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法輪功被中國政府定為邪教被取締后,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組織就在極力制造中國黨和政府各種“迫害”法輪功弟子的謊言。然而,無數(shù)事實告訴世人,真正“迫害”弟子的不是別人,而是李洪志。
——李洪志無情迫害弟子的生命
李洪志在《轉(zhuǎn)法輪》中稱,修煉了他的法輪功,就可以祛病健身,有病了不用看醫(yī)生,不用吃藥打針,只要堅持修煉法輪功進行“消業(yè)”就能治病了。但中國政府1999年宣傳取締法輪功時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表明,自1992年至1999年間,就有近1400名法輪功人員因有病不治而死亡。至現(xiàn)在,取締法輪功又14年,依然頻頻傳出法輪功弟子因有病不治死亡的消息,雖然具體數(shù)據(jù)不詳,但有名有姓的死者還是可以證明一切:李國棟、封莉莉、李繼光、梁達方、孫浚、劉靜航、王嵐等等等等。這些本來鮮活的生命,無一例外的不是李洪志有病不治,“迫害”致死的!
李洪志一直聲稱每個弟子他都有“法身”進行保護,“不會出任何問題”。有了病了,“消消業(yè)”、“發(fā)發(fā)正念”、“念念九字真言”、“看看神韻演出”就好了。封莉莉在重病期間,功友在集體“發(fā)正念”無效的情況下請李洪志“發(fā)正念”,但李以有更為重要的事情要做推辭了。而金正浩、韓振英等等這樣的李洪志的親信,同常人一樣,也會遭遇車禍,車禍后也因為傷勢過重死亡了。
而在李洪志的“放下生死”、“去掉最后的執(zhí)著”謊言之下,河南開封的7名法輪功弟子制造的“天安門自焚”事件,更是對弟子生命“迫害”的驚天罪惡。但李洪志卻極力否認(rèn)這些人是自己的弟子。這是何等的喪盡天良!
無論李洪志如何推脫,如何狡辯,如何駕禍于人,這種對弟子生命的無情“迫害”是罪大惡及的,不可饒恕的!
——李洪志無情迫害弟子的精神
人有“七情六欲”,也有追求“名、利、情”的欲望。從整體上來講,這些東西并不是壞東西,只要不超越道德底線,不觸犯法律,都無可非議。在很多情況下,它還是維護人間冷暖、親情關(guān)系,追求自己夢想、事業(yè)的起點和推動力。但在李洪志看來,人的“七情六欲”、“名、利、情”都是壞東西,而且是道德壞敗的禍根,必須鏟除掉、消滅掉——修掉。他在《轉(zhuǎn)法輪》中說:“把個人的七情六欲、各種欲望放的淡一些……所以要重心性修煉,你的功才能長上來,層次才能提高。”“你必須在常人中把各種不好的思想全部去掉,你才能提高上來。”而且,李洪志把是否放下了常人的“七情六欲”和“名、利、情”作為是否能“圓滿”的標(biāo)準(zhǔn)。沒有放下“七情六欲”、“名、利、情”的弟子,你在其他方面做得再好,也是不能“圓滿”的。因此,很多弟子為了去掉“七情六欲”、“名、利、情”這些被李洪志說成是“不好的東西”,家也不要了,孩子也不管了,班也不上了,把去掉這些東西作為了修煉的“頭等大事”。這種精神“迫害”對弟子造成的心身影響和家庭危害不言而喻。
李洪志為弟子“圓滿”設(shè)下了種種圈套,隨著“圓滿”日期的一天天臨近,李洪志又稱,弟子必須“走出來救人”才能“圓滿”,更是近年來在精神上“迫害”弟子的另一重要手法。李洪志說弟子出來“講真相”就是“救人”。于是,很多弟子為了完成李洪志下達的“救人”任務(wù),就在海外一些國家或地區(qū)搞起了所謂的“酷刑展”;在中國大陸,出現(xiàn)了散發(fā)反宣品和“講真相”的所謂“救人”活動。但這些活動要么被取締,要么被正義團體或人干驅(qū)逐,要么相關(guān)活動人員受到依法處理。這顯然是李洪志對弟子精神“迫害”造成的結(jié)果——是李洪志將弟子逼到了邪路上、違法的路上。
而李遠(yuǎn)根殺死親姨妹、叢龍學(xué)殺死親姐姐等等暴行,更是李洪志對弟子進行精神“迫害”滋生的罪惡!
——李洪志無情掠奪弟子的財產(chǎn)
李洪志對弟子進行金錢上的“迫害”主要采取了兩種方法:一是辦培訓(xùn)班和銷售書籍及練功用品大肆從弟子身上搜刮金錢。李洪志當(dāng)年在中國大陸四處辦培訓(xùn)班,每次辦班,發(fā)售的門票、聽課費少則30-40元,多則50-60元。據(jù)初步統(tǒng)計,李洪志“出山”后,短短幾年間,在全國各地共舉辦法輪功培訓(xùn)班56期,總共賺取了284萬元。截止法輪功被中國政府依法取締時,共出版法輪功書籍19種,此外還有大量音像制品和其他法輪功物品,譬如練功服、練功墊、法輪徽章、條幅、橫幅、李洪志法像等,僅為法輪功制作音像制品的山東青島個體工商戶許金良,就向李洪志支付了186萬元的所謂版權(quán)使用費,并向大法研究會贊助120萬元和一輛價值20萬元的轎車。通過地下渠道繼續(xù)出版發(fā)行,僅公安部查處三起相關(guān)案件,就查明非法出版的法輪功書籍380萬冊,圖片和照片129萬張,音像制品498萬件,其他法輪功用品30多萬件,非法經(jīng)營額1.3億元,非法獲利4229萬元。弟子們?yōu)榱速徺I李洪志的書籍或練功用品,少則花上千元,多則幾千上萬元。
李洪志逃到美國后,以辦項目從弟子手中撈錢更是頻頻曝光。所謂的“神韻”演出“第一秀”,就成了當(dāng)下李洪志從弟子身上撈錢的好項目。因為“神韻”演出推票難,很多弟子為了完成推票任務(wù),把沒有賣出去的票自己花錢買下來。而“神韻”演出的收入,大都流進了李洪志的口袋。在2007年4月的“紐約法會”上,澳洲“新唐人電視臺”負(fù)責(zé)人黃卓然夫婦把2007年“新唐人晚會”盈利的20萬澳元作為見面禮呈送給了李洪志。去年,中國大陸的一位著名教授在自己的微博上曝光了一名叫王玉芝的弟子被李洪志騙走5000萬元的驚人消息。在中國大陸,為了給海外的李洪志辦項目“集資”,有的弟子將自家的唯一住房都賣掉了。可見李洪志對弟子的金錢“迫害”殘酷到了何種程度!
李洪志更為卑鄙的是,它要求為法輪功做項目的弟子都不拿工資,進行的都是義務(wù)勞動。而他卻把這些項目得來的錢全都拿來自己揮霍、浪費——在美國購別墅、修莊園、買豪車,當(dāng)然還有游說各類政客的開銷。“神韻”演會每年給他帶來幾千萬美元的收入,他卻一毛不拔,除了演員外出演出的必須開銷外,從來不給酬勞!