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宣傳品“明慧周報”2005年9月23日的小冊子里刊登了一個東北某市的大法弟子練功的情況,文中寫道:“學(xué)了師尊2005年以來的講法后,我深感大法弟子救度眾生的使命責(zé)任重大,時間緊迫。我心里總有一念:師傅在等我的好消息,每天向師傅報告好消息,因此我每天做好三件事,風(fēng)雨不誤,雷打不動。每天早晨4點30分到7點30分,用三個小時的時間練功,發(fā)正念;上午7點30分到12點30分,用5個小時的時間講真象,發(fā)真象資料,下午用4個小時的時間靜心學(xué)法,發(fā)正念;晚上同修交流,看明慧資料單”。按照文中說的情況,這個習(xí)練者每天從事“法輪功”活動的時間至少在15個小時以上,每天從早到晚,別說干什么工作,就連吃飯、上廁所的時間都沒有,成了一個職業(yè)“法輪功”人員。李洪志就是通過這種雞的叫法,告訴他的弟子們效仿。他在2004年11月21日紐約的國際講法會上對他的弟子說“我是在救度眾生,我不想讓任何一個生命毀掉自己,因為我就是為你來的!我著急,我為你著急,時間越來越緊迫。大家看到了,形勢越來越緊迫。如果這場迫害突然間結(jié)束了,就什么機會也沒了,一切都完了。”這里,他急不可待地告訴他的弟子們要抓緊時間“正法”,并美其名曰是為了救他們。
李洪志為什么要這樣要求他的弟子們呢?實際上他既不能“救度眾生”,也不能救他的弟子,他和周扒皮一樣,為了救他自己,為了改變他窮途末路的處境。為了達(dá)到目的,他就必須利用時間這條無形的鎖鏈把那些“法輪功”習(xí)練者牢牢的拴在他的“法輪”上,叫他們每天都要干,時時都要干,不能有一點懈怠。他所謂的“正念”,實質(zhì)上就是到點你就得念,不念就上不了“天國”。李洪志出手的這一招,確實也是夠狠了。讀者看到這里都自然會明白,為什么老百姓都痛恨“法輪功”,別說他是邪教,就算不是邪教,這樣的練法,誰玩的起?。窟@些人能成天喝西北風(fēng)嗎?“法輪功”能當(dāng)飯吃嗎?與他的弟子們恰恰相反的是,在他開始的那幾年時間里,通過印發(fā)《轉(zhuǎn)法輪》,辦培訓(xùn)班和賣光盤等,非法獲利4000多萬,并大量偷稅漏稅。李洪志用聚斂的巨額不義之財,購置了多處豪華住宅和高級轎車,并把妻子、女兒送往國外。正是因為大陸法輪功分子“走出來”四處觸霉頭,法輪功在國際反華勢力眼里才有了利用價值,才有了李洪志一伙在海外的“幸?!鄙?,這些他能告訴他的弟子嗎?毫無疑問,和周扒皮一樣,李洪志是一個吃人不吐骨頭的貪婪殘忍至極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