潛意識的內容突破此界限而進入意識,形成了夢境。如同人們睡熟了可以做夢一樣,靜坐、練氣功產生幻覺的機理與夢境的產生相同。靜坐或練氣功要求意識進入安靜狀態(tài),當意識的安靜狀態(tài)到達接近睡眠的程度時,意識和潛意識之間的界限也同樣會被打破,潛意識的內容也同樣可以進入意識,盡管這時候靜坐或練功者并未睡著,意識還情醒,但對于一些初學者來說,幻覺可能就產生了。因此,通俗地說,靜坐或練氣功時的幻覺相當于做“白日夢”。人人靜坐或練氣功到達這一狀態(tài)也都會出現幻覺。古人對這一現象已經有充分認識,并給出了應對方法,那就是“見怪不怪,其怪自敗”,出現了幻覺,只要不理睬它就行了,它就會自行消失。就好像真正睡熟了就不做夢一樣,入靜的程度再深一步,白日夢也就煙消云散了,氣功的境界才能真正提高。

  李洪志編造的“法輪功”有四套動功和一套靜功,源于“九宮八卦功”和“禪密功”,有一定的氣功成分。靜坐或練氣功到一定程度可以產生幻覺,這是入靜、冥想過程中的正?,F象,練習“法輪功”出現各種幻聽幻覺也是正?,F象。

  盡管氣功幻覺現象本身是正常的,但李洪志卻故意利用這種幻覺誤導信眾,稱這是“長功”、“出功能”、“開天目”,稱:“在你不動念、不動心時,你所聽到的、看到的都是宇宙中另外空間里客觀存在的,是客觀存在的局部或一部分。”這樣,李洪志就把信眾練功產生的幻覺,歪曲為另外空間的客觀存在了,誘導他們產生身臨其境的感覺,讓學員對李洪志編造的“天國世界”、“另外空間”、“法身”、“法輪”、“層次”、“圓滿”等概念深信不疑,產生高人一等的感覺,產生向往和追求,讓其心理上獲得平衡,精神上獲得滿足,強化練習者對幻覺的追求以及對邪教的追隨:

  一旦出現幻覺,這些信眾的第一反應就認定“法輪功”確實神奇,已經“眼見為實”,看見了“另類空間”,那就驗證了李洪志所指引的“圓滿”方向。他們又用自己在練功過程中出現的這些幻覺(即所謂的自身體驗和自身感受),來“證實”李洪志所說的“開天目”、“慧眼通”、“慧耳通”、“遙視”、“宿命通”等所謂“功能”的存在,逐步增強了認同,并據此推論出“法輪功”是“神功”,李洪志是“主佛”!對李洪志及其歪理邪說更加深信不疑。

  強烈的幻覺使“法輪功”練習者產生身歷其境之感,并帶來一些身心的愉悅,使他們感到身心已經實實在在受益。出現這些幻覺的人感到飄飄欲仙,身體輕松,心情快樂,暫時忘卻生活中的煩惱,好像找到了世外桃源,找到了另類空間做“法王”的感覺。因而進一步集中精力去追求,逐漸喪失了辨別幻覺與實際感覺的能力,分不清現實與虛幻,在拼命追求虛幻的所謂修煉中,日益沉溺于幻覺,受控于心理暗示,產生了強烈的身體和心理依賴。

  由于受到邪教歪理邪說的蠱惑,出現了幻覺的“法輪功”癡迷者往往覺得已經出“功能”,高人一等,甚至感覺自己已經是“神”了,不能再有人的思維。對于給他們忠告的人,他們認為是常人,常人永遠在“愚見的框框里爬行”,當然看不見另類空間,與常人一般見識是降低層次。所以他們非但不聽勸阻,反而還抱有心理上的優(yōu)越感,以居高臨下的心態(tài)去憐憫、輕視他們所謂的“常人”,與社會越來越脫節(jié)、阻隔。而隨著與現實世界的日益脫離,他們只能依靠到虛幻“法輪世界”中去尋求心理平衡,不再與現實社會發(fā)生感情和信息交流,越來越陷入癡迷。

  3、利用半神半人的“修煉人”狀態(tài),使信眾發(fā)生認同混亂,自覺與社會隔絕。

  為了營造“法輪功”練習者認同李洪志歪理邪說的環(huán)境,李洪志把地球上的人細分為兩類:一類是“強烈的執(zhí)著和自私、骯臟、算計人等等邪念”的常人;一類是想覺悟、想回升、想上層次、想圓滿的“修煉人”,只要練習他的“法輪功”,無需任何投入,只有信就行,他承諾“真正修煉的人是不會得病的,也不會遇到什么危險”,因為練功人有“法輪大法”“保護”,有“師父”“加持”、“保護”;一旦成為常人,“就面臨著徹底毀滅,那叫形神全滅,很可怕”,而修煉人則“功成圓滿佛道神”。

  以此使“法輪功”信眾自我歸類為“修煉人”,這是一種介于神與人之間向神過渡的中間人群,久而久之就逐漸形成一個認同障礙,對社會公認的關系規(guī)則感到厭惡、輕視,只對“師父”、“修煉人”、“同修”產生認同,即使發(fā)現“師父”、“同修”有不對的地方,也要千方百計予以“圓融”、開脫。

  在“法輪功”群體里,由于認同已經形成了迥異于社會正常價值觀的“亞文化”心理:如“優(yōu)越感”——被李洪志告知只有他們擁有真理,掌握宇宙大法。別人都是常人,被舊勢力控制;相互間的集體壓力——誰背叛了就是“配合邪惡”,是“猶大”,將被“淘汰”和形神俱滅;相互間的攀比——誰頑固堅持,就是“精進”、“堅修大法不動搖”;發(fā)正念——對領袖無比崇拜、崇敬,不斷地重復默念咒語進入半催眠狀態(tài);“內疚和負責感”——為自己的“不精進”感到難過;“恐懼”——害怕形神全滅等等。

  4、利用群體壓力和從眾心理,抹殺一切懷疑和思考,實現去個性化。

  從眾是個體在群體得壓力下在認知、判斷、信念與行為等方面志愿與群體中得多數人保持一致的現象,俗稱隨大流。

  李洪志要求學員集體學法、討論、開交流會,但要求審定發(fā)言稿,討論只能談自己悟到了什么,有什么提高,不能說“法輪功”不好,用這樣一片說好的群體效應,逐步剝奪了練習者的自我意識,為了和大家保持一致,即使不好也得說好,即使原來不信,時間久了也就信了,這叫從眾心理。

  他說:“為了推動大法弘傳,各地都舉辦了一些修煉心得交流會,從形式和內容上看都是很好的,健康的。但是學員的發(fā)言稿,一定要由輔導站審定,不要出現與修煉無關的政治性問題及修煉和社會的不正確導向問題?!保ā斗〞罚?

  “各地輔導站心得交流會,絕不能搞成檢討會,談大法修煉體會這么嚴肅的"法會",絕不能成為社會陰暗面暴露的展示會,更不能強制學員講出當常人時的缺點和錯誤,造成嚴重的反面影響,敗壞大法聲譽?!保ā肚逍选罚?

  李洪志還要求練習者“集體練功”、“開法會”、“走出來”,這實際上是在制造一種群體氛圍,使那些搖擺不定者產生從眾心理,從而形成“浩大聲勢”。李洪志要求練習者讀“經”時要出聲,這種整齊朗讀一方面能形成強大的力量感,另一方面發(fā)出的聲音又反饋給讀“經”者,不斷產生心理強化作用;在開“法會”過程中,一旦有的練習者自我體會“精進”,就會給其他練習者傳授自己玄幻的體會,從而給其他練習者造成很大心理壓力,一方面感覺自己“學法不深”,不夠精進,需要趕上正法進程;同時認為自己有執(zhí)著心,需要“去執(zhí)著心”,“修心性”和“向內找”,從而拋棄了心中殘存的一點點自我意識,把信眾同正常的社會隔離開,使他們與外界信息隔絕,在思想上形成封閉,不接受任何質疑的觀點和意見。

  5、法輪功組織發(fā)展出一套內部的專用術語,用于信徒的交流和思考,強化信徒對邪教教義的使用,增加信眾與正常社會的隔膜。

  李洪志要求:“一切法輪大法弟子在傳法時,只能用‘李洪志師父講……’,或者是‘李洪志師父說……’。絕對不得用自己的感覺、所見、所知和其他法門的東西當作李洪志的大法?!薄掇D法輪附錄二.法輪大法弟子傳法傳功規(guī)定》

  控制了人的語言,也從某種程度控制了人的思維。“法輪功”組織創(chuàng)造許多內部的術語,創(chuàng)造一套比較完備的“亞文化”語言系統(tǒng)。他們通過賦予一些一般詞語以特殊的含義,如他們講的“師父”、“修煉”、“消業(yè)”、“考驗”、“層次”、“圓滿”等等,這些語言符號所表達的概念有其特定的含義,與一般人理解的概念完全不一樣,“法輪功”以外的人是無從知道的,只有“法輪功”練習者自以為能夠心領神會;或者創(chuàng)造一些新詞,如“威德”、“加持”、“同修”等,讓邪教信徒在交流和思考中反復使用;李洪志要求練習“法輪功”必須“修口”,只能用李洪志的“法言法語”,使用內部語言交流,這樣就控制了學員的信息交流手段和內容。從而導致信眾思維僵化,語言能力退化,思維很難跳出邪教教義的圈子,嚴重者發(fā)展到除了背誦李洪志的語錄和經文外,喪失了正常語言交流能力。

   第四步:利用“練功”、“學法”及“三件事”,強化對“法輪功”人員的精神控制

  李洪志通過要求信眾練功,利用催眠術,強化精神控制。在李洪志傳功初期,他要求:“刻苦學法不能摳字眼,五套功法全部到位,打坐要深度入靜”(《轉法輪》)?!胺ㄝ喒Α币蟮木毠r間很長——每次持續(xù)兩三個小時,每天早晚各一次。長時間的靜坐與冥想,使練習者處于似睡非睡,似醒非醒,清醒與睡眠中間的過渡狀態(tài),這種狀態(tài)的實質就是心理學所說的催眠狀態(tài)。這是一種既不是平常清醒,也不是普通睡眠的意識狀態(tài)。這種狀態(tài)下,大腦皮層只對李洪志“講法”、“經文”和“法輪功”概念保持強烈的興奮狀態(tài),而對客觀世界和自身多年形成的認識開始模糊,逐漸進入抑制、睡眠狀態(tài)。進入催眠狀態(tài)后,癡迷者的思維和行動完全受控于李洪志。就會出現一些幻景(包括幻視、幻聽、幻覺),出現幻覺,甚至誘發(fā)精神分裂,引發(fā)各種悲劇。

  1995年后,李洪志進一步利用“學法”灌輸“法輪功”的行為與態(tài)度。在信眾被李洪志以氣功、宗教名義吸引入“法輪功”后,李洪志又說氣功、宗教都是“低層次的東西”,只有“法輪功是唯一往高層帶人的高德大法”。他反復強調“學法”的重要性:“學法是首要的,練功是次要的”、“學法是第一位的,練功是第二位的”,“作為學員,腦子裝進去的都是大法,那么此人一定是真正的修煉者。所以在學法的問題上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多看書、多讀書,是真正提高的關鍵。”(《溶于法中》)“就是坐在那兒開始學,不用書,他從頭開始背書,停下,另一個接著背,一點都不會差的,一個字不錯地接著背。然后你背一段,他背一段,這樣接著背。后來又發(fā)展成抄書。如果抄錯一個字,就全部重來,全部重新抄。”(《法輪大法義解》)他要求弟子們對《轉法輪》多學、多讀、多看,只要通讀,不要思考,每通讀一遍都有一個提高,不停地對信徒進行思想強化。

  李洪志反復強調、反復“告誡”信眾們說:“人的大腦、人的思想就象是個瓶子,你裝進去什么就是什么。你裝進去泥巴就是泥巴,你裝進去沙子就是沙子,你裝進去金子就是金子?!薄啊掇D法輪》可是千年不遇、萬年不遇的,是比金子還金子、比任何東西都要珍貴,是無可比擬、不可計價、極其寶貴的東西!”要求他們務必做到學法?!岸鄬W法,圓滿近”、“時時對照,做到是修”、“反復通讀,必有收獲”、“通讀一遍,你就有一個新的認識,也就能有新的提高”等等。利用暗示告誡信眾:你通讀一遍《轉法輪》,你就能有新的提高,你就能提高自己的一個“層次”,你就離自己的“圓滿”更近一步!李洪志讓學員把大量時間都花在“學法”、“讀經”上,占據學員的時間,使他們的腦子里充滿了李洪志的理論,就再也沒有余地來思考其他問題。這個過程實際上是一個剝奪人的價值觀念和支持體系的過程。當學員的大腦時刻都被虛幻的思維方式和思想意識所占有,最終只得被迫放棄自己原有的思維方式、價值觀念和思想意識體系,使他們的精神就被控制,再也無力自拔。

  1999年7月以后,李洪志利用“三件事”強化對信眾的精神控制。1999年中國政府取締“法輪功”后,李洪志開始要求練習者做好“三件事”,即“學法”、“講清真相”和“發(fā)正念”。其中,“學法”是要求練習者反復練動作、觀看李洪志的文章、書籍和錄音帶、錄像帶,背誦李洪志的學說;“講清真相”是加強行動的控制,即要求學員走上街頭,向世人反復宣傳“法輪功是被迫害的”,以“揭露X黨本質”、“清除共產邪靈”、“鏟除阻礙大法傳播的亂神爛鬼”;“發(fā)正念”是加強對思維活動的控制,要求“法輪功”人員靜坐、冥想,從內心仇視“惡黨”、“邪惡”政府和“惡人”,詛咒清除,進入催眠、冥想狀態(tài)。李洪志要求學員每天都要反復這樣做,使學員們出現思想混亂,正常社會生活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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